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委會111年度預算案「港澳蒙藏業務」計畫下「港澳聯繫服務之推動與執行」編列1億2,486萬6千元,係為確保台港澳民眾之權益與福祉,維持該會香港辦事處、澳門辦事處之運作及服務效能。經查:
(一)港澳辦事處因應情勢調整,致人員有所異動
據陸委會網站110年6月20日新聞稿,因香港政府自107年7月起,屢次對該會香港辦事處(以下簡稱港處)人員簽證設置不合理之政治條件,要求簽署「一中承諾書」,致我方派駐人員無法續留及赴任,該會爰自同年6月21日起,調整港處業務辦理方式,並表示港處仍會維持必要之運作,為民服務不會中斷或打折。
據該會表示,因應上開變革,港處及澳門辦事處(以下簡稱澳處)分別移回5名及1名職員,目前港處未派駐職員,澳處派駐職員2名;至於進用之當地人員部分,編制內雇員(人事費進用)分別為15名及2名、編制外雇員(業務費進用)分別為9名及4名,均無變動(詳表1);另上開移回之6名人員,4人派港澳蒙藏處服務,另2人派法政處及聯絡處服務。
表1 因應110年6月變革之港澳辦事處人數異動情形
單位:人
單位名稱
移回前
移回職員
目前現存
職員
編制內雇員
編制外雇員
職員
編制內雇員
編制外雇員
香港辦事處
5
15
9
-5
0
15
9
澳門辦事處
3
2
4
-1
2
2
4
合計
8
17
13
-6
2
17
13
資料來源,陸委會提供,本報告整理。
(二)基於港處運作情形之變化,允宜覈實支應相關經費,俾符實際
依該會111年度預算案「預算員額明細表」,111年度職員之預算員額為221人,與110年度相同。詢據該會表示,由於港處及澳處人事費,均與其他處室人員彙編於「一般行政-人員維持費」,復因港處及澳處移回人員均於陸委會繼續服務,爰相關員額仍於陸委會預算項下支應;其中港處及澳處111年度人事費,分別編列5,237萬7千元及2,013萬3千元,均同110年度預算數。
承上,港處及澳處全部或部分人員之移回台北辦公之情形,並未影響陸委會總員額,惟基於業務運作及人員所處辦公地區之變動,相關外派人員之生活費及地域加給等人事費容應隨之調整,基此,港處及澳處人員之變動雖未及於111年度預算編列時呈現,實際執行時仍宜覈實支應。
另揆該會「港澳蒙藏業務」計畫下「港澳聯繫服務之推動與執行」之歷年經費,111年度預算1億2,486萬6千元,較110年度預算1億3,836萬6千元減少1,350萬元,惟較109年度決算1億327萬8千元增加2,158萬8千元;查該項分支計畫之水電、養護、租金、臨時人員酬金、大陸地區旅費以及設備及投資等之預決算情形,歷年來差異有限,惟扣除上開費用後之其他業務費,其109年度及110年度截至7月之實際執行數分別為1,503萬5千元及653萬4千元,與111年度預算3,158萬2千元差異頗鉅(詳表2),查該項主要係支應強化駐地聯繫及交流等維持運作費用,除因疫情影響致交流等活動未能順利進行外,台港澳情勢及運作情形亦處於調整變化中,連帶影響經費之執行。基此,該會允宜覈實支應是項經費,俾符實際。
表2 「港澳蒙藏業務」計畫下「港澳聯繫服務之推動與執行」之預決算情形 單位:新台幣千元
用途別科目
108年度實際數
109年度實際數
110年度預算數
110年度實際數
111年度預算數
水電費
房屋建築養護費
其他業務租金
臨時人員酬金
大陸地區旅費
設備及投資
93,460
88,243
101,370
43,676
93,284
其他業務費
40,826
15,035
36,996
6,534
31,582
合計
134,286
103,278
138,366
50,210
124,866
說 明:110年度實際數之統計期間,香港辦事處係統計1至5月,澳門辦事處係統計1至6月。
資料來源:陸委會。
(三)允宜視台港澳情勢變化,調整港澳辦事處之業務運作及未來走向,避免影響在港澳國人之權益
至於港處業務進行方式,據該會說明,自110年6月21日起,港處業務進行若干調整,惟仍維持必要之運作,以達為民服務不中斷之目標。另為強化對港處之指揮監督及掌控駐地情勢,該會已訂定「大陸委員會香港辦事處監督運作小組設置及作業要點」,並於國內組成跨機關之任務編組,以遠端指揮監督港處運作,目前港處與民眾攸關之相關業務仍持續如常運作,其中文書驗證服務,110年1至8月計受理2萬1,590件,較去年同期成長16%;國人護照申請案件,110年1至8月計2,187件,亦較去年同期成長22%。
由上開說明得知,港處部分人員雖移回台北辦公,惟該處與民眾攸關之相關業務仍持續運作。基於台港澳局勢之變化,該會允宜依情勢妥為調整港澳辦事處之業務運作模式及未來走向,並避免影響在港澳國人之權益。
綜上,陸委會因應香港政府屢次對港處人員簽證設置不合理之政治條件,截至110年8月底移回部分人員。基於港處運作情形之變化,該會允宜覈實支應相關經費,俾符實際,並宜視台港澳情勢變化,調整港澳辦事處之業務運作及未來走向,避免影響在港澳國人之權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