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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主計總處含補助地方政府、災害準備金、第二預備金111年度單位預算評估報告

二、111年度增加進用承攬人員7人,其中2人補充退休技工之人力,尚符規範,另5人辦理檔案清理計畫,允宜優先遴選具經驗承攬人員 日期:110年10月 報告名稱:行政院主計總處含補助地方政府、災害準備金、第二預備金111年度單位預算評估報告 目錄大綱:壹、主計總處 資料類別:預算案評估 作者:陳如慧

主計總處111年度預算案「一般行政」編列8億5,722萬1千元,其中包括因業務需要增加進用承攬人員7人計295萬7千元等。經查:

(一)進用2人補充退休技工之人力,尚符規範

1.洽據主計總處表示,因應該總處2名技工(非超額)退休,已依「中央各機關學校工友員額管理作業要點規定」公告徵才,惟無人應徵無法補實,爰辦理減列,並改為進用承攬人員2人,辦理原退休工友負責之外收發、檔案歸檔案卷之整理及借卷等傳遞運送工作,111年度預算編列67萬7千元。

2.111年度中央及地方政府預算籌編原則第四、(十)規定:「為貫徹工友、技工及駕駛員額精簡政策,有效彈性運用人力,各機關應落實下列規定:1.各機關工友、技工及駕駛,不論超額與否,均予全面凍結不得新僱;……。 2.各機關事務工作,應依『中央各機關學校工友員額管理作業要點』規定,積極採取廣泛使用現代化事務機具、業務資訊化、簡化流程、運用志工等人力,全面推行職員自我服務及擴大外包等措施辦理。3…..。」據此,主計總處擬進用承攬人員2人以作為退休技工之補充人力,尚符前揭擴大外包規範。

(二)進用5人辦理檔案清理計畫,允宜優先遴選具經驗之承攬人員

1.檔案清理計畫之緣起: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於105年5月函請各機關就80年12月31日前(其後該局再將送審檔案範圍調整至81年12月31日前)已屆移轉年限之永久保存檔案辦理檔案保存價值鑑定,並將具國家檔案價值之永久保存檔案,編製檔案移轉目錄,依「行政院及所屬中央三級(含)以上機關永久保存檔案屆期移轉檔案目錄送審期程」函送該局審核。

2.檔案清理計畫之期程及內容:主計總處原訂辦理期程為106年9月至115年12月,因作業複雜且人力不足,業報經同意展延2年至117年12月。主要清理內容為辦理檔案清查並整理檔案清單、密件檔案解降密檢討、辦理檔案鑑定及撰寫鑑定報告等,並依檔案鑑定結果辦理檔案銷毀、續存及移轉,包括清理81年度以前永久及定期檔案約47萬8,262件,預計111年至115年進用5名承攬人員,每年經費228萬元。

3.洽據主計總處表示,本清查計畫計分4期,第1期辦理期限原為108年12月,因作業耗時,已報經檔案管理局同意調整至111年10月。有鑑檔案管理局105年5月函請各機關辦理之檔案清理計畫,係涉各機關之全面性、長年期計畫專案,據悉部分機關已辦結,爰宜優先遴選具經驗之承攬人力。

綜上,主計總處111年度編列增加進用承攬人員7人,其中2人補充退休技工之人力,尚符111年度中央及地方政府預算籌編原則規範,另5人辦理檔案清理計畫,因涉各機關之長年期計畫專案,允宜優先遴選具經驗承攬人員,俾加速清查作業進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