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托拉斯基金111年度預算案編列「強化反托拉斯執法計畫」3,498萬9千元,較110年度預算減少368萬6千元(減幅9.53%),如與109年度決算數比較則增加879萬2千元(增幅33.56%)。另111年度「數位經濟競爭政策研究及倡議計畫」編列1,925萬元,分別較109年度決算數、110年度預算案數增加936萬7千元(增幅94.78%)、541萬元(增幅39.09%)。其中111年度「強化反托拉斯執法計畫」之「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費」及「數位經濟競爭政策研究及倡議計畫」之「專業服務費」科目預算案數,較109年度及110年度預、決算數增幅頗大(詳表1)。經查:
表1 109年度至111年度強化反托拉斯執法計畫「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費」及數位經濟競爭政策研究及倡議計畫「專業服務費」科目預、決算數概況表 單位:新臺幣千元
計畫及科目名稱
109年度決算數
110年度
預算案數
111年度
預算案數
111年度較110年度增減
金額
比率
強化反托拉斯執法計畫-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費
2,850
2,850
3,800
950
33.33%
數位經濟競爭政策研究及倡議計畫-專業服務費
9,520
12,520
19,250
6,730
53.75%
資料來源:整理自公平會111年度預算書。
(一)依預算編製相關規定,該基金應在法律指定之財源範圍內,妥善規劃整體財務資源,審慎評估各計畫經費之必要性及急迫性,且「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費」及「專業服務費」以不超過110年度預算數為原則
1.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編製辦法第3條第3項規定,特別收入基金預算之編製,應在法律或政府指定之財源範圍內,妥善規劃整體財務資源,並設法提升資源使用效率,以達成基金設立目的。故反托拉斯基金應審慎評估檢討各計畫之必要性及急迫性,於推估可用資金範圍內並秉撙節原則核實編列111年度預算案之計畫經費。
2.「附屬單位預算共同項目編列作業規範」對於特別收入基金基金用途中有關「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費」之規定:「四、中央政府各基金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費與行銷推廣費:(一)各基金應力求節約,避免浮濫,非有具體理由,以不超過110年度廣告費及業務宣導費預算合計數為原則。」
3.依「附屬單位預算共同項目編列作業規範」相關規定,有關特別收入基金之「專業服務費」、「委託調查研究費」係比照作業基金之標準編列,包括委聘專業機構或人員(會計師、精算師等)提供服務之費用,應按本年度業務需要,核實編列。而「委託調查研究費」分為委託研究計畫及委託辦理事項2類。除應與業務有關,限於專業知能與技術或現實環境與法令規定,須委託他人始能達成特定目的者,方得委託,其所需經費非有具體理由,以不超過110年度預算數為原則,且於預算內詳列計畫名稱(並註明為新興計畫或延續性計畫)、內容摘要及各計畫經費總額、各年度分配額。
(二)111年度數位經濟競爭政策研究及倡議計畫之「專業服務費」及強化反托拉斯執法計畫之「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費」較近年預、決算數增幅逾3成,宜審慎評估業務實需核實編列
鑑於政府預算資源有限,且考量反托拉斯基金已連續數年出現短絀,依據前開預算編製相關規定,基金用途應以能確實發揮支出效益者為優先考量,並宜落實開源節流措施。惟該基金111年度「強化反托拉斯執法計畫」下編列「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費」380萬元,較109年度決算數、110年度預算案數(均為285萬元)增加95萬元(增幅33.33%)。另「數位經濟競爭政策研究及倡議計畫」下編列「專業服務費」1,925萬元,較109年度決算數952萬元、110年度預算案數1,252萬元,分別增加973萬元(增幅102.21%)、673萬元(增幅53.75%)。詢據公平會略以:
1.反托拉斯基金111年度「強化反托拉斯執法計畫」下「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費」較110年度預算增加95萬元,主要係為辦理該會30週年回顧與前瞻系列活動所需政策宣導(有獎徵答網站架設、網路推播)等相關費用。
2.111年度「數位經濟競爭政策研究及倡議計畫」下「專業服務費」較110年度預算增加673萬元,主要為因應網路科技快速發展,新興商業模式崛起,該會面對跨域整合平臺與創新服務模式可能衍生之新興競爭議題需預先研議國內可能面臨挑戰與解決之道。囿於該會人力資源有限,針對此數位經濟新趨勢之發展,爰擬尋求私部門協力夥伴支援,將委託對於網路或資通訊等產業領域及相關法制熟悉之民間研究機構,提供產業指標市場資料,與商業模式或技術應用之市場發展分析及產業趨勢;並包括增加委外翻譯國際數位經濟學術文獻、邀請專家學者撰寫或審查研究報告,辦理國際數位經濟競爭執法動態及重要案例研析等。
衡酌111年度「強化反托拉斯執法計畫」及「數位經濟競爭政策研究及倡議計畫」業務項目及預計目標,相較109、110年度並無明顯增加(詳表2);且按公平會提供資料,因應數位平臺及網路科技等新興商業競爭模式崛起,為確保數位平臺產業之有效競爭及消費者利益,於111年度「數位經濟競爭政策研究及倡議計畫」中新增委託調查研究經費250萬元,將辦理數位平臺產業現況、發展趨勢及競爭規範等委託研究計畫,相較該「專業服務費」科目111年度增加673萬元,仍有423萬元之差距。故衡酌上述原因,111年度數位經濟競爭政策研究及倡議計畫之「專業服務費」及強化反托拉斯執法計畫之「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費」預算案數容有審視業務實需檢討酌減空間。
綜上,反托拉斯基金自108年度起連年短絀,依預算編製相關規定,允應妥善規劃整體財務資源,審慎評估計畫經費之必要性及急迫性;惟111年度強化反托拉斯執法計畫之「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費」及數位經濟競爭政策研究及倡議計畫「專業服務費」科目分別較110年度增加95萬元(增幅33.33%)及673萬元(增幅53.75%),宜審慎評估業務實需,以能確實發揮支出效益者為優先考量,並秉撙節原則核實編列相關費用。
表2 近年「強化反托拉斯執法計畫」、「數位經濟競爭政策研究及倡議計畫」預計目標及其達成情形概況表單位:件數;人次;新臺幣千元
項目
111年度預計目標
111年預算案
109年度
110年度
業務計畫
經費
實際達成情形
預計
目標
截至8月底止實際數
聯合行為調查案件辦結數-聯合行為調查案件辦結數
50
強化反托拉斯執法計畫
4,950
69
50
72
年度參加反托拉斯法宣導活動參加人次
320
1,846
482
320
79
網路不實廣告調查案件辦結數(109年)
數位經濟競爭政策研究及倡議計畫
58
(詳說明1)
網路不實廣告立案調查件數(110年)
108
56
網路不實廣告查察件數(111年)
600
3,200
(詳說明2)
說明:1.109年度網路不實廣告調查案件辦結數,110年度修正目標值為網路不實廣告立案調查件數。
2.110年度網路不實廣告立案調查件數,111年度修正目標值為網路不實廣告查察件數。
資料來源:整理自公平會提供資料。
(分機:1926林靜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