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家署111年度預算案編列「雜項收入-收回以前年度歲出」1億2,900萬元,係收回以前年度補助計畫賸餘款繳庫數;另編列獎補助費325億8,190萬5千元。經查:
(一)收回以前年度補助款賸餘數居高不下,106至109年度決算數合計逾11億元
查社家署103年度至109年度收回以前年度歲出決算數分別為1億4,738萬6千元、4億2,202萬7千元、3億8,225萬8千元、2億1,837萬元、4億1,761萬6千元、1億7,267萬5千元及2億9,474萬8千元,各年度均逾億元;經該署提供106至109年度情形,各年度決算數較預算數皆為超收情形,超收比率分別為33.22%、14.75%、66.03%及183.41%(詳表1),主係該科目屬不確定項目,事前估算不易,受補助單位依核定項目覈實核銷,繳回補助款賸餘經費,近4年度決算數合計11億340萬9千元,金額不低。
表1 近年度收回以前年度歲出分析表
單位:新臺幣千元;%
年度
106
107
108
109
110
111
預算數A
163,921
363,922
104.000
104,000
129,000
129,000
決算數B
218,370
417,616
172,675
294,748
超收數
54,449
53,694
68,675
190,748
超收% (B-A)/A
33.22%
14.75%
66.03%
183.41%
資料來源:社家署及各年度決算書。
(二)獎補助費為主要經費支出,收回以前年度歲出數額卻不低,允宜加強管控
社家署111年度預算案編列獎補助費325億8,190萬5千元,占該署歲出預算數330億4,720萬4千元之98.59%,為該署主要經費支出,配置於地方政府及國內團體部分,包括對直轄市政府之補助152億3,977萬5千元、對各縣市政府之補助64億7,753萬6千元,對國內團體之捐助15億6,203萬8千元,合共232億7,934萬9千元,對推動社會福利事務推動極具重要性。該署收回以前年度歲出數額不低,109年度決算數較上年度大幅增加,茲請社家署蒐研109年度決算情形,資料顯示原補助對象主要為地方政府,其次為國內團體,主要原因為獎補助預算數逐年增加,及地方政府(社福團體)撙節結餘所致(詳表2),顯示經費整理核銷期間超逾年度決算作業時限,致有跨年度收回情事,該署表示將請地方政府於年底前核銷,允宜加強管控,以使經費有效運用並提高作業效率。
表2 109年度收回以前年度歲出之原列獎補助經費概況表
單位:新臺幣千元
對象別
109年度決算數
收回數前3高計畫
該等計畫收回數偏高原因
地方政府
212,792
1.我國少子女化對策計畫-未滿2歲兒童托育公共及準公共化服務9,703萬元
2.我國少子女化對策計畫-育有未滿2歲兒童育兒津貼計畫8,916萬3千元
3.強化社會安全網計畫2,614萬5千元
獎補助預算數逐年增加及地方政府撙節結餘等。
國內團體
81,956
1.機構身心障礙者機構專業服務費1,829萬2千元
2.居家托育服務中心計畫等968萬1千元
3.機構身心障礙者交通費390萬元
獎補助預算數逐年增加及社福團體撙節結餘等。
資料來源:社家署。
綜上,社家署獎補助費占比甚高,允宜加強覈實審核及撥付作業,以避免預算執行欠佳、賸餘款偏高或發生浪費公帑等情事,惟收回以前年度歲出數額經常性逾億元,109年度決算數尚較108年度大幅增加,近4年度決算數合計逾11億元,宜加強管控,俾使經費妥適配置運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