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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平交易委員會及反托拉斯基金111年度預算評估報告

六、基金連年短絀,且109年度決算短絀較預算數遽增,宜落實開源節流措施,並秉財務管理精神管理運用餘裕資金 日期:110年10月 報告名稱:公平交易委員會及反托拉斯基金111年度預算評估報告 目錄大綱:貳、反托拉斯基金 資料類別:預算案評估 作者:林靜玟

反托拉斯基金111年度基金來源及用途相抵後預計短絀615萬8千元,較110年度預計短絀423萬3千元,增加短絀192萬5千元(增幅45.48%);另111年度「基金來源」中包括「財產收入–利息收入」138萬7千元,較110年度預算案數158萬8千元減少20萬1千元(12.66%),係該基金存放於銀行活期及定期存款之利息收入。經查:

(一)依據預算法、該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等規定,該基金允應秉財務管理精神管理運用餘裕資金

依預算法第1條第3項規定,預算之編製及執行應以財務管理為基礎。另反托拉斯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第3條規定:「本基金之來源如下:一、提撥違反本法罰鍰之百分之三十。二、基金孳息收入。…。」同辦法第5、6條復規定:「本基金之保管及運用應注重收益性及安全性,其存儲並應依公庫法及其相關法令規定辦理。」、「本基金為應業務需要,得購買政府公債、國庫券或其他短期票券。」是以,反托拉斯基金對餘裕基金之保管及運用,允應兼顧收益性及安全性,並可將部分基金投資於政府公債、國庫券或其他短期票券,以分散風險並提升基金運用效益。

(二)109年度決算短絀2,977萬元較預算遽增87倍,111年度復預計短絀615萬8千元,允宜落實開源節流措施,以改善連年短絀情形

反托拉斯基金111年度編列「基金來源」4,808萬1千元、「基金用途」5,423萬9千元,基金來源及用途相抵後預計短絀615萬8千元,除較110年度預算短絀數423萬3千元持續擴大外,且該基金自108年度起出現短絀,109年度更因依法分配之「違規罰款收入」實際達成率僅10.52%,致決算短絀達2,977萬元,較預算短絀數33萬5千元大幅增加2,943萬5千元,增幅逾87倍(詳表1)。故為改善該基金連年發生短絀情形,允宜依上開預算法等預算編製相關規定,以財務管理為基礎,於法律指定之財源範圍內,妥善規劃整體財務資源,並設法提升資源使用效率。

表1 反托拉斯基金108年度至111年度基金來源、用途及餘絀表

單位:新臺幣千元

科目/年度

108年度

109年度

110年度

預算案數

111年度預算案數

預算數

決算數

預算數

決算數

基金來源

46,694

8,167

48,234

6,310

48,282

48,081

徵收及依法分配收入-違規罰款收入

46,694

6,667

46,694

4,910

46,694

46,694

財產收入-

利息收入

-

1,500

1,540

1,400

1,588

1,387

基金用途

18,786

14,848

48,569

36,080

52,515

54,239

強化反托拉斯執法計畫

18,786

14,848

37,319

26,197

38,675

34,989

數位經濟競爭政策研究及倡議計畫

-

-

11,250

9,883

13,840

19,250

本期賸餘

(短絀-)

27,908

-6,681

-335

-29,770

-4,233

-6,158

期末基金餘額

274,095

1,028,869

1,063,123

999,099

1,024,301

988,708

資料來源:整理自反托拉斯基金110及111年度預算書。

(三)允宜妥適規劃配置9億餘元之餘裕資金,以提高運用效益並改善該基金財務狀況

1. 反托拉斯基金111年度預計期末基金餘額為9億8,870萬8千元,相較110年度期末基金餘額10億2,430萬1千元,減少3,559萬3千元(減幅3.47%);另該基金自105年度依法成立,自108年度出現短絀668萬1千元後即連年短絀。故公平會如能於符合該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之投資運用標的範圍內,加強運用9億餘元龐鉅基金餘額,應可提高資金運用效能並改善該基金短絀情形。

2.反托拉斯基金111年度「財產收入–利息收入」編列138萬7千元,以該基金9億餘元計算,粗估年收益率僅約0.14%,容屬偏低。概因反托拉斯基金近年餘裕資金實際均存放於銀行之活期存款及定期存款,且預計111年度仍將資金分別存放於活期存款及定期存款5.05億元及4.90億元,並估計利息收入分別為20.2萬元及118.5萬元(詳表2)。鑑於近幾年國內金融市場資金充沛,銀行存款利率處於相對低檔,110年8月底台銀活期存款及定期存款之利率分別僅為0.040%及0.130%(一年期固定500萬以上),倘若持續將餘裕資金全數存放銀行,恐致該基金運用報酬率偏低。

表2 108至110年度反托拉斯基金之餘裕資金運用配置及其孳息收入概況表 單位:新臺幣元

項目

108年度決算

109年度決算

110年截至8月底止實際數

111年預算案

活期存款

配置金額

497,214,101

504,263,748

490,628,002

505,000,000

孳息收入

419,255

253,482

100,586

202,000

利率(年報酬率)

利率0.080%

利率0.040%

利率0.040%

(預估)利率0.040%

定期存款

配置金額

490,000,000

490,000,000

490,000,000

490,000,000

孳息收入

1,081,000

1,132,293

666,970

1,185,000

利率(年報酬率)

利率0.230%

利率0.230%

利率0.130%

(預估)利率0.230%

政府公債或國庫券

配置金額

孳息收入

資料來源:整理自公平會提供資料。

綜上,為期有效配置政府資源,允宜參據預算法秉財務管理精神及其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之「基金運用應注重收益性」等規定,審酌該基金持續將逾9億元餘裕基金全數存放於銀行活期及定期存款之妥適性,並建議酌予調增111年度「財產收入–利息收入」,以鼓勵該基金於兼顧風險控管下妥適規劃配置餘裕資金,俾提升運用效益並改善連年短絀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