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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交通部鐵道局及所屬111年度單位預算評估報告

一0、補貼臺鐵局服務性路線及小站營運虧損、舊制退撫金及其衍生債務利息,減輕其債務負擔,惟仍須督導臺鐵局儘速推動營運及組織面之整體改革,以健全財務,降低政府財政負擔 日期:110年10月 報告名稱:交通部、交通部鐵道局及所屬111年度單位預算評估報告 目錄大綱:壹、交通部 資料類別:預算案評估 作者:黃怡娟

交通部111年度「臺灣鐵路管理局」編列「臺鐵服務性路線與小站營運虧損補貼」10億5,280萬4千元及「臺鐵舊制退撫金及其衍生債務利息補貼」47億2,819萬元,對臺鐵局之財務虧損補貼合計57億8,099萬4千元。經查:

(一)行政院研商臺鐵改革專案會議決議由政府補貼臺鐵局部分財務虧損

110年4月2日臺鐵408次太魯閣號事故後,行政院於同年4月25日召開研商臺鐵改革專案會議決議,關於「安定」面向,就臺鐵局長年累積下來之歷史包袱與政策負擔所衍生財務虧損,由政府補貼之措施包括:

1.臺鐵局服務性路線及小站等偏鄉服務不能減少,其虧損由政府補貼。

2.未具自償性建設經費、每年應支付之退休金及其衍生債務利息,由政府負擔。

(二)111年度補貼臺鐵局部分財務虧損之預算編列基礎

1.服務性路線及小站營運虧損補貼:交通部109及110年度各編列5億7,374 萬8千元補貼臺鐵局服務性路線及小站營運虧損,惟臺鐵局109年度前揭營運虧損決算數為10億5,253萬4千元,政府補貼數尚有不足,爰交通部111年度預算案參酌109年度決算數編列10億5,280萬4千元。

2.舊制退撫金及其衍生債務利息補貼:臺鐵局歷年均需舉借債務以自行負擔退休人員退撫新制實施前任職年資應給與之退休金及其衍生債務利息,致累積龐大債務,造成財務負擔沉重,爰以109年度決算數為基礎,依該年度支付舊制退撫金39億3,426萬7千元及估算111年度利息費用7億9,392萬3千元補貼臺鐵局,合計47億2,819萬元。

(三)111年度補貼臺鐵局部分財務虧損,使其債務不再擴大

經洽交通部提供補貼臺鐵局財務虧損之整體規畫,包括期程、項目、金額及估算基準等,該部表示為使臺鐵局財務安定,111年度編列補貼服務性路線與小站虧損、員工舊制退撫金及其衍生債務利息57.81億元,使臺鐵局未來舊制退撫金及其衍生債務利息負擔得以中止,債務不再擴大,俟「國營臺灣鐵路股份有限公司設置條例」(草案)通過後,依該條例賡續編列。

綜上,行政院為使臺鐵局財務安定,決議補貼其長年累積下來之歷史包袱與政策負擔所衍生財務虧損,交通部以109年度決算相關數據為估算基礎,於111年度編列預算補貼服務性路線及小站營運虧損、舊制退撫金及其衍生債務利息。惟補貼臺鐵局部分財務虧損僅能減輕其債務負擔,仍須督導臺鐵局儘速推動營運及組織面之整體改革,以健全財務,降低政府財政負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