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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計部及所屬111年度單位預算評估報告

三、電腦審計技術及應用日臻成熟,允宜善用大數據等資訊科技,以節省審計人力與優化審計品質 日期:110年10月 報告名稱:審計部及所屬111年度單位預算評估報告 目錄大綱:三、電腦審計技術及應用日臻成熟,允宜善用大數據等資訊科技,以節省審計人力與優化審計品質 資料類別:預算案評估 作者:陳如慧

審計部111年度預算案「中央政府審計」編列4,854萬6千元及「縣市地方審計」編列975萬5千元,暨審計部臺北市、新北市、桃園市、臺中市、臺南市及高雄市等6都審計處111年度預算案「審計業務」計編列908萬8千元,係辦理全國各級政府機關之審計業務。經查:

(一)審計部自78年引進ACL電腦審計軟體迄今,應用日臻成熟

1.我國政府積極推動電子化政府多年,完成電子化政府基礎建設與推廣,然政府部門之各項業務資料量日趨龐雜,若審計工作以人工方式進行查核,考量時間與成本,僅得以抽查為之,但若運用電腦審計技術,則可對受查對象之資料母體進行全面查核,進而免除抽樣風險之發生,節省審計人力與優化審計品質。

2.審計部自78年引進ACL電腦審計軟體後,因應資通訊科技之快速發展,除持續應用既有電腦輔助審計軟體(如EXCEL、Arbutus、ACL、QGIS、Power BI)外,於109年度引進Python及機器人流程自動化(RPA)軟體應用於政府審計業務等,積極引進各種新技術方法,應用已日臻成熟,舉如運用Python撰寫API程式介接下載公司董監事明細,辦理得標廠商與評選委員異常關聯之查核等。

(二)部分審計機關近年度運用電腦軟體輔助查核尚有精進空間

揆審計部及所屬審計處近年度運用電腦軟體輔助查核概況(詳表1),審計部自107年度之527件增為109年度之549件,增加22件(增幅4.17%),惟臺北市及新北市審計處109年度運用電腦軟體輔助查核件數及占比均較108年度下降,復桃園市審計處107年度至109年度運用電腦軟體輔助查核件數自68件減為56件(減少12件),占比自49.64%減為43.08%(減少6.56個百分點)。據此,近年度部分審計機關運用電腦軟體輔助查核容有精進空間。

表1 審計部及所屬審計處107至109年度運用電腦軟體輔助查核概況表

單位:件、%

年度

機關

107

108

109

件數

占比

件數

占比

件數

占比

審計部

527

22.37

535

23.74

549

26.24

審計部臺北市審計處

53

30.99

55

34.81

40

32.26

審計部新北市審計處

41

28.08

67

35.83

40

29.20

審計部桃園市審計處

68

49.64

54

46.55

56

43.08

審計部臺中市審計處

29

18.13

66

48.53

59

48.76

審計部臺南市審計處

52

34.90

41

29.29

46

38.33

審計部高雄市審計處

29

17.16

19

11.31

58

36.71

說 明:占比=運用電腦軟體輔助查核件數/查核總件數,而查核總件數係以辦理專案調查、財務收支抽查、財物稽察、資訊研析、書面審核等業務計算。

資料來源:審計部。

綜上,審計部自78年引進ACL電腦審計軟體,利用電腦輔助查核工作,迄今已逾30年,電腦審計技術及應用日臻成熟,允宜善用人工智慧及大數據等資訊科技,以節省審計人力與優化審計品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