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111年度「臺灣鐵路管理局」編列投資臺鐵局營業基金「鐵路行車安全改善六年計畫(104至111年)」29億4,740萬元,辦理平交道改善、無障礙設施、橋梁改建及車站軌道設施更新等相關工程,及「臺鐵軌道結構安全提升計畫(109至114年)」6億2,000萬元辦理PC枕型道岔180套、鋼軌5萬公尺施作及各式維修車輛採購作業。經查:
(一)計畫執行尚依規劃進度辦理
1.「鐵路行車安全改善六年計畫(104至111年)」:總經費275億2,240萬元,截至110年度已編列180億6,591萬2千元,至110年7月底,累計執行數為154億7,622萬元,占累計預算數之85.67%,預算及計畫執行尚依規劃進度辦理。
2.「臺鐵軌道結構安全提升計畫(109至114年)」:總經費99億30萬元,中央公務預算負擔96億5,760萬元,臺鐵局負擔2億4,270萬元,截至110年度中央公務預算編列3億5,400萬元,至110年7月底,累計執行數為143萬8千元,占累計預算數之0.41%;臺鐵局表示110年度主要辦理軌道材料採購,業依規劃時程完成239套道岔、13萬公尺鋼軌交貨,刻正辦理驗收程序,俟驗收合格後辦理計價作業,至計畫執行尚依規劃進度辦理。
(二)臺鐵近年度安全績效指標多項未達成
鐵路法第56條之5第3項規定:「鐵路機構應根據前一年度之事故及異常事件檢討結果,於每年第一季結束前,向交通部提出當年度安全管理報告…。」臺鐵局爰訂定安全績效指標項目,惟近年度安全績效指標多項未達成(詳表1),略以:
1.107年度因10月21日普悠瑪列車事故,110年上半年度因4月2日太魯閣列車事故,致前揭2年之重大行車事故率、旅客死亡率、重傷率及輕傷率均未達成。
2.110年上半年度因天然災變33件(地震、豪雨頻繁),較近5年同期平均15.8件增加,致行車異常事件率未達成。而107至109年度行車異常事件率亦未達成,據臺鐵局表示,係因該目標值為近3年平均件數*0.9/近3年平均百萬列車公里,需近3年平均件數下降1成才能達標,為行車異常事件難達成原因。
表1 臺鐵局近年度安全績效指標項目達成情形表
年度
安全績效指標項目
實際件數/人數
目標值
實際值
備註
107
重大行車事故率
7
≦0.112
0.149
未達成
一般行車事故率
55
≦1.432
1.178
達成
行車異常事件率
594
≦10.203
12.725
未達成
旅客死亡率
18
0
0.078
未達成
旅客重傷率
12
0
0.052
未達成
旅客輕傷率
265
0
1.146
未達成
108
重大行車事故率
3
≦0.101
0.064
達成
一般行車事故率
40
≦1.289
0.857
達成
行車異常事件率
672
≦9.183
14.401
未達成
旅客死亡率
0
0
0
達成
旅客重傷率
0
0
0
達成
旅客輕傷率
0
0
0
達成
109
重大行車事故率
2
≦0.123
0.043
達成
一般行車事故率
58
≦0.980
1.234
未達成
行車異常事件率
572
≦11.021
12.170
未達成
旅客死亡率
0
0
0
達成
旅客重傷率
0
0
0
達成
旅客輕傷率
0
0
0
達成
110上半年度
重大行車事故率
4
≦0.077
0.177
未達成
一般行車事故率
22
≦0.981
0.973
達成
行車異常事件率
320
≦11.787
14.156
未達成
旅客死亡率
49
0
0.602
未達成旅客重傷率
5
0
0.061
未達成
旅客輕傷率
287
0
3.528
未達成
說 明:1.重大行車事故率、一般行車事故率、行車異常事件率以百萬列車公里計算。旅客死亡率、旅客重傷率、旅客輕傷率以百萬人次計算。
2.107年列車公里 46.681百萬公里,總旅次數231.268百萬人旅次;108年列車公里 46.664百萬公里,總旅次數236.151百萬人旅次;109年列車公里46.999百萬公里,總旅次數203.521百萬人旅次;110年上半年度列車公里為22.605百萬公里,總旅次數為81.350百萬人旅次。
3.旅客死亡率及受傷率之計算為可歸因於臺鐵局因素,如設備故障、作業程序不當或員工因素而導致旅客、大眾受傷者;但不計非臺鐵局所能掌控因素,例如自殺、旅客本身不當之行為或本身健康狀況等。
資料來源:鐵道局網站及交通部提供;本報告整理。
(三)臺鐵局持續辦理臺鐵總體檢之改善事項,並依行政院研商臺鐵改革專案會議決議辦理改革事項
107年10月21日發生臺鐵6432次普悠瑪號事故,行政院於108年1月18日召開臺鐵總體檢第10次會議,原則同意臺鐵總體檢報告,提出144項改善事項,包括攸關行車安全且須立即改善者列為「優先改善事項」計33項,其餘屬短中期改善事項,或涉及制度面、組織面及跨部會協調改善事項則列為「一般改善事項」或「後續改善事項」,交由臺鐵局改善辦理中。截至110年9月16日止,臺鐵局總體檢144項改善事項已完成135項,經交通部核定同意解除列管事項計109項,餘35項持續列管;未完成計9項,均為中長期項目,面向包括行車事故分析與管理1項、安全管理體系升級3項、運轉系統3項及組織效能2項。
110年4月2日發生臺鐵408次太魯閣號事故,行政院於同年4月25日召開研商臺鐵改革專案會議,就整體臺鐵改革分3面向著手,包括安全(設備、施工、通行安全)、安定(員工及財務安定)及轉型。據臺鐵局表示,該局因長期專業技術分立,運工機電部門以縱向運作為主,已成立北、中、南及東區「協調中心」以強化橫向連繫;陸續召開轉型改革溝通說明會及與工會溝通協商中;刻正研訂「國營臺灣鐵路股份有限公司設置條例」草案,持續與工會協商,且「配合臺鐵體制改革研提最適經營模式及法制作業委託專業服務案」業於110年9月23日開標,9月30日評選出優勝廠商,將透過委託專業顧問協助研擬相關子法及公司設立籌備,以利113年3月31日後正式轉型。
綜上,交通部111年度編列投資臺鐵局營業基金辦理「鐵路行車安全改善六年計畫(104至111年)」及「臺鐵軌道結構安全提升計畫(109至114年)」,期能提升鐵路行車安全及軌道結構安全。惟臺鐵局近年度安全績效指標多項未達成,刻正持續辦理因普悠瑪號事故所提出之臺鐵總體檢改善事項及因太魯閣號事故所引發之轉型改革,交通部允宜督導臺鐵局確實辦理相關安全提升改善計畫並落實改革,俾提升鐵路行車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