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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整體評估報告

一六、為確保離岸風電案場之安全及落實設計與運維在地化,允宜加速完成我國離岸風電工程技術規則之訂定;另宜善用公私協力能量,擴大培育離岸風電專業人才,以促進人才在地化 日期:110年9月 報告名稱: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整體評估報告 目錄大綱:貳、施政計畫 資料類別:預算案評估 作者:預算中心

我國離岸風力發電案場已有苗栗海洋示範風場於108年併網商轉,裝置容量128MW(MW為電量單位,即百萬瓦),且預估至114年度有海能風場等合計裝置容量5,080 MW併網商轉(詳表1),惟我國迄今尚無合於本國離岸風場環境之離岸風電工程技術規則暨離岸風電維運安全規範;標準檢驗局(下稱標準局)於109年度辦理「離岸風電場址調查與設計技術規則先期研析計畫」(決算數1,905萬4千元)逐步整合國內官學研單位能量,盤點與借鏡國外離岸風電技術規範,復於110年前瞻基礎建設計畫辦理「國家綠能標準檢測驗證計畫」(期程110年至114年,110年至111年預算數8億元)其「離岸風電工程與關鍵零組件檢測認驗證發展」分項工作目標之一為建置我國離岸風電工程技術規則;另我國離岸風電產業剛起步,亟待積極擴大培育在地專業人力。經查:

表1 我國離岸風電第2階段潛力場址併網期程及進度簡表

單位:MW

完工併網年度

申請風場(裝置容量)

併網裝置容量小計

109

海能(376)、允能(320)

696

110

大彰化東南(605.2)、允能(320)、大彰化西南(294.8)、彰芳(100)

1,320

112

彰芳(452)

452

113

中能(300)、西島(48)、台電(300)、海龍二號(300)

948

114

海龍二號(232)、海龍三號(512)、大彰化西南(337.1)、大彰化西北(582.9)

1,664

合 計

5,080.0

資料來源:經濟部提供(110年7月5日)。

(一)我國離岸風場環境與歐洲環境有別,歐洲標準未能全面慮及我國風場特殊環境因素

臺灣海峽風場為颱風與地震等天然災害高潛勢地區且環境中尚有如土壤液化、腐蝕條件及海生物附著等特殊場址條件均與國外風場環境有別;歐洲等離岸風場開發商雖有大型風機與離岸風場開發經驗,但面對我國離岸風場特殊之氣候與地理環境,國外經驗難以全面考量其間環境差異性,將經驗直接移轉供我國開發離岸風電使用。又國際離岸風力機單機容量朝14MW以上發展,而我國目前尚缺乏離岸風力機及水下基礎自主維修技術,且離岸風力機水下基礎結構腐蝕與疲勞狀況較歐洲海域嚴重,後續運維作業挑戰高。又為儘速將離岸風電之抗颱耐震納入管理,能源局於108年4月19日發布修正「電業竣工查驗作業要點」第3點規定,要求離岸式風力發電機組申請竣工查驗時,需檢具「標準局所核發之抗颱耐震相關專案驗證證明文件」。是以,針對我國離岸風場特殊環境實有必要訂定適合我國之離岸風電工程技術規則。

因我國離岸風電本土技術規則尚完成訂定,國內技師缺乏審查基準,致關鍵設計、製造、運輸安裝、驗證技術由國外工程顧問、施工包商及驗證單位掌控,且離岸風力電場後續運維期間亦無審查準據,恐衍生安全風險。

(二)現行規劃將分4年建置我國離岸風電工程技術規則,允宜滾動調整加速訂定,以確保離岸風電案場之安全,落實設計與運維在地化

「國家綠能標準檢測驗證計畫」規劃於110年至113年間逐年建置離岸風電工程技術規則之場址調查與設計、製造與施工、運轉與維護及離岸風電工程技術規則解說,並於114年推廣;復詢據標準局資料,我國離岸風電工程技術規則截至110年8月底建置進展詳表2。

表2 迄110年8月底「離岸風電工程技術規則」訂定進程簡表

技術規範名稱

進入審定階段

編撰初審階段

場址調查及設計技術規範

(共計5章、36節、2附錄)

第一章(總則)、第二章(離岸風力發電廠場址環境條件調查)、第三章(離岸風力發電廠性能及安全要求)

第四章(離岸風力發電廠場址環境條件評估)、第五章(離岸風力機支撐結構與電力系統設計)、附錄一(浮動式基礎)、附錄二(變電站)

製造及施工技術規範

(共計4章、29節)

第一章(總則)、第二章(支撐結構的製造與檢測)第2.1-2.4節、第三章(施工計畫與方法)第3.1-3.5節、第四章(安全與管理)第4.1-4.3節

第二章(支撐結構的製造與檢測)第2.5-2.7節、第三章(施工計畫與方法)第3.6-3.11節、第四章(安全與管理)第4.4節

運轉及維護技術規範

(共計5章、27節)

第一章(總則)、第二章(一般通則)、第三章(運轉及維護之技術要求)第3.1節

第三章(運轉及維護之技術要求)第3.2-3.3節、第四章(研役與除役要求)、第五章(附則)

資料來源:標準局提供。

又為確保我國離岸風力發電案場之安全,標準局配合風場開發時程及考量驗證審查制度之示範與試行,於108年9月23日訂定發布「離岸風力發電案場專案驗證審查示範輔導作業要點」規劃分階段逐步推展國內離岸風力發電專案驗證審查管理制度(詳表3)。標準局已受理110年底前併網風場專案驗證審查之申請,截至110年8月15日止各申請案,除海洋風場於108年10月28日標準局已出具專案驗證審議建議書外,其餘風場(允能、台電一期、海能、大彰化西南、大彰化東南、彰化彰芳一及二期、彰化西島一期等風場)均尚在審查中。

惟預期於113年底累計將有海洋風場等風場併網商轉,合計裝置容量3,544MW,若依上揭規劃期程則至113年度(含)併網商轉之風力電場,將未能採用我國離岸風電工程技術規則進行專案驗證,除宜滾動調整我國離岸風電工程技術規則建置期程,使113年(含)前併網風場提早適用外,另對各風場專案驗證審查不須第三方專案驗證之項目,似可研議其他執行方式確認其安全及品質。

表3 標準局規劃之離岸風力發電案場專案驗證審查簡表

時程

示範輔導階段

制度施行階段

110年(含)前

併網風場

111-113年(含)

併網風場

114年(含)後

併網風場

審查機構

標準局

標準局

標準局認可之審查機構

驗證機構

取得認證機構(已簽署ILAC或IAF)專案驗證領域認證之第三者符合性評鑑機構

取得認證機構(已簽署ILAC或IAF專案驗證領域認證之第三者符合性評鑑機構

標準局認可之驗證機構

驗證模式

設計基礎與設計階段須有第三方專案驗證

設計基礎、設計、製造、運輸安裝階段須有第三方專案驗證

全項須有第三方專案驗證(設計基礎、設計、製造、運輸安裝、試運轉、最終評估、運維)

審查規定

離岸風力發電案場專案驗證審查示範輔導作業要點

離岸風力發電案場專案驗證審查示範輔導作業要點

執行方案研訂中

資料來源:標準局出版之標準、檢驗與計量雙月刊109年7月號。

另揆離岸風電第2階段潛力場址產業關聯方案執行情形,在地化項目較偏重於風機主體及其相關零組件,在海事工程及工程設計項目,受限於尚無離岸風電工程實績及施工能量不足,致國內工程顧問公司及海事工程業者參與離岸風場海事工程過程阻礙較多。惟離岸風電第3階段區塊開發產業關聯執行方案(草案)已將相關海事工程及工程設計納入,且其關鍵發展項目清單須100%落實(詳第11題表3),若再配合執行我國離岸風電本土技術規則,除可確保離岸風場開發符合我國特殊環境條件安全需求外,將有助設計、施工及運維本土化之落實,提升我國離岸工程自主能力與健全發展。

(三)為促進人才在地化,允宜善用公私協力能量,擴大培育離岸風電專業人才

綠能科技產業推動中心2019年11月之「離岸風電人才培育盤點報告書」指出,國內離岸風電業者其中風電開發商人才本地招募及歐洲外派員工各占50%,另啟動與國內大專院校產學合作,以離岸風電學學程及業師講座培育未來風場所需工程師,並以離岸風電學徒制,培養未來風機維修技師;海事工程服務業者施工現場歐洲外派人員占70%,本地招募人員占30%,另委由歐洲、新加坡海事工程人力培訓、人力資源公司協助延攬人才;工程顧問業者50%為國內陸域風電公司人才,另50%為歐洲外派員工;水下基礎業者人才雖以我國銲接人才及移工為主,但因不足,仍須透過與丹麥合資公司技術輔導協助培育提升技術及經驗。顯示,我國離岸風電產業本地專業人才不足,亟待善用公私協力能量,擴大培育以充實在地專業人員供給。茲分述如下:

1.我國離岸風電在地專業人才供給不足,致衍生海外攬才需求

據工業局對離岸風力發電產業2021-2023專業人才需求推估調查結果,預估離岸風力發電產業新增專業人才需求(持平值)2021年至2023年分別為600人、190人及190人,且8項主要關鍵職務有6項職務(包括機電整合工程師、專案管理主管、品管工程師【Level 2非破壞性檢測人員】、製程工程師、銲接技術人員、塗裝工程師)均反應專業人員國內招募困難而有海外攬才需求。

2.水下基礎銲接訓練及人才供應不足,影響業者之製造能量

109年國內水下基礎6G/6GR高階銲工除業者自行培訓人才不足,供需缺口達179人外,又因銲接技術人員其經驗不足,易產生銲接品質問題,使銲道鏟修率高,造成各節點之生產速率低落並超出規劃工時,影響產線整體稼動率,致發生國內水下基礎業者遭減少訂單數量之情事。工業局遂於110年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第3期特別預算綠能建設下辦理「離岸風電水下基礎產業技術升級輔導計畫」(期程110年至113年,110年至111年預算數1億5,250萬元)培訓高階銲接技術人員,以補業界專業人員之不足,另儲備合格技術員及銲接品質檢測驗證稽核員,以支援業界水下基礎製程所需人力,並輔導相關業者,提升產業技術與跨業整合技術。

3.政府離岸風電專業人才培育概況

經濟部及交通部分別推動成立「海洋科技工程人才及驗證中心」(下稱海洋人培中心)及「臺灣風能訓練公司」(下稱臺灣風能),辦理海事工程基本安全及進階技術等訓練課程。海洋人培中心硬體設施係由前瞻基礎建設計畫之綠能建設項下「高雄海洋科技產業創新專區計畫」籌設,其課程規劃與人才培訓及認證等事務,能源局以「高雄海洋科技專區人才育成、產業創新軟硬體建置及營運委託專業服務案(高雄海洋科技專區軟硬體建置及營運委託專業服務案)」委辦計畫,委託予財團法人金屬工業研究發展中心辦理,110年度預算數7,128萬3千元及111年度預算案數7,550萬元;臺灣風能係由臺灣港務公司、臺英風電公司、台灣電力公司、中國鋼鐵公司、台灣國際造船公司及上緯新能源公司等投資設立。海洋人培中心及臺灣風能108年至110年6月已辦理相關課程之累計受訓人次分別為275人次及2,280人次(詳表4)。

表4 海洋人培中心及臺灣風能之訓練情形概況表 單位:人次

訓練單位

海洋人培中心

臺灣風能

課程分類

預計人次

實際人次

備註

預計人次

實際人次

備註

基礎技術培訓BTT

108年度

-

-

-

180

23

風電開發商延後建置期程,致訓練需求遞延

109年度

-

-

-

87

31

109年擬併網風場受疫情影響延後完工,其運維人員致訓練需求遞延

110年度

-

-

-

20

41

-

基本安全培訓BST

108年度

16

26

配合廠商培訓需求,增加培訓人次

200

104

風電開發商延後建置期程,致訓練需求遞延

109年度

40

94

340

532

-

110年度

24

47

315

352

-

基本安全回訓BSTR

108年度

-

-

課程未開設

-

-

此類課程尚未開設

109年度

0

1

配合廠商培訓需求,增加培訓人次

-

-

110年度

6

7

-

-

國際海事工程規範MO

108年度

20

41

配合廠商培訓需求,增加培訓人次

-

-

109年度

-

-

課程內容待更新

-

-

110年度

-

-

因疫情延後開班

-

-

基礎技術培訓BTT

108年度

-

-

課程未開設

-

-

109年度

16

32

配合廠商培訓需求,增加培訓人次

-

-

110年度

0

0

因疫情延開班

-

-

進階救援培訓ART

108年度

-

-

課程未開設

-

-

109年度

8

13

配合廠商培訓需求,增加培訓人次

-

-

110年度

2

7

-

-

高階急救培訓EFA

108年度

-

-

課程未開設

-

109年度

-

-

-

-

110年度

0

0

因疫情延開班

-

-

客製化訓練課程(安全意識課程HSE)

108年度

-

-

未開設此類課程

250

240

108年9月與業者正式簽訂合作契約,辦理客製化安全意識課程(HSE)

109年度

-

-

250

765

110年度

-

-

225

192

受疫情影響,5月起停辦

吊掛指揮培訓SLS

108年度

-

-

課程未開設

-

-

此類課程尚未開設

109年度

-

-

-

-

110年度

0

7

配合廠商培訓需求,增加培訓人次

-

-

葉片維修培訓BR

108年度

-

-

課程認證中,11月完成認證,預計110年12月開設

-

-

109年度

-

-

-

-

110年度

-

-

-

-

水下遙控無人載具操作訓練

108年度

-

-

課程尚在規劃建置階段

-

-

109年度

-

-

-

-

110年度

-

-

-

-

合計

132

275

1,867

2,280

說 明:110年度係統計至6月底之訓練人次。

資料來源:經濟部及台灣港務公司提供。

4.離岸風電業者分採產學合作方式培育所需人才,政府宜善用公私協力能量擴大離岸風電專業人才培育

國內離岸風電業者對專業人才之需求,現階段除尚大幅仰賴國外專業人士支援及提供經驗及技術指導外,並分別與國內大專院校合作,以產學合作或提供實習及就業機會等方式,培育所需人才,為我國離岸風電產業儲備工程、設計、機電及運維服務等專業人才,國內各大專院校離岸風電人才培育課程分類與產業合作詳表5。是以,經濟部允宜善用公私協力之能量,積極擴大培育離岸風電各類型專業人才,以因應各離岸風場陸續施工及併聯商轉後運維作業之人力需求,實現離岸風電產業人才在地化目標。

表5 國內各大專院校離岸風電人才培育課程分類與產業合作表

學校、政府單位及配合之業者

具備能力及課程

需求單位

辦公室工程規劃內勤人員(Onshore):風場籌設、政府關係、工程設規劃相關人員等

台大(沃旭, CIP, Boskalis, 海龍, EnBW, MVOW, SOIC)、成大(沃旭,CIP, Boskalis)、中山(楊德諾)、海大(Boskalis,台船環海)、彰師大(沃旭)、逢甲(CIP,台電)、高雄大學(綠電)、彰化縣政府(海龍)

工程設計規劃、風場數據分析、專案管理政府單位、開發商、統包商、海事人員

離岸風電學士、碩士級課程、綠能金融專業等

政府單位、開發商、統包商、海事工程商、顧問公司、投顧金融、研究機構等

碼頭、風場現場外勤人員(Offshore)工程專案管理人員、施工人員、運維人員等

大葉(沃旭)、高科大(CIP, wpd, Boskalis)、聯合(上緯)、虎尾科技(wpd)、雲科大(wpd, RCG)、建國科大(CIP)、長榮大學(綠電)、桃園市政府(wpd)、雲林縣政府(wpd)、世紀鋼銲接學院、基隆海事學校【15-18 歲學員】(Boskalis)

風場運維技術人才、海事工程/水下結構技術人才、船員等

開發商、海事工成商、風場運維公司、風機零組件維修公司、防蝕塗料等

資料來源:110年度「綠能科技產業推動發展計畫」綱要計畫。

綜上,政府推動離岸風力發電建置以充實我國綠能(再生能源)之供給容量,惟因我國離岸風場特殊環境因素,亟需加速我國離岸風電工程技術規則之訂定,以確保離岸風電案場之安全;另離岸風電產業專業在地人才不足,允宜善用公私協力能量,擴大培育,以促進人才在地化,俾利設計與運維在地化之落實。

(分機:1914 黃俊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