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行政院所屬各機關中長程個案計畫編審要點第9點第1項規定:「中長程個案計畫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各機關應即修正原計畫:(一)因中長程施政目標及策略變更,致原計畫難以執行。(二)因機關組織或任務變更,致原計畫須調整因應。(三)主要工作項目變更或總經費增加。(四)執行進度嚴重落後、計畫總期程變更。(五)因計畫預算經刪減,致無法達成原計畫目標。(六)因其他不可抗力,致原計畫須調整因應。」茲說明如次:
(一)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總經費10億元以上之公共建設計畫半數曾辦理修正,並以食品安全建設、城鄉建設及綠能建設等3大項公共建設計畫逾6成之計畫曾辦理修正為大宗
經統計交通部、內政部、科技部、經濟部、教育部、文化部、農委會、衛福部及環保署等9個機關於流域綜合治理特別預算之公共建設計畫(「流域綜合治理計畫(103-108年)」)及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特別預算(第1期至第2期)計畫總經費10億元以上之公共建設計畫修正情形(詳表1),前者因配合流域綜合治理特別條例調整,及為擴大計畫整體成效共修正2次,後者計畫計有56項,半數計畫曾辦理修正,其中逾5成計畫曾辦理修正之項目包含食品安全建設(計畫1項修正1項),城鄉建設(計畫10項修正8項),綠能建設(計畫4項修正3項)及水環境建設(計畫17項修正10項),另以機關別分析,則以科技部(計畫1項修正1項)、文化部(計畫1項修正1項)、衛福部(計畫3項修正3項)及環保署(計畫2項修正2項)為最多,至內政部(計畫7項修正6項),農委會(計畫4項修正3項)亦偏高。
另觀察各計畫修正次數,修正次數為1次占總修正計畫數比60.71%(17項),修正次數最多為衛福部辦理之「食品安全建設計畫」(4次),同屬該部「建構0-2歲兒童社區公共托育計畫」(因應少子化友善育兒空間建設)與「整建長照衛福據點計畫」(城鄉建設),以及經濟部「防災及備援水井建置計畫」(水環境建設)、「高雄海洋科技產業創新專區」(綠能建設)與「開發在地型產業園區」(城鄉建設),修正次數達3次為次之。
表1 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特別預算(第1期至第2期)有關計畫總經費10億元以上公共建設計畫修正情形 單位:項;%
建設主軸
計畫數
修正數
修正數/計畫數
修正次數
1次
2次
3次
4次
軌道建設
21
5
23.81
4
1
-
-
水環境建設
17
10
58.82
8
1
1
-
綠能建設
4
3
75.00
1
1
1
-
城鄉建設
10
8
80.00
4
2
2
-
因應少子化友善育兒空間建設
2
1
50.00
-
-
1
-
食品安全建設
1
1
100.00
-
-
-
1
人才培育促進就業建設
1
0
0.00
-
-
-
-
合計
56
28
50.00
17
5
5
1
說 明:因教育部「校園社區化改造計畫」同屬城鄉建設及因應少子化友善育兒空間建設,故重複計算。
資料來源:整理自交通部、內政部、科技部、經濟部、教育部、文化部、農委會、衛福部及環保署等9個機關提供之資料。
(二)少數計畫因民眾抗爭等故辦理計畫修正,部分計畫則因配合前瞻基礎建設計畫期程調增經費及執行期間
檢視上開修正計畫,共有14項提高經費(詳表2),「提升道路品質計畫(內政部)」及「建構0-2歲兒童社區公共托育計畫」增加經費超過1倍最為明顯,另有5項計畫增加計畫經費逾45%,其主因計畫期間延長使經費上升,「石門水庫阿姆坪防淤隧道工程計畫」則因調整計畫內容(新增大嵙崁清淤輸送系統)致經費提升。
至調增計畫期間之計畫則共有20項,其中計有9項延長計畫期間達4年以上,尤以「臺南市區鐵路地下化計畫」計畫屆期時間自原106年5月延後至115年10月(9.5年)最久,係因為民眾抗爭及行政訴訟案等致影響後續取地及工程進度,「加強水庫集水區保育治理計畫」、「提升道路品質計畫(內政部)」、「公共服務據點整備-公有危險建築補強重建」、「開發在地型產業園區」、「提升道路品質計畫(公路系統)」、「整建長照衛福據點計畫」、「建構0-2歲兒童社區公共托育計畫」及「食品安全建設計畫」等8項計畫則因地方政府實際需求及延續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特別預算成效等,調整計畫期程至114年。
表2 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特別預算(第1期至第2期)之總經費10億元以上公共建設計畫部分修正明細 單位:新臺幣千元;次
計畫名稱
修正次數
計畫總經費
計畫期間
修正前
修正後
修正前
修正後
票務系統整合再造計畫
1
1,073,560
1,073,560
105.1-
108.12
105.1-
109.12
鐵道技術研究及驗證中心計畫
1
4,175,824
4,175,824
106.3-
109.12
106.03-
113.06
臺南市區鐵路地下化計畫
2
29,359,862
29,359,862
98.9-
106.5
98.9-
115.11
高雄都會區大眾捷運系統岡山路竹延伸線(第一階段)暨周邊土地開發計畫
1
3,020,200
3,020,200
105.12-
109.12
105.12-
113.12
機場捷運增設機場第三航廈站(A14站)計畫
1
4,610,524
4,610,524
106.8-
112.02
106.8-
115.12
縣市管河川及區域排水整體改善計畫
1
72,000,000
88,400,000
106.9-
113.12
106.9-
114.12
全國水環境改善計畫
1
28,000,000
27,115,486
106.9-
113.12
106.9-
114.12
防災及備援水井建置計畫
3
3,400,000
2,068,026
106.9-
109.12
106.9-
110.7
石門水庫阿姆坪防淤隧道工程計畫
1
4,627,200
6,796,200
104-109
104-113
烏溪鳥嘴潭人工湖工程計畫
1
19,900,000
20,200,000
104.4-
113.4
104.4-
112.12
加強水庫集水區保育治理計畫
1
8,790,000
12,097,225
106.9-
110.8
106.9-
114.8
離島地區供水改善計畫第二期
1
1,450,000
1,950,000
108.1-
113.12
108.1-
113.12
桃園-新竹備援管線工程計畫
1
2,780,000
2,983,000
107.1-
110.6
107.1-
113.12
科學城低碳智慧環境基礎建置
2
1,912,000
2,323,000
106.8-
110.12
106.8-
110.12
高雄海洋科技產業創新專區
3
5,500,000
4,262,858
106.7-
109.12
106.7-
110.8
提升道路品質計畫(內政部)
1
20,940,000
45,940,000
106.9-
110.8
106.9-
114.8
公共服務據點整備-公有危險建築補強重建
2
6,609,000
13,125,752
106.9-
110.8
106.9-
114.8
開發在地型產業園區
3
20,000,000
24,684,416
106.9-
110.8
106.9-
114.8
改善停車問題計畫
1
20,000,000
20,000,000
106.9-
110.8
106.9-
113.12
提升道路品質計畫(公路系統)
1
12,000,000
21,892,200
106.9-
110.8
106.9-
114.8
營造休閒運動環境計畫
1
1,000,000
1,000,000
106.9-
110.8
106.9-
112.12
整建長照衛福據點計畫
3
7,412,000
10,767,000
106.9-
110.8
106.9-
114.12
建構0-2歲兒童社區公共托育計畫
3
2,275,000
6,038,000
106.9-
110.8
106.9-
114.12
食品安全建設計畫
4
3,132,630
5,085,540
106.8-
110.8
106.8-
114.8
資料來源:整理自交通部、內政部、科技部、經濟部、教育部、文化部、農委會、衛福部及環保署等9個機關與工程會提供之資料。
(三)部分公共建設計畫因前期規劃未臻縝密或配合地方需求等,致後續需辦理修正,然修正後執行狀況仍未如預期,允宜持續依實際執行狀況適時檢討調整
因前述部分計畫修正次數相對較多,且近3成計畫經費及期程修正幅度較大,據審計部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第2期特別決算審核報告及相關機關說明,部分計畫核有下列情形:
1.「防災及備援水井建置計畫」因原計畫未落實辦理先期評估作業,2次修正計畫調整計畫目標(包含調降備援水量或停辦備援水井等),又減量開發後卻未能妥適規劃挑選合適場址增設抗旱水井,至109年下半年旱災嚴峻,第3次修正計畫,增加辦理部分地區地下水備援,調增備援水量,顯示前期規劃及後續修正均未能審慎考量評估。
2.「高雄海洋科技產業創新專區」修正計畫3次,調減計畫經費及延長期程,係配合海洋工程區碼頭整建方式修正,並調整與擴充計畫3中心主建物及設備等,惟查其於第2期特別預算之預算保留率達69.10%(14億7,943萬元),且該計畫於109年底已屆期,宜加速辦理或檢討計畫內容修改之必要性。
3.「開發在地型產業園區」配合前瞻基礎建設計畫(110年度至114年度)籌編,修正計畫期程並增加經費,惟按審計部指出,有部分案件有撤案,或於結案後尚無未登記工廠進駐,另或未於招標前完成用地取得等案例,允宜依實際執行狀況適時檢討計畫內容及辦理情形。
4.依審計部審核意見,「改善停車問題計畫」部分完工停車場計畫停車率低於閒置公共設施活化基準或其計畫停車率,如高雄五甲社區公有、新竹漁人碼頭等停車場,惟交通部將研擬延長其計畫期程並增加計畫經費,允宜審慎考量計畫期程及經費調整之必要性及修正幅度。
5.「整建長照衛福據點計畫」及「建構0-2歲兒童社區公共托育計畫」截至109年底第2期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特別預算之預算保留率78.63%(36億1,280萬4千元)及47.62%(6億9,271萬5千元),兩者均有部分案件完成空間整建後遲遲未能開辦長照據點服務或辦理托育業務,造成設施低度使用或閒置之情形,然第3次修正計畫仍延長及增加計畫期程及經費,允宜強化計畫前期評估作業及監督控管機制,以確保預算資源有效運用。
綜上,部分公共建設計畫因前期作業規劃未盡縝密周妥,致後續需辦理修正計畫,然修正後執行狀況仍未如預期,另有部分計畫因地方需求(擬)修正延長期程及增加經費,惟完工項目卻有閒置等情形,恐有浪費政府有限資源之虞,允宜賡續依實際執行情形調整計畫內容。
(分機:1922 羅玉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