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111年度預算案「學生事務與特殊教育行政及督導-學生輔導及性別平等教育」編列3億606萬2千元,用以辦理學生輔導工作及推動校園性別平等教育。茲說明如下:
(一)近年度校園性別事件通報件數連年遞增,允宜督促儘速辦理調查並賡續精進追蹤與督導作業
1.據教育部統計,校園性別事件通報件數107年度至109年度呈遞增趨勢,各年度分別為性騷擾事件5,982件、7,280件及1萬681件,性侵害事件為1,766件、2,042件及2,535件,而性霸凌事件為128件、161件及277件;至校園性別事件確認件數,除性侵害事件109年度較107年度略少外,性騷擾事件及性霸凌事件109年度均較107年度增加(詳表1)。
表1 107年度至109年度校園性別事件通報及確認件數概況表
單位:件數
性別事件類別
107年度
108年度
109年度
性騷擾
通報
5,982
7,280
10,681
確認
2,138
2,398
2,845
性侵害
通報
1,766
2,042
2,535
確認
296
273
294
性霸凌
通報
128
161
277
確認
48
40
81
資料來源:教育部統計處網站/性別統計專區/教育環境及教育部提供。
2.教育部對校園性別事件之通報及調查已訂有標準作業程序,且已建置校園性侵害性騷擾及性霸凌事件統計及追蹤管理系統(以下稱回報系統),由學校填報調查處理情形,並由學校所屬各教育主管機關列管及檢核。鑒於近年度校園性別事件通報件數連年遞增,允宜督促各校或相關權責機關秉持客觀、公正、專業原則儘速辦理調查;另對於逾期未陳報主管機關之通報案件,除由回報系統定期提醒學校陳報外,大專校院部分係由主管機關以公文或專案訪視方式辦理稽催,高中以下學校則由國教署邀集性別事件諮詢服務中心諮詢委員協助學校辦理,或定期召開地方政府聯繫會議辦理稽催,惟仍宜定期對久懸之通報案件分析逾期原因,並賡續精進追蹤及督導作業,俾提升通報案件之處理效率。
(二)近年度大專校院開設性別議題課程相關指標多呈遞減趨勢,允宜賡續檢討精進推動性別平等教育相關措施
1.有關大專校院開設性別議題相關課程乙節,依性別平等教育法第4條規定:「中央主管機關應設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其任務如下:‥四、推動性別平等教育之課程、教學、評量與相關問題之研究與發展。‥。」、同法第17條第4項及第5項亦規定:「大專校院應廣開性別研究相關課程。」、「學校應發展符合性別平等之課程規劃與評量方式。」是以,於尊重大專校院課程規劃自主前提下,教育部負有推動性別平等教育之課程、教學、評量等職責。
2.據教育部統計107學年度至109學年度大專校院開設性別議題相關課程情形顯示,其中開設校數比率雖均逾九成,惟開設課程數卻由107學年度之1,265門減少為109學年度之1,224門,修課人數107學年度6.3萬餘人,108學年度雖略為增加,109學年度卻減為6.1萬餘人;至開設性別議題課程之全國平均比率107學年度及108學年度僅0.26%,109學年度再降為0.22%,另開設性別課程比率逾1%之校數,107學年度至109學年度均僅1校(詳表2)。
表2 大專校院開設性別議題相關課程概況表 單位:校;%
性別議題課程開設狀況
107學年度
108學年度
109學年度
開設課程校數
學校數
148
148
145
比率
93.08
93.67
91.77
開設課程數(門)
1,265
1,263
1,224
總修課人數(人)
63,821
64,352
61,925
課程開設之平均比率
0.26
0.26
0.22
課程開設比率逾1%之校院數
1
1
1
說 明:課程開設比率係開設與性別議題相關課程數/全校開設課程總數。
資料來源:教育部統計處網站/性別統計專區/教育環境及教育部提供。
3.性別平等教育法賦予主管機關教育部推動性別平等教育職責,大專校院課程規劃雖係各校自主權範圍,惟107學年度至109學年度大專校院開設性別議題課程相關指標多呈遞減趨勢,性別議題相關課程開設「量」與「質」仍有再提升空間,允宜賡續檢討精進推動性別平等教育相關措施。
(三)大專校院學生自殺、自傷事件遞增,惟迄109學年度仍有10所大專校院專業輔導人力未達法定配置,輔導資源之適足性有待賡續檢討
1.103年間學生輔導法公布施行,除提供各級學校輔導單位人員資格、經費編列之設置法源依據外,並規範建置發展性輔導、介入性輔導及處遇性輔導等3級學生輔導機制。有關大專校院專業輔導人力配置,依學生輔導法第11條第5項規定,專科以上學校學生1,200人以下者,應置專業輔導人員至少1人,超過1,200人者,以每滿1,200人置專業輔導人員1人為原則,未滿1,200人而餘數達600人以上者,得視業務需求,增置1人;另依據學生輔導法施行細則第12條規定,應置人數未達3人者,所置人員應以專任為之,應置人數達3人以上者,其應置總人數之三分之一以下,得以學校兼任專業輔導人員累計執行介入性或處遇性輔導服務時數折抵計算;1年累計達576小時,得折抵為1名專任專業輔導人員。
2.據教育部提供105學年度至109學年度大專校院進用專業輔導人員情形,其中實際聘用數由105學年度726人逐年增加為109學年度1,009人,至未足額聘用校數105學年度至109學年度分別為111校、62校、33校、25校及10校,雖呈逐年遞減趨勢且自108學年度起實際聘用人數已超過應聘人數,惟仍有大專校院未足額聘用(詳表3);鑒於學生輔導法已實施多年,且專業輔導人員員額數係學生輔導法明定之法定配置,允宜賡續改進。
3.另據教育部108年各級學校校園安全及災害事件分析報告顯示,108年大專校院發生9,996件校安事件,其中學生自殺、自傷1,355件,死亡59人,係106年以來連續3年增加,而每十萬人口死亡率4.86%,亦係96年以來新高,允宜賡續強化大專校院輔導人力並儘速檢討現行輔導機制之適當性及輔導資源之適足性。
表3 105學年度至109學年度大專校院進用專業輔導人員概況表
單位:校;人
學年度
大專校院校數
專業輔導人員進用情形
足額
校數
未足額校數
應聘數
實際
聘用數
專任
人員數
兼任時數折抵專任人員數
105
46
111
1,031
726
584
142
106
95
62
1,006
894
731
163
107
120
33
983
946
772
174
108
127
25
959
966
793
173
109
142
10
946
1,009
823
186
說 明:實際聘用數=專任人員數+兼任時數折抵專任人員數。
資料來源:教育部提供。
綜上,校園性別事件107年度至109年度通報件數連年遞增,允宜督促各校或相關權責機關秉持客觀、公正、專業原則儘速辦理調查,並對久懸之通報案件分析逾期原因,賡續精進追蹤及督導作業;另107學年度至109學年度大專校院開設性別議題課程相關指標多呈遞減趨勢,顯示該等課程之開設仍有再提升空間,允宜賡續檢討精進推動性別平等教育相關措施,俾利性平理念確實扎根;至大專校院學生自殺、自傷事件遞增,可能成因之分析與防治策略之精進,刻不容緩,允宜督導專業輔導人力未達標準學校儘速增置人力,並一併檢討輔導資源之適足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