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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整體評估報告

三七、近年推出諸多?定偏遠地區學校教師質量政策,然偏遠地區學校代理教師比例及教師流動率仍偏高,恐影響學生學習品質,相關政策及其配套措施,允宜賡續檢討落實推動 日期:110年9月 報告名稱: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整體評估報告 目錄大綱:貳、施政計畫 資料類別:預算案評估 作者:預算中心

偏遠地區學校除有交通不便及生源不足之困境外,尚有家庭社經條件較為不利、家庭教育功能相對缺乏等問題,致使教師須在學生學習與生活中,扮演關鍵角色與支持重心。有關偏遠地區學校教師質量問題由來已久,雖然現實環境有眾多之「流浪教師」,然基於地域不利等因素之影響,復以各市縣因應少子化而控留編制內教師員額作法,致長久以來偏遠地區學校教師質量問題尚無法有效改善。

自106年12月6日偏遠地區學校教育發展條例施行後,就偏遠地區師資面向,除免費提供住宿設施、提供偏遠地區教師久任奬金、交通及其他津貼及補助偏遠地區學校教師專業發展,以提高其服務誘因外;師資聘用制度上設有跨校合聘教師、控留教師編制員額彈性進用及服務6年始得申請介聘等規定,並補助合理教師員額編制及開設偏遠地區學校學士後教育學分班以增加師資來源等。經查:

(一)近年提升偏遠地區學校教師質量相關計畫之經費,占補助偏遠地區學校總經費比率超過4成

由107至109年度偏遠地區學校相關計畫決算經費統計,其中屬提升偏遠地區教師質量政策之相關計畫經費,107至109年度決算數計36.97億餘元,占補助偏遠地區學校計畫總經費之44.92%(詳表1),超過4成。111年度預算案則編列15億9,876萬8千元。

表1 107至110年度提升偏遠地區學校教師質量之相關計畫經費統計表 單位:新臺幣千元

計畫名稱

107年度

決算數

108年度

決算數

109年度

決算數

小計

110年度

預算數

111年度預算案

開設偏遠地區學校學士後教育學分班

0

0

0

0

300

300

補助偏遠地區高級中等學校師生宿舍新建、整建、修繕、設備購置

0

149,083

73,050

222,133

52,380

52,380

補助偏遠地區高級中等學校編制外兼任、代課教師支援校訂選修所需支應之交通費及住宿費

0

0

291

291

5,400

5,400

補助偏遠地區高級中等學校編制外代理教師及行政人力

0

0

33,624

33,624

67,500

67,500

補助縣市政府由國小每班1.65師至達成合理教師員額編制計畫

537,426

989,109

1,305,686

2,832,221

1,332,465

1,414,542

改善偏鄉國民中小學師生宿舍計畫

253,668

187,541

167,765

608,974

58,646

58,646

小計(A)

791,094

1,325,733

1,580,416

3,697,243

1,516,691

1,598,768

補助偏遠地區學校總經費(B)

1,450,266

3,112,352

3,667,866

8,230,484

4,233,325

4,849,284

占比(A/B)

54.55%

42.60%

43.09%

44.92%

35.83%

32.97%

資料來源:彙整自教育部及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下稱國教署)提供資料。

(二)偏遠地區代理教師比率遠高於全國比率,且呈增長趨勢

由107至109學年度高級中等以下學校代理教師比率 (詳表2)觀之,偏遠地區高中職107至109學年度代理教師比率分別為16.87%、16.98%及17.65%,遠高於全國11.51%、11.99%及12.38;同期間偏遠地區國中代理教師比率分別為19.17%、19.78%及23.79%,亦遠高於全國12.4%、14.08%及14.62%:偏遠地區國小代理教師比率分別為22.37%、22.82%及23.62%,更遠高於全國13.61%、14.48%及14.17%。此外,偏遠地區代理教師呈增長趨勢,高中職由107學年度272人,增為109年度之296人;國中由107學年度929人,逐年增為109年度之1,195人。國小則由107學年2,774人增為109學年度之2,966人。可能係各市縣在少子化之趨勢下,為避免教師超額提前控留編制內職缺,並規定所屬學校將相關職缺改以進用代理教師所致,復以編制內教師得以年資積分等要件申請調動,若市縣政府未能同步調控不同區域間之編制內、外教師職缺比例,當非偏遠地區(區域條件較佳學校)遇有職缺時,偏遠地區編制內教師會傾向申請調往非偏遠地區,致偏遠地區代理教師人數及比例逐漸增加。

表2 107至109學年度高級中等以下學校之代理教師統計表

單位:人、%

學年度

教育

階段

全國教師

偏遠地區教師

總人數

長期代理教師

代理教師比率

總人數

長期代理教師

代理教師比率

107

高中職

52,963

6,097

11.51

1,612

272

16.87

國中

46,452

5,762

12.40

4,847

929

19.17

國小

95,670

13,020

13.61

12,398

2,774

22.37

108

高中職

52,120

6,247

11.99

1,661

282

16.98

國中

46,599

6,563

14.08

4,762

942

19.78

國小

96,612

13,986

14.48

12,413

2,833

22.82

109

高中職

51,289

6,350

12.38

1,677

296

17.65

國中

46,486

6,794

14.62

5,023

1,195

23.79

國小

96,990

13,743

14.17

12,557

2,966

23.62

說 明:1.據國教署表示,偏遠地區學校分級於107年修正分級標準,因分類標準更動,故僅提供107學年度以後之統計人數資料。

2.高級中等學校以下之全國教師總人數及偏遠地區教師人數包含其他教師。

3.依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第2條第3款規定:「代理教師:指以全部時間擔任學校編制內教師因差假或其他原因所遺之課務者」,另依國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與特殊教育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實施要點第2條規定:「連續代理期間在3個月以上者,為長期代課、代理教師…。代理教師非經學校同意,不得在校外兼課、兼職。」表內長期代理教師係指符合上2項規定之教師。

4.表內代理教師比率為該學年度長期代理教師人數/教師總人數。

資料來源:彙整自國教署提供資料。

(三)偏遠地區國中小編制內教師流動率近年略有下降,惟仍高於全國之比率

偏遠地區學校之日常生活、交通及地理等環境條件較為不利,復以人口外移、學生人數不斷減少等因素,導致教師流動率偏高成為偏遠地區學校教師人力質量問題。由107至109學年度全國及偏遠地區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編制內教師流動率(下稱教師流動率)觀之(詳表3),高中職部分,不論全國或偏遠地區教師流動率皆未達1%,且其偏遠地區教師流動率低於全國之比率。而國中部分,107至109學年度偏遠地區國中教師流動率分別為1.92%、1.49%及1.21%,呈逐年下降趨勢,惟仍高於全國之1%、0.87%及0.74%。國小部分,107至109學年度偏遠地區國小教師流動率分別為2.14%、1.92%及1.48%,亦呈逐年下降趨勢,惟仍高於全國之1.4%、1.39%及1.03%。偏遠地區國中、小教師流動率近年雖略有下降,惟仍高於全國之比率。

表3 107至109學年度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編制內教師流動率統計表

單位:%

學年度

107

108

109

高中職

國中

國小

高中職

國中

國小

高中職

國中

國小

全國

0.61

1.00

1.40

0.62

0.87

1.39

0.56

0.74

1.03

偏遠地區

0.46

1.92

2.14

0.47

1.49

1.92

0.48

1.21

1.48

說 明:1.據國教署表示,流動率依照行政院主計總處之定義為(進入率+退出率)/2=(成功調入人數/總人數+成功調出人數/總人數)/2=(介聘成功筆數/總人數)/2。

2.據國教署表示,因代課教師異動頻繁,教育部統計處並未針對代課教師進行相關統計,無相關資料可提供。

資料來源:國教署提供。

綜上,教師是影響學生習成就之重要因素,為穏定偏遠地區學校教師質量,政府近年投入近4成偏遠地區學校經費資源予以補助,偏遠地區國中小編制內教師流動率近年雖略有下降,惟仍高於全國之比率,而偏遠高級中等以下學校之代理教師比率仍遠高於全國之比率,且呈增長趨勢,恐影響學生學習品質,允宜研謀改善,以維持學校師資穩定。

(分機:1920 廖來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