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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發展委員會及所屬111年度單位預算評估報告

二、允宜賡續輔導優先推動地區加速提案,並協助相關單位合作以提升執行量能,俾利落實推動地方創生工作 日期:110年10月 報告名稱:國家發展委員會及所屬111年度單位預算評估報告 目錄大綱:壹、國家發展委員會 資料類別:預算案評估 作者:廖怡絜

國發會111年度預算案「健全國土規劃及經營管理-永續發展計畫之協調推動」計畫編列1,140萬元,業務包含推動地方創生戰略計畫等。經查:

(一)地方創生推動目的

為減緩偏鄉人口外流及人口結構老化的問題,行政院宣示「均衡臺灣」之施政主軸,根據地方特色發展地方產業,讓人口回流、青年留鄉或返鄉,積極推動「地方創生」政策,嗣後成立「地方創生會報」,宣布2019年為臺灣地方創生元年,並將地方創生定位為國家安全戰略層級的國家政策,指示由國發會統籌及協調整合部會地方創生相關資源,並於 108 年 1 月 3 日行政院核定「地方創生國家戰略計畫」後,該會即偕同相關部會協助縣市政府及鄉鎮市區公所推動地方創生計畫;考量地方創生推動目的,主要係依地方特色發展地方經濟,緩和人口過度集中六都之趨勢,具有平衡區域發展性質,與行政院「前瞻基礎建設計畫」加強區域均衡之計畫目標相符,該會提報「加速推動地方創生計畫」經行政院109年10月5日核定,配合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第3期(110-111年度)編列預算,進一步統合跨部會地方創生相關資源,提高整體資源運用效率。

(二)地方創生優先推動地區截至110年7月底尚有50處未提報

「地方創生國家戰略計畫」經分析全國368處鄉鎮市區人口變化率、人口規模、居民收入等因素,並考量資源運用優先順序及地區居民經濟弱勢情形,將宜蘭縣蘇澳鎮等134處鄉鎮區列為地方創生優先推動地區,由中央政府協助該地區提出地方創生事業提案及推動相關事業工作,經洽國發會提供地方創生事業之提案情形,據說明:截至110年7月底地方政府已提報121件地方創生計畫,至於優先推動地區,已陳報行政院地方創生會報工作會議媒合者40件,刻正收件處理者44件,尚未提案者仍有50件(詳表1);而尚未提案者該如何輔導加速辦理,據說明:國發會已委託成立北、中、南、東各區之地方創生輔導中心,藉由整合地區產、學、研、社及相關部門資源,建構區域型輔導系統,協助在地產業界、青年團體與地方政府串聯合作,媒合部會及企業資源,增進地方創生交流,以強化地方創生案件提案與執行量能,協助地方政府提出相關計畫或事業提案,輔導民間團體參與多元徵案,並舉辦經驗交流學習與推廣活動,培育在地人才與推展地方創生知識與經驗。

表1 優先推動地方創生地區截至110年7月底辦理情形 單位:件

優先推動地區

辦理情況

縣市

鄉鎮市區

數量

已陳報行政院地方創生

會報工作會議媒合

已收件

處理中

尚未提案

屏東縣

27

11

6

10

臺南市

13

2

2

9

高雄市

15

3

8

4

彰化縣

19

3

9

7

臺東縣

13

5

6

2

雲林縣

6

2

1

3

南投縣

9

5

2

2

嘉義縣

4

1

1

2

花蓮縣

10

3

2

5

宜蘭縣

3

0

2

1

新竹縣

2

0

1

1

臺中市

6

0

3

3

新北市

3

3

0

0

苗栗縣

3

2

0

1

桃園市

1

0

1

0

合計

134

40

44

50

資料來源:國發會提供。

綜上,國發會負責統籌及協調整合部會地方創生相關資源,,偕同相關部會協助地方政府及鄉鎮市區公所推動地方創生計畫,截至110年7月底止地方政府已提報121件地方創生計畫,惟優先推動地區尚未提案者仍有50件,允宜加強輔佐引導,協助相關單位合作,整合相關資源,俾利落實推動地方創生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