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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交通部鐵道局及所屬111年度單位預算評估報告

一四、鐵道局代辦臺鐵局24項新建工程,允宜與臺鐵局妥為分工合作,釐清權責,確保鐵路施工及運輸安全 日期:110年10月 報告名稱:交通部、交通部鐵道局及所屬111年度單位預算評估報告 目錄大綱:貳、交通部鐵道局及所屬 資料類別:預算案評估 作者:黃怡娟

鐵道局111年度「一般行政」項下編列人事費11億2,943萬6千元,較110年度預算數11億5,473萬7千元減少2,530萬1 千元;職員員額823人,亦較110年度848人減少25人。110年4月2日臺鐵408次太魯閣號事故後,行政院於同年4月25日召開研商臺鐵改革專案會議決議,未來臺鐵新建工程原則由鐵道局辦理。經查:

(一)鐵道局代辦臺鐵局橋梁、隧道、邊坡及彎道改善等24項新建工程,經費逾235億元原則由臺鐵局編列

據鐵道局表示,依行政院上開決議由該局代辦臺鐵局橋梁、隧道、邊坡及彎道改善等24項新建工程,經費逾235億元原則由臺鐵局編列(詳表1);鐵道局原則僅辦理代辦工程之設計與施工,至計畫(或工程)核定前之可行性研究、綜合規劃(環評)等核定事宜及工程完工後之保固,原則仍由臺鐵局辦理,惟規劃階段鐵道局各工程處將會同參與臺鐵局審查等相關事宜。

表1 鐵道局代辦臺鐵局計畫項目表 單位:新臺幣億元

項目

計畫名稱

計畫經費

1

龜山-外澳間路線彎道改善計畫

19.65

2

猴硐-雙溪間路線彎道改善計畫

95.55

3

邊坡分級精進計畫(A、B級邊坡改善工程)

30.00

4

(1)深澳橋(系統ID:8131)改建工程(宜蘭工務段、宜蘭線)

0.80

5

(2)2號橋(系統ID:6762)改建工程(宜蘭工務段、深澳線)

0.40

6

(3)石榴班鐵路橋(系統ID:7441)改建工程(嘉義工務段、縱貫線)

2.50

7

(4)海豐崙溪鐵路橋(系統ID:7443)改建工程(嘉義工務段、縱貫線)

2.60

8

(5)八掌溪橋鐵路橋梁(系統ID:7385)改建工程(嘉義工務段、縱貫線)

6.90

9

(6)田鶴溪鐵路橋(系統ID:7784)改建工程(高雄工務段、縱貫線)

5.10

10

(7)高屏溪鐵路橋(系統ID:7571)下部結構更換改善工程(高雄工務段、屏東線)

9.90

11

(8)新三爺溪橋(系統ID:8380)改建工程(高雄工務段、縱貫線)

5.70

12

(9)下三叉河橋鐵路橋梁(系統ID:6781)改建工程(台中工務段、縱貫線)

5.90

13

隧道安全檢測評估及補強工程

16.00

-內灣支線隧道

-三義隧道

-臺北地下段隧道(K16+000~K37+240)

14

高鐵彰化站與臺鐵轉乘接駁計畫

18.18

15

宜蘭線七堵~猴硐間線型改善可行性研究(含工程)

規劃中

16

富岡軍用月台新建工程及勞務委託設計監造

4.20

17

集集線隧道及邊坡改善統包工程

9.35

18

新馬彎道改善工程

1.40

19

新馬彎道改善工程-車站新建工程

規劃中

20

南迴線K11防坍架延長及南迴線K15+500箱涵改建工程

0.47

21

深澳線海科館八斗子K4+450~K4+520邊坡改善工程

規劃中

22

縱貫線新豐竹北間K97+600~K98+760邊坡整治工程

規劃中

23

宜蘭線K9+815~885及K13+660~790邊坡改善工程

0.23

24

南迴線三處邊坡(K12+080~210、K14+300及K17+035~130)

0.50

合計

235.33

說 明:臺鐵局橋梁安全提升計畫 101.38億元,其中新建橋梁部分39.8億元為項目4至12等9項工程。

資料來源:鐵道局;本報告整理。

(二)因代辦工程新增16名職員,未能及時於預算案編列,將於人事費項下勉予支應

鐵道局新增代辦臺鐵局新建工程施工地點分散,臨軌作業安全防護所需人力亦大幅提升,經交通部110年8月17日同意由控管未來移撥交通及建設部之75名職員員額中,解除控管16名回歸該局並分配各工程處辦理前開業務,刻辦理遴補作業中;惟已逾概算編列期程,未能即時於111年度預算案編列。

據鐵道局初估,新增職員16人之110年度人事費將增加565萬5千元,111年度將增加1,762萬2千元;該局檢視110年公務人員高等及普通考試因COVID-19疫情延至10月舉行,各年度人員尚有離退情形,離退後人員遴補亦需相關作業期程,尚有非足年進用情形,爰未及編列之110及111年度新增人事費,將於人事費項下勉予支應。

(三)允宜與臺鐵局妥為分工合作,釐清權責,確保鐵路施工及運輸安全

未來臺鐵新建工程規劃階段鐵道局各工程處將會同參與臺鐵局審查等相關事宜,鐵道局原則僅辦理代辦工程之設計與施工,惟各代辦工程進度不一,包括於評估規劃中、可行性研究階段、綜合規劃階段、招標階段,或協議解除委託後研擬後續處理方案等,鐵道局允宜與臺鐵局妥為分工合作,釐清權責,確保鐵路施工及運輸安全。至未能即時於預算案編列之新增16名職員人事費,允宜妥依預算法相關執行規定辦理。

綜上,行政院於110年4月25日研商臺鐵改革專案會議決議,未來臺鐵新建工程原則由鐵道局辦理。臺鐵局橋梁、隧道、邊坡及彎道改善等24項新建工程由鐵道局代辦,經費逾235億元由臺鐵局編列;規劃階段鐵道局各工程處將會同參與臺鐵局審查等相關事宜,鐵道局原則僅辦理代辦工程之設計與施工,惟各代辦工程進度不一,允宜與臺鐵局妥為分工合作,釐清權責,確保鐵路施工及運輸安全。至鐵道局因代辦工程新增16名職員,未能及時於預算案編列,將於人事費項下勉予支應,允宜妥依預算法相關執行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