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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試院及所屬111年度單位預算評估報告

五、雖已通過「國家考試闈場及數位多功能考場大樓建設計畫」,惟與行政院仍未獲共識,允宜妥適溝通協調,凝聚可行作為 日期:110年10月 報告名稱:考試院及所屬111年度單位預算評估報告 目錄大綱:參、考選部 資料類別:預算案評估 作者:吳昀雲

為興建國家考試園區,行政院於100年5月即核准考試院撥用監察院所管文山區4筆土地作為該園區預定用地。惟該園區有部分土地遭占用,迄今仍未能妥善順利排除,致計畫一再變更。經查:

(一)考試院原規劃之國家考試園區用地部分土地遭占用且始終無法排除,致計畫執行進度未如預期

行政院於100年5月核准考試院撥用監察院所管文山區華興段4小段(0474、0475、0479、0498)等4筆土地共1,370坪,作為國家考試園區預定用地。考選部並於103年度預算之「一般行政-基本行政工作維持」科目項下編列295萬元,委請建築師辦理該園區未來興建方向之規劃等工作。然因園區興建計畫提出前,存有部分土地遭占用之爭議,被占用土地為其中0498地號,占用戶為監察院退休職員並興建11棟房舍使用中。期間經多次協調並發函終止借用契約及限期搬遷返還土地均未果,導致影響後續計畫進行。據該部說明最近處理進度為就委任法律事務所研擬出具3次法律意見書,評估分析後續排除之相關問題及因應對策。

(二)考試院嗣雖已通過考選部提報之「國家考試闈場及數位多功能考場大樓建設計畫」,惟與行政院仍未獲共識

因本案土地占用問題遲未能獲得解決,致考選部原提出之園區建設計畫書經多次修改並3次函請考試院核轉行政院申請後續重大公共建設計畫經費,惟均未獲核准。考試院爰於105年8月間召開會議,決議略以:「未來國家考試園區規劃將朝縮小興建量體為目標,並配合國家考試發展趨勢,維護應考人權益,規劃用途及使用空間。」行政院並於108年8月28日函復:「請優先運用現有廳舍重新整修,並將適時協助支應相關經費需求。」爰此,本院於審議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有關考選部單位預算部分時作成決議:「應審慎評量繼續興建國家考試園區之可行性,參酌行政院建議以優先運用現有廳舍之方向、有效排除土地占用情事進行。」

該部經考量評估後,認興建國家考試闈場及數位多功能考場大樓仍有其必要性,於109年8月20日考試院會議審議通過該部提報之「國家考試闈場及數位多功能考場大樓建設計畫」,考試院並於同年8月21日檢附該建設計畫函請行政院支應申辦興建經費。截至110年8月底止,該部與行政院相關單位(如行政院綜合業務處、主計總處、公共工程委員會、國家發展委員會及財政部國有財產署等)業就該興建大樓議題,多次交換意見,惟雙方仍就整修現有闈場效益與其他替代方案可行性,及新建闈場大樓之財務效益與設備使用分析等,仍有不同意見。該部說明考試院已於110年7月9日核轉該項計畫予行政院,並將賡續爭取申辦興建經費,如獲行政院審查核定,將循程序編列預算,並遴選廠商,辦理建築設計、施工招標作業等。鑒於該計畫業推動多時,惟遲未與行政院獲研商共識,允宜持續妥適溝通協調,凝聚可行作為。

綜上,自100年5月行政院核准考選部撥用土地興建國家考試園區,迄今逾10年被占用土地問題仍無法解決。鑑於計畫已多次變更,且短期內清理土地占用問題仍有難度。雖考選部提報之「國家考試闈場及數位多功能考場大樓建設計畫」已獲考試院審議通過,惟與行政院仍未獲共識,允宜與有關單位加強相關溝通協調,凝聚可行作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