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主管111年度預算案編列原住民族教育經費計38億4,667萬8千元,其中國教署編列21億7,874萬2千元。為保障原住民族教育及文化發展,解決原住民籍教師面臨師資斷層及傳承之危機, 102年5月22日修正公布原住民族教育法(下稱原教法)第23條及第25條(非現行條文),提供原住民學生公費名額,或開設公費原住民族教育師資培育專班,以保障原住民族教育師資之來源,並明定於修正條文施行後5年內,原住民重點學校具備原住民族身分教師之比率,不得低於學校教師員額三分之一或其原住民學生占該校學生數之比率。依110 年1 月 20 日修正公布原教法第34條第2項規定:「於本法108年5月24日修正之條文施行後10年內,國民小學階段之原住民重點學校聘任具原住民身分之教師比率,應不得低於學校教師員額三分之一或不得低於原住民學生占該校學生數之比率;國民中學及高級中等教育階段之原住民重點學校聘任具原住民身分之教師比率,不得低於該校教師員額百分之5」。經查:
(一)超過65%之原住民重點學校之原住民籍教師占比未達原教法規定標準,允宜協助地方政府妥適規劃進用
由原住民重點學校109學年度聘任原住民籍教師情形(詳表1)觀之,109學年度全國原住民重點學校計418校,其中原住民籍教師之占比未符合原教法規定標準者計272校(占65.07%),由各教育階段觀之,以國小未符原教法規定之比率74.24%最高,其次為高中職67.35%及國中之27.03%;各校應聘任原住民籍教師1,865人,待聘任師959人,待聘任教師數以國小695人最高,其次為高中職228人及國中36人。
表1 原住民重點學校109學年度聘任之原住民籍教師情形統計表
單位:校、人、%
教育階段
原住民重點學校校數(A)
原住民籍教師未達規定比率之校數(B)
占比
(B/A)
應聘任教師數
實際聘任教師數
待聘任教師數
合計
418
272
65.07
1,865
1,098
959
國小
295
219
74.24
1,428
824
695
國中
74
20
27.03
125
154
36
高中職
49
33
67.35
312
120
228
說 明:因部分學校聘任原住民籍教師人數多於規定標準,且無法計入聘任不足之學校,故應聘任教師數扣除實際聘任教師數不等於待聘任教師數。
資料來源:彙整自國教署提供資料。
(二)近年原住民生之公費培育名額逐年下降,允宜協助地方政府妥適規劃原住民籍師資養成及進用
依師資培育公費助學金及分發服務辦法第3條規定:「中央主管機關為充裕偏遠或特殊地區師資需求,應規劃公費生之培育。」、「公費生培育名額於中央主管機關會商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後,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提報缺額及類別,經中央主管機關調整後併國立學校師資需求核定之。」、「公費生培育名額經中央主管機關核定後,分配至各師資培育之大學」。據教育部表示,近年公費生名額皆依各縣市提報之需求核定,由106學年度至110學年度公費生之核定培育名額觀之(詳表2),需求名額以偏遠或特殊地區最高,其次為原住民生與離島生。原住民生部分由106學年度之85人,呈逐年下降趨勢,110學年度僅有49人。
按前揭109學年度待聘任原住民籍教師數國小有695人,以國小待聘任原住民籍教師數最高前3市縣之花蓮縣261人、臺東縣222人及新竹縣55人(詳表3)為例,其所提報110學年度國小原住民籍公費師資生之需求分別為花蓮縣22人、臺東縣2人及新竹縣7人,近年因受師資市場飽合之影響,地方政府提報原住民籍公費師資培育名額大幅減少,允宜協助地方政府妥適規劃原住民籍師資養成及進用,以充裕教學師資並符合原教法規定之標準。
表2 106至110學年度核定之公費生培育名額統計表
單位:人
學年度
原住民生
離島生
偏遠或特殊地區
合計
106
85
20
195
300
107
75
17
229
321
108
78
23
248
349
109
71
15
344
430
110
49
24
258
331
資料來源:教育部提供。
表3 原住民重點學校109學年度聘任之原住民籍教師情形表-國小-縣市別 單位:校、人、%
縣市別
原住民重點學校校數(A)
原住民籍教師未達規定比率之校數(B)
占比
(B/A)
應聘任教師數
實際聘任教師數
待聘任教師數
合計
295
219
74.24
1,428
824
695
基隆市
1
1
100.00
10
0
10
新北市
5
3
60.00
27
13
14
桃園市
13
8
61.54
57
41
18
新竹縣
16
14
87.50
112
59
55
苗栗縣
11
9
81.82
37
23
14
臺中市
7
3
42.86
35
38
5
南投縣
27
20
74.07
113
80
34
嘉義縣
8
7
87.50
34
15
20
高雄市
10
4
40.00
43
50
8
屏東縣
29
11
37.93
132
146
26
臺東縣
75
62
82.67
386
172
222
宜蘭縣
12
5
41.67
57
56
8
花蓮縣
81
72
88.89
385
131
261
說 明:因部分學校聘任原住民籍教師人數多於規定標準,且無法計入聘任不足之學校,故應聘任教師數扣除實際聘任教師數不等於待聘任教師數。
資料來源:彙整自國教署提供資料。
(三)原住民籍師資生教師資格檢定考試通過之比率低於全國通過比率,允宜協同師資培育單位強化輔導作為
依教育部提供資料,107至109年度具原住民籍身分之各類科教師資格檢定考試 (下稱師資檢定考試)通過率均低於同期間全國各類科師資檢定考試通過率(詳表4),以國小為例,107至109年度(108年度辦理2次)全國師資生通過率分別為61.25%、59.38%、59.36%及54.39%。同期間具原住民籍師資生通過比率則分別為27.36%、31.45%、33.33%及29.77%,顯低於全國通過比率。教育部允宜協同師資培育單位,加強原住民籍師資生之在校輔導作為,以提升其師資檢定考試通過率,拓增原住民籍教師之來源。
綜上,為保障原住民族教育及文化發展,原教法明定原住民重點學校具備原住民族身分教師之比率,然超過65%原住民重點學校未達其規範之比率。而近年原住民生之公費培育名額逐年下降且原住民籍師資生教師資格檢定考試通過之比率偏低,允宜研謀改善,以避免原住民籍教師面臨師資斷層及傳承之危機。
表4 107至109年度全國及原住民籍身份之各類科教師資格檢定考試通過率一覽表 單位:%
項目
107年度
108年度(第1次)
108年度(第2次)
109年度
全國
幼兒園
27.07
62.33
28.68
21.10
國民小學
61.25
59.38
59.36
54.39
國民中學
56.29
57.86
53.35
59.87
特殊教育
65.16
70.50
68.69
63.10
原住民籍身份
幼兒園
13.04
52.08
16.00
7.23
國民小學
27.36
31.45
33.33
29.77
國民中學
28.13
35.90
31.13
43.41
特殊教育
38.10
28.57
50.00
50.00
說 明:通過率係依師資培育統計年報定義:通過人數/到考人數。資料來源:彙整自教育部提供資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