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ECD預估至2050年全球化學品產值將以每年3%幅度持續成長,可預見將來化學物質污染環境及危害人體健康之風險將持續升高,是以,完善及健全我國化學物質管理益顯重要。我國化學物質分散各部會按各自法規予以納管,目前概由13個部會,按43部法規分工管理化學物質(詳表1),冀在此管理架構,由部會間通力合作、協力管理,提高我國化學物質管理成效。有關我國化學物質列管數量,據環保署毒物及化學物質局(下稱毒化局)統計顯示,截至110年4月底止,該局透過「化學雲」管理資訊系統與各部會50項系統介接,已匯集11萬5,121家廠商資訊及28萬9,512種化學物質(詳表2),若排除各部會重疊列管部分,則概有5萬9,527家廠商資訊及10萬2,861種化學物質登錄在案。
表1 各部會主管化學物質相關法規列表
主管
機關
法規名稱
法規數量
環保署
1.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2.飲用水管理條例、3.空氣污染防制法、4.水污染防治法、5.廢棄物清理法、6.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7.環境用藥管理法
7
內政部
8.消防法、9.災害防救法、10.社會秩序維護法、11.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12.公共危險物品及可燃性高壓氣體設置標準暨安全管理辦法
5
國防部
13.軍事機關運作毒性化學物質管理辦法
1
財政部
14.菸酒管理法、15.海關緝私條例
2
教育部
16.學術機構運作毒性化學物質管理辦法
1
法務部
17.懲治走私條例、18.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2
經濟部
19.事業用爆炸物管理條例、20.工廠管理輔導法、21.產業創新條例、22.商品標示法、23.石油管理法、24.商品檢驗法
6
交通部
25.商港法、26.民用航空法(危險物品空運管理辦法)、27.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28.船舶法(船舶危險品裝載規則)
4
科技部
29.科學園區設置管理條例
1
勞動部
30.勞動檢查法、31.職業安全衛生法(勞工作業環境監測實施辦法、優先管理化學品之指定及運作管理辦法、管制性化學品之指定及運作許可管理辦法、特定化學物質危害預防標準、有機溶劑中毒預防規則)
2
衛福部
32.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33.化粧品衛生安全管理法、34.管制藥品管理條例、35.藥事法、36.菸害防制法、37.緊急醫療救護法
6
海委會
38.海岸巡防法、39.海洋污染防治法
2
農委會
40.動物用藥品管理法、41.農藥管理法、42.飼料管理法、43.肥料管理法
4
合計
43
資料來源:110年2月3日國家化學物質管理會報簡報資料及表內各主管機關。本報告整理。
表2 截至110年4月底止化學雲管理資訊系統匯集廠商及化學物質數量表
化學物質種類
資訊系統名稱
可匯集廠商家數
可比對化學物質數量
主管機關
一般化學物質
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費
2,559
139
環保署
土壤及地下水資訊管理系統
6,313
726
化學物質登錄平臺
4,547(既化)
297(新化)
26,823(既化)
513(新化)
水污染源管制資料管理系統
4,482
782
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
17,999
1,384
固定空氣污染源管理資訊系統
4,716
24,636
關港貿單一窗口
15,509
1,651
財政部
飲用水水質處理藥劑管理系統
4
35
台水公司、北水處、金門縣自來水廠、連江縣自來水廠
先驅化學物質
先驅化學品工業原料資訊
1,772
19
經濟部
危害物質
化學品報備與許可平臺(如優先管理、管制性化學品)
54(管制)
3,814(優先)
42(管制)
7,974(優先)
勞動部
危險物質
工廠危險物品申報網
3,050
18,923
經濟部
事業用爆炸物e網服務系統
158
261
危險物品臨時通行證系統
7,754
28,814
交通部
危險品申報系統
6,573
694
消防安全檢查列管系統
8,099
11,032
內政部、臺北市、新北市、桃園市及臺中市
毒性化學物質
毒性化學物質許可管理系統
9,520
341
環保署
食品添加物或食品安全有虞物質
食品追溯追蹤管理資訊系統
1,193
40,697
衛福部
食品業者登錄平臺
3,870
4,731
邊境查驗自動化管理資訊系統
1,293
23,066
化學原料批發零售業自主登載資訊
294
51
經濟部
生產選定化學物質工廠申報系統
138
34
菸酒業者資訊系統
9,296
-
財政部
農藥
農藥安全資訊資料庫平臺
-
420
農委會
農藥登記管理系統
315
859
管制藥品
管制藥品管理資訊系統
115
8
衛福部
環境用藥
環境用藥管理資訊系統
164
146
環保署
藥物、藥品、化粧品、菸品、飼料、肥料
化粧品產品登錄平臺系統
1,750
6,946
衛福部
菸品資料申報系統
222
2,355
藥證業務資訊
3,356
55,565
肥料管理系統
1,085
23,072
農委會
動藥管理e網通整合平臺
199
5,583
飼料管理系統
293
1,155
毒品
法務部檢察司毒品資料
-
35
法務部
合計
115,121
289,512
資料來源:環保署毒化局。
經查:
(一)編列多項跨年期預算以落實我國毒物及化學物質管理業務
為落實我國毒物及化學物質源頭管理及勾稽檢查,環保署毒化局掌理有關毒物及化學物質數量、流向、勾稽或查核等事項,亦跨部會協調毒物及化學物質管理業務,該局近年為落實國家毒物及化學物質管理政策,提出多項跨年期計畫,包括:建構寧適家園計畫(103-108年)、建構安全化學環境計畫(109-112年)、跨部會化學物質資訊服務平台(化學雲,106-109年)等計畫,各計畫近年經費需求合計概約72億餘元,截至110年度累計編列預算45億餘元,同年8月底止累計執行39億餘元,111年度預算案再編列6億餘元(詳表3)。
表3 毒物及化學物質管理相關跨年期計畫預算編列及執行情形表
單位:新台幣千元
計畫名稱
期程
預算數
(經費需求)
累計至110年度預算數
累計至110年度8月執行數
111年度預算案數
預算
來源
建構寧適家園計畫
103-108
3,043,154
3,043,154
2,899,968
0
環保署
毒化局
環檢所
建構安全化學環境計畫
109-112
3,249,310
1,311,063
820,909
569,200
毒化局
環檢所
跨部會化學物質資訊服務平台計畫(化學雲)
106-109
81,029
81,029
79,455
0
毒化局
訓練中心充實建置中程計畫-建置毒化災訓練設施場及資材調度中心計畫
107-112
445,570
93,151
93,151
30,000
毒化局
化學物質安全使用資訊整合平台及科技化管理計畫
109-112
344,894
23,525
12,625
18,000
毒化局
綠色化學-永續防治及安全替代整合性政策計畫
111-114
73,600
-
-
12,241
毒化局
合計
7,237,557
4,551,922
3,906,108
629,441
說 明:表內執行數=實現數+應付數+保留數。
資料來源:環保署、毒化局、環檢所。
(二)化學物質分散各部會按其專業法規納管,惟囿於管理目的、管理法源不同等因素,其管制強度不一,甚有存在管理漏洞現象
由於我國不若歐盟設置歐洲化學總署,有專責單位及人力,並就源頭註冊登錄為基礎納管化學物質,故目前各部會因其管理目的、管理法源不同,對化學物質運作行為(包括:製造、輸入、輸出、販賣、運送、使用、貯存、廢棄)之管制項目、管制強度不一,同一種化學物質可能由多個部會重疊列管,抑或存在無權責部會管理之疑慮。謹以107年4月28日敬鵬工廠火災事件為例,分述如下:
1.各部會對救災必需之化學品資訊管理強度不一
對敬鵬工廠火災事件之火場指揮官而言,救災現場之化學品資訊需求包括:平面配置圖、機械設備圖、管線圖、化學物種及存量、安全資料表。其中平面配置圖、化學物種及存量與安全資料表,有較多單位依權責要求提供,惟重大火警所需之機械設備圖僅經發單位及勞安單位提出需求,至於管線圖(含平面圖及立面圖)則僅建管單位要求提供(詳表4),其管理強度顯未若其他項目。
表4 救災現場化學品資訊需求及權責單位一覽表
單位
平面配置圖
機械設備圖
管線圖
化學物種及存量
安全資料表
環保
V
V
V
經發
V
V
V
消防
V
V
V
勞安
V
V
V
建管
V
V
資料來源:107年5月「桃園市平鎮區工業二路17號1070428敬鵬工業公司火警檢討報告」。
2.部分化學品尚未列入相關管制清單,凸顯我國化學物質管理漏洞
另就本事件有關化學物種及存量部分,據桃園市政府消防局表示,其「行動派遣119」APP已介接該局安管系統及環保署毒化災系統,可利用平板、手機查詢「公共危險物品」及「毒化物」之相關資訊,惟廠內其餘化學物質尚無相關管理單位,該局119APP僅能取得該場所5樓列管室內儲槽場所1 處(柴油,2,400公升),及硫脲(毒化物)之資訊,無法得知現場其他化學物質相關資訊,但現場確存有不明溶劑,疑似存放鹽酸、硫酸等腐蝕性化學物質及稀硝酸等化學物質(濃度40%,未達90%以上)。經查係部分化學品尚未列入相關管制清單,凸顯我國化學物質之管理漏洞。
(三)延長國家化學物質管理會報之會議頻率,容與修法以強化各部會橫向溝通機制之立法初衷未盡洽合
鑒於我國化學物質現行管理架構係分散各部會管理,易產生管制強度不一或出現管理漏洞等情事,故為協調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權責與法規,強化橫向溝通聯繫機制,以健全我國整體化學物質管理,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於108年1月16日修正公布,新增第7條規定:「為加強負責國家化學物質相關業務之決策及協調,並交由相關部會執行,行政院應設國家化學物質管理會報,由行政院院長擔任召集人,召集相關政府部門、專家學者及團體代表共同組成,職司跨部會協調化學物質風險評估及管理措施。…。」、「前項國家化學物質管理會報決議之事項,各相關部會應落實執行,行政院應定期追蹤管考對外公告,並納入每年向立法院提出之施政方針及施政報告。」
惟查該法自修正公布(108年1月16日)至查詢日止(110年9月3日),國家化學物質管理會報於110年8月20日始召開第1次會報會議,容與環保署108年6月17日發布「國家化學物質管理會報設置要點」第6點明文應每半年召開1次會報會議之規定不符,雖該署業於110年4月21日修正此設置要點,將每半年召開1次會議之規定,延長為每年召開1次,惟恐與修法設置國家化學物質管理會報,以強化橫向溝通聯繫機制之立法初衷未盡洽合。
綜上,我國化學物質管理分散各部會按其專業法規納管,環保署主管並編列多項跨年期預算以辦理毒化物管理及跨部會協調業務,惟囿於管理目的、管理法源不同等因素,部分化學物品有管制強度不一,及存在管理漏洞之現象,雖環保署修法設置國家化學物質管理會報,以強化部會間之橫向溝通聯繫機制,惟迄今僅召開1次會報會議,復修改延長會議頻率,容與立法初衷未盡洽合,允宜發揮國家化學物質管理會報之功能,強化部會間之跨域協調整合,以協力健全管理我國毒物及化學物質。
(分機:1923 沈寧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