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111年度「臺灣鐵路管理局」新增投資臺鐵局營業基金辦理「高雄機廠潮州基地二期工程建設計畫」(以下簡稱二期計畫)6億9,400萬元,計畫總經費121億4,770萬元,中央公務預算負擔118億4,170萬元,臺鐵局負擔3億600萬元,期程自110至114年度。經查:
(一)高雄機廠潮州基地二期計畫於原有機廠範圍內之預留用地擴充新購城際電聯車檢修功能
配合「臺鐵整體購置及汰換車輛計畫(104-113年)」,臺鐵局「高雄機廠遷建潮州及原有廠址開發計畫」(以下簡稱一期計畫)第1次修正計畫於106年6月核定時,將原規劃客貨車相關工場調整納入可檢修未來新購通勤電聯車。
另新購城際電聯車部分,臺鐵局表示,合宜之檢修配置地點,須就舊車汰換後之整體車輛營運規劃、行車調度、車輛編組型式及臺鐵局各維修機廠檢修量能等各方條件,持續滾動檢討評估;城際電聯車採購規範於106年9月確定、107年12月決標(12輛為1編,計600輛)後,擬於高雄機廠潮州基地原有機廠範圍內之預留用地擴充新購電聯車檢修功能,因係一期計畫之延伸,以二期計畫推動辦理。
(二)行政院於110年9月27日同意高雄機廠潮州基地二期計畫,並函示相關意見併請交通部及臺鐵局照辦
行政院於110年9月27日同意高雄機廠潮州基地二期計畫,並函示相關意見併請交通部及臺鐵局照辦,略以:
1.臺鐵局106年9月既已確定新購城際列車採購規範,迄至109年10月7日交通部始函報修正計畫,前後超過3年,請交通部及臺鐵局應確實檢討計畫執行時效,加強橫向聯繫。
2.請臺鐵局未來對需求應有完整規劃,由系統功能性、公建資源及產業執行能量等整體思考,避免多次修正計畫,如有修正需要,亦應掌握期程及時完成報核程序。
3.計畫經費部分,倘未來調整票價,應重新計算自償率及修正應負擔之自償經費;間接工程成本及工程預備費請覈實編列;後續辦理設計作業時將涉及施工安全等項目量化編列經費納入考量。
(三)高雄機廠潮州基地二期計畫允宜儘速辦理,俾得依規定期限內供城際電聯車進廠維修,維護行車安全
交通部111年度編列6億9,400萬元,辦理城際電聯車檢修場房暨相關設施規劃及工程設計、主體工程及檢修設備、行車調度無線電話工程等。臺鐵局表示目前尚無可供新購城際電聯車相關檢修設備及空間,鑒於車輛檢修為確保列車營運安全之重要項目,且第一批城際電聯車業於110年7月交車,依規定客車應於3年以內進廠辦理3級全盤檢修,必要時辦理4級更新檢修,允宜儘速辦理,俾維行車安全。
綜上,臺鐵局購置城際電聯車之第一批業於110年7月交車,且後續將陸續交車,其檢修空間及設備規劃於高雄機廠潮州基地二期計畫辦理;行政院於110年9月27日同意該計畫,並函示交通部及臺鐵局應確實檢討計畫執行時效,加強橫向聯繫,避免多次修正計畫,並覈實編列經費等。交通部允宜督導臺鐵局儘速及確實依行政院函示意見辦理高雄機廠潮州基地二期計畫,俾得依規定期限內供城際電聯車進廠檢修,維護行車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