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為提供便利服務,使民眾得於單一網站知悉業務申辦方式,並自行下載運用個人化資料或單次即時同意傳輸給第三方運用,簡化流程並縮減時間,爰建立串聯政府服務之一站式業務網站-我的E政府及個人化資料自主運用平臺,提供便民服務。該2網站優化經費則編列於國發會強化智慧政府數位發展計畫及賦權個人打造自主數位運用計畫(詳表1)項下。
表1 國發會強化智慧政府數位發展計畫及賦權個人打造自主數位運用計畫預算編列情形表 單位:新臺幣千元
計畫名稱
期程
計畫總經費
111年度預算案數
強化智慧政府數位發展計畫
110-114
263,250
42,628
賦權個人打造自主數位運用計畫
110-114
143,640
24,478
合計
406,890
67,106
資料來源:國發會111年度預算案,本報告彙製。
推展至今,我的E政府及個人化資料自主運用平臺整合度仍待深化及廣化,以提升運用效率及加強使用者印象。茲分述如下:
(一)我的E政府提供服務項數以臺中市居冠,中央部會及各市縣間提供服務項數存有落差
我的E政府適用對象為查詢政府服務申辦業務之民眾,109年9月改版上線,集中列示政府機關提供之申辦服務,以人生階段-出生、就學、就業、就養、終老為主軸,便於民眾依個人需求,於分類服務中查找個別申辦業務。依網站所示,服務類別為生育保健、出生及收養、求學及進修、服兵役、求職及就業、開創事業、婚姻、投資理財、休閒旅遊、交通及通訊、就醫、購屋及遷徙、選舉及投票、生活安全及品質、退休、老年安養、生命禮儀及公共資訊等18類。網站服務項數計6,074項。前揭提供項數上,臺中市因所屬及各公所分別將其服務連結網站,計3,315項,項數居冠;次則為國發會建置網頁之行政院及所屬機關,提供項數計2,164項;再其次為宜蘭縣209項(詳表2),22個市縣中尚有7個市縣未於該網站提供服務。
表2 我的E政府提供服務數量一覽表
中央部會及各縣市
項數
各縣市
項數
各縣市
項數
行政院及所屬
2,164
新竹縣
152
澎湖縣
83
新北市
11
彰化縣
1
基隆市
34
桃園市
2
南投縣
15
新竹市
3
臺中市
3,315
雲林縣
21
金門縣
6
高雄市
38
臺東縣
13
學校
3
宜蘭縣
209
花蓮縣
4
總計
6,074
說 明:基準日為110年9月8日。
資料來源:我的E政府網站,本報告彙製。
(二)個人化資料自主運用平臺甫建置,提供資料項數尚待擴增
個人化資料自主運用平臺適用對象為自主使用個人資料之民眾,110年4月15日甫上線,可單次即時提供下載及運用個人化資料,亦可同時提供政府機關或信賴之企業使用,其方式包括1.資料下載;2.臨櫃服務-下載後將條碼交付臨櫃人員以取得申辦所需資料,取代紙本查驗資料;3.線上服務-單次即時同意將資料線上傳送給其他機關(構)辦理個人化服務。平臺不存留民眾個人資料,僅當次同意下載,非永久同意資料取用;網站甫建置,服務項目僅380項(詳表3),尚待擴增。
表3 個人化資料自主運用平臺提供資料數量一覽表
機關單位/各縣市
項數
機關單位/各縣市
項數
中央部會
137
花蓮縣
7
桃園市
10
澎湖縣
9
臺南市
21
新竹市
11
高雄市
13
嘉義市
3
宜蘭縣
2
臺東縣
4
新竹縣
6
臺北市
1
雲林縣
5
國營事業
43
嘉義縣
66
金管會所轄銀行
32
屏東縣
10
總計
380
說 明:基準日為110年9月8日。
資料來源:個人化資料自主運用平臺,本報告彙製。
綜上,我的E政府及個人化資料自主運用平臺建置以來,已陸續介接政府服務及資訊,供民眾查詢或下載使用,整合為一站式便利服務。惟行政院及所屬機關介接服務數幾遠高於各市縣,係因建置過程涉及機關、各市縣間溝通協調,亦須介接機關於過程中提供業務人力及經費調度配置,難以一蹴而就;惟使用介面如具廣度及便利性,有益民眾對我國政府機關申辦業務之使用好感、黏著度及長期使用慣性建立,相關系統仍須賡續整合辦理,俾落實科技便民目標。
(分機:1933 張峻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