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減緩高齡化社會之衝擊,提供失能人口完善之長照環境,及實現在地老化之目標,衛生福利部(下稱衛福部)於104年通過長期照顧服務法,自106年6月3日起實施長期照顧十年計畫2.0 (106至115年)(下稱長照2.0計畫),並設立長照服務發展基金(下稱長照基金)。隨著長照基金服務人口逐年成長,長照服務擴張迅速,惟現有長照財源多屬機會稅性質,欠缺穩定性,恐致基金財務結構面臨失衡。謹說明如下:
(一)長照基金現有財源多屬機會稅性質,稅收數額易受民眾租稅規劃、消費行為及健康意識之提升,而呈大幅變動之現象
長照基金以遺產及贈與稅(下稱遺贈稅)、菸酒稅、菸品健康福利捐、房地合一稅等稅收作為主要財源,依長照基金111年度預算案編列情形,基金收入共計562.17億元,包含遺贈稅、菸酒稅及房地合一稅561.5億元、菸品健康福利捐0.28億元及其他收入0.39億元。
復依衛福部提供之資料顯示,房地合一稅於109 年度撥充長照基金130.6億元1,較預算數29.47億元增加101.13億元,增幅343.16%。惟政府為健全房市,於110年4月28日修正所得稅法(即房地合一稅2.0),自110 年7 月起調高營利事業短期持有房地交易所得稅率2,據財政部推估,房地合一稅2.0實施後,將使短期交易案量最多減少3 成,恐影響房地合一稅收;另遺贈稅及菸酒稅係長照基金之主要財源,109 年度挹注長照基金收入逾基金來源總數8 成,惟該等稅目均屬機會稅性質,稅收數額易受民眾租稅規劃、消費行為及健康意識之提升,而呈大幅變動之現象。
以菸酒稅為例,長照基金106至109年度獲配菸酒稅金額分別為57.24億元、282.52億元、277.89億元及295.09億元,金額逐年增加,然而我國於98年起實施菸害防制法,成人吸菸率由97年之21.9%下降至107年之13%,降幅高達4成,未來菸稅能否持續大量挹注長照基金財源,容待觀察,以上顯示現有長照基金財源欠缺穩定,亟待研謀對策。
(二)長照基金預計自112年起以政府預算撥充財務缺口,可否足額撥補長照財源尚屬未定
長照基金之用途,主要係支應民眾使用長照服務所需之服務費用,包括依長期照顧給付及支付制度核給之居家與社區式長照服務費用,及住宿式服務機構使用者補助方案提供之住宿式長照服務費用補助等,隨著長照量能逐年提升,近年補助金額快速增加。以108及109年度長照基金決算情況(詳表1),長照服務給付及支付金額由108年度之179.49億元增加至109年度之243.94億元,增幅35.91%;住宿式服務機構使用者費用補助金額亦由108年度之21.99億元增加至109年度之27.61億元,增幅25.56%。
統計至109年底止,長照給付及支付服務人數已達35萬3,025人,約占長照服務需求人口半數,惟當年度長照服務給付及支付與住宿式服務機構使用者費用補助金額合計271億5,488萬5千元,占基金用途416億9,090萬2千元之65.13%,若依衛福部規劃,112年度我國長照服務涵蓋率將提升至7成,長照經費需求將因人數增加,而大幅提升。
此外,長照基金因欠缺穩定財源,不利於服務量能之擴增。以110及111年度長照基金預算案為例,長照基金收入分別編列391.14億元及562.17億元,基金用途分別編列491.7億元及559.89億元,恐有年度短絀之虞,復據衛福部推估,112及113年度長照基金收支短絀為156.39億元及172.84億元(詳表2)。
衛福部為確保長照財源之充足穩定,規劃以政府預算撥充財務缺口,預計於112及113年度分別以預算撥充150億元及170億元,惟108年4月10日財政紀律法公布施行後,政府不得再將固定經費額度或比率之稅收限定專款專用,未來倘長照基金財務出現缺口,須由政府編列預算撥充補足,惟可否足額撥補長照財源尚屬未定,若未能依規劃數額撥補基金,長照基金餘額於113年度將由正轉為負,缺口達159.71億元,財務結構恐將面臨失衡,允宜持續規劃妥謀財源,以利長照政策永續發展。
綜上,為確保長照需求者能獲得完善之照顧服務,及達成完備社區服務體系,實現在地老化之目標,政府於106年度設立長照基金,並推動長照2.0計畫,近年長照服務量能已逐年擴增,長照經費需求數亦大幅增加。惟長照基金來源多欠缺穩定性,政府雖有編列預算撥充補充之規劃,然可否足額撥補長照財源尚屬未定,為確保長照財源之充足,允宜持續檢視評估未來可行之穩定財源,俾利基金永續經營。
表1 106至111年長照基金用途表 單位:新台幣千元
年度
106年度
決算數
107年度
決算數
108年度
決算數
109年度
決算數
110年度
預算案數
111年度
預算案數
基金用途(A=B+C+D+E+F)
1,353,764
16,278,905
30,046,273
41,690,902
49,169,834
55,988,912
完善長照服務輸送體系計畫(B)
1,199,757
14,343,835
26,433,409
34,290,078
40,627,368
46,309,568
完善長照服務輸送體系計畫-長照服務給付及支付
-
-
17,949,451
24,393,686
26,287,985
30,913,417
完善長照服務輸送體系計畫-住宿式服務機構使用者補助方案
-
-
2,198,696
2,761,199
3,110,980
3,208,481
強化長照機構服務、緩和失能及連續性服務計畫(C)
-
405,399
567,521
814,079
1,444,323
1,387,092
機構及社區預防性照顧服務量能提升計畫(D)
153,800
1,129,498
2,316,641
5,622,342
5,992,875
7,028,789
推展原住民長期照顧-文化健康站實施計畫(E)
-
398,217
726,027
960,619
1,100,000
1,258,000
一般行政管理計畫(F)
207
1,956
2,675
3,784
5,268
5,463
說 明:106年度及107年度無「長照服務給付及支付」計畫科目;住宿式服務機構使用者補助方案自108年度開始實施;106年度無「強化長照機構服務、緩和失能及連續性服務計畫」及「推展原住民長期照顧-文化健康站實施計畫」。
資料來源:衛福部提供。
表2 109至113年長照基金收支推估表 單位:新台幣億元
年度
109年度決算數
110年度預算案數
111年度預算案數
112年度推估數(說明3)
113年度推估數(說明3)
長照基金收入合計數(A=B+C)
537.50
391.14
562.17
568.10
598.15
不含政府預算撥充收入之長照基金收入合計數(B=b1+b2+b3+b4+b5)
537.50
391.14
562.17
418.10
428.15
遺產及贈與稅(b1)
514.57
390.88
561.50
75.82
80.05
菸酒稅(b2)
273.73
275.46
房地合一稅(b3)
66.50
70.59
菸品健康福利捐(b4)
0.30
0.26
0.28
0.27
0.27
其他收入(b5,說明2)
22.63
0
0.39
1.78
1.78
政府預算撥充(C)
0
0
0
150.00
170.00
長照基金用途(D)
416.90
491.70
559.89
574.49
600.99
本期賸餘(短絀)(A-D)
120.59
-100.56
2.28
-6.39
-2.84
期末基金餘額(詳說明1)
541.51
259.36
443.24
343.13
340.29
不含政府預算撥充收入之本期賸餘(短絀)
120.59
-100.56
2.28
-156.39
-172.84
不含政府預算撥充收入之期末基金餘額
541.51
259.36
443.24
13.13
-159.71
說 明:1.111年度期末基金餘額=109年度期末基金決算數+110年度本期短絀數+111年度本期賸餘數。
2.109年度其他收入係收回以前年度計畫結餘款。
3.衛福部本年未提供112及113年度長照基金收支推估數據,表列數據為109年度所提供。
資料來源:衛福部提供。
(分機:1931 何殷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