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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宮文物藝術發展基金111年度預算評估報告

五、文物收購預算執行未盡理想,允宜積極辦理亞洲文物收購,俾充實南部院區文物典藏及提升預算執行績效 日期:110年10月 報告名稱:故宮文物藝術發展基金111年度預算評估報告 目錄大綱:五、文物收購預算執行未盡理想,允宜積極辦理亞洲文物收購,俾充實南部院區文物典藏及提升預算執行績效 資料類別:預算案評估 作者:黃鈞毅

故宮文物基金111年度預算案「一般建築及設備計畫-一次性項目-什項設備」項下編列1,190萬元,係預計收購亞洲藝術文物經費1,170萬元及購置辦公設備支出20萬元。經查:

(一)111年度文物收購以亞洲藝術品為主,以充實南部院區文物典藏,供各項常設展與特展之需

故宮文物基金111年度預算案編列文物收購經費1,170萬元,較110年度編列4,000萬元減少2,830萬元(減幅70.75%),111年度預計收購標的為亞洲織品1,030萬元及亞洲陶瓷140萬元。據故宮表示111年度文物收購係為充實南部院區之典藏文物,故宮南院屬「亞洲藝術文化博物館」,自104年底開館營運,惟因藏品量不足,對國、內外遊客參觀誘因有限,為吸引國國、內外遊客參觀,亟需充實典藏文物,以回應本院委員充實典藏文物須與國際接軌,並使故宮典藏特色由中國古代文物藝術品擴展至亞洲藝術文物典藏之建議方向。

(二)故宮文物基金106至109年度文物收購執行情形未盡理想

該基金106至109年度文物收購之可支用預算數分別為1億9,532萬6千元、2億4,379萬元、3億445萬2千元及1億7,814萬元,各年度決算數各為9,820萬2千元、5,930萬3千元、1億2,631萬5千元及0元 (詳表1),各年度之執行情形未盡理想。詢據故宮文物基金表示,文物購藏依「國立故宮博物院藏品徵集辦法」辦理,採三級三審制,文物徵集遇有適合標的,須先經資料蒐集、辨別真偽、確認來源及合理鑑價等過程,續行預審、初審、複審三階段審查,再經議價程序,執行期程不易掌握,致影響執行成效。111年度起故宮文物基金改變預算編列方式,將已辦理文物預審及明確進入徵集程序之標的物納入預算編列,並依計畫進度辦理文物收購後續作業,降低不確定性,以提升預算執行績效。觀歷年文物收購執行情形未盡理想,允宜確實依計畫進度辦理相關作業,積極充實典藏文物並提升預算執行績效。

表1 106至111年度故宮文物基金之文物收購預、決算數統計表

單位:新臺幣千元;%

年度

可支用預算數

決算數

以前年度

保留數

本年度

預算(案)數

合計

(A)

金額

(B)

比率

(B)/(A)

106

97,326

98,000

195,326

98,202

50.28%

107

93,790

150,000

243,790

59,303

24.33%

108

184,452

120,000

304,452

126,315

41.49%

109

88,140

90,000

178,140

0

0.00%

110

0

40,000

40,000

13,586

33.97%

111

-

11,700

11,700

-

-

說 明:110年度決算數為截至8月底實際數。

資料來源:故宮文物基金提供。

綜上,故宮文物基金往年辦理文物收購之執行未盡理想,雖111年度已變更預算編列方式,將已辦理文物預審及明確進入徵集程序之標的物納入預算編列,允宜積極依計畫進度辦理亞洲文物收購相關作業,俾充實南部院區文物典藏及提升預算執行績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