檔管局111年度預算案編列預算員額138人及人事費1億6,024萬4千元(詳表1),較110年度139人、1億5,902萬7千元減少1人、增加121萬7千元,減幅0.72%及增幅0.77%;此外,該局111年以業務費進用勞務承攬人力135.5人、預算編列數8,019萬6千元(詳表2),較110年度138人、8,205萬6千元減少2.5人、186萬元,減幅1.81%及2.27%。
表1 檔管局近年預算員額及人事費預算數一覽表 單位:人;新臺幣千元
年 度
員 工 人 數
人事費
職員
駐警技工
工友駕駛
聘用約僱 人員
合計
107
103
10
6
119
129,941
108
112
16
6
134
152,316
109
113
15
6
134
152,066
110
118
13
8
139
159,027
111
118
12
8
138
160,244
資料來源:檔管局各年度預算書。
表2 檔管局近年進用勞務承攬人力情形一覽表 單位:人;新臺幣千元
年度
預算數
決算數
人數
金額
人數
金額
107
66
34,069
65
33,037
108
74
39,063
79
44,919
109
83
46,758
169
63,811
110
138
82,056
139
40,148
111
135.5
80,196
-
-
說 明:110年決算數截至8月底統計數。
資料來源:檔管局提供。
依政府機關(構)運用勞務承攬參考原則第3點規定:「各機關運用勞務承攬時,應注意下列事項:(一)如非必要,應儘量避免與自然人成立勞務承攬關係。如因業務需要與自然人成立勞務承攬關係時,除應依政府採購法及比照勞動基準法等相關規定辦理勞務承攬契約外,並應審查該得標之自然人是否確已參加勞工保險及全民健康保險…。(二)應明確勞務承攬與勞動派遣之分際,不得實際指揮監督管理承攬人派駐勞工從事工作,僅得就履約成果或品質要求承攬人符合契約規範。…。」由前述可知,運用勞務承攬人力應儘量避免與自然人成立勞務承攬關係,且無指揮監督之權,受有諸多限制,因此運用該人力允應謹慎辦理。而檢視該局近年勞務承攬人力預、決算資料,107年度預算編列勞務承攬人力66人、3,406萬9千元,至111年度預算數已增至135.5人、8,019萬6千元,人數及經費大致呈現逐年攀升趨勢,且111年度勞務承攬人力人數較107年度預算人數增加69.5人,增幅105.30%,111年度預算數較107年度預算數增加4,612萬7千元,增幅135.39%。
此外,該局109年度決算勞務承攬人力169人較預算83人大幅增加86人,以致原列經費不敷支應1,705萬3千元,據該局說明:因配合政治檔案條例之施行,執行政治檔案全面徵集、整編、數位化及開放應用等持續大量增加工作,經行政院109年5月同意動支第二預備金,於110年起增列預算基本需求額度,有關移轉點交、整理描述、數位化、修護及開放應用前置處理等事項,採勞務承攬人力辦理,並由檔案管理局人員監督辦理。
綜上,檔管局近年勞務承攬人力及預算數概呈逐年遞增,111年度預算金額較107年度預算增幅達135.39%,成長幅度頗高,且108及109年度均發生原列經費不足情形,預算之控管有改善空間。該局允宜考量以現有人力妥為處理,運用勞務承攬人力部分力求精簡化,妥適檢討進用人數,俾符合撙節原則與節約支出。
(分機:8652 廖怡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