體育署111年度預算案於「國家體育建設-整建運動設施」分支計畫編列辦理國家運動園區整體興設與人才培育計畫(第3期),第3年經費3億元。依行政院108年5月10日核定之國家運動園區整體興設與人才培育計畫(第3期),其中國家運動園區整體興設總經費35億2,000萬元(各年度經費詳表1),計畫期程109至113年度。經查:
表1 國家運動園區整體興設第3期計畫之各年度經費數
單位:新臺幣千元
年度
109年
110年
111年
112年
113年
合計
預算數
57,400
132,700
300,000
1,130,000
1,899,900
3,520,000
執行數
57,400
103,060
-
-
-
說 明:1.110年度執行數為截至7月底執行數。
2.國家運動園區整體興設與人才培育計畫(第3期)之國家運動園區整體興設由公務預算支應,人才培育部分則由運動發展基金支應。
資料來源:體育署提供。
(一)因展延期程及調增經費而修正計畫,截至110年9月2日修正計畫尚未經核定
據體育署表示,因應物價上漲、國際疫情造成缺工缺料情形等不可抗力因素影響,及配合培訓需求調整建築量體空間等,經執行單位檢討評估,需展延期程及調增經費。所提計畫總經費擬增為60億8,770萬元,期程延長至115年度。該計畫修正草案經行政院110年6月2日以院臺教長字第1100016301號請其重新檢討修正,相關主要意見摘略如下:
國家運動訓練中心整建經費規劃由18.5億元增為30.6億元,增加12.1億元(或65.4%),另代拆代建國防部士校營區遷建,配合使用需求,由原規劃面積5萬7,178平方公尺調整為3萬8,105平方公尺,惟經費由16.7億元增為30.28億元,增加13.58億元(或81.3%),其中涉及主要工作項目及建築量體修正,請逐項詳細補充相關修正之面積差異及必要性,非屬必要者應予刪除,以撙經費辦理。
整體執行內容及期程與原規劃落差甚大,請於規劃階段審慎評估各工作項目及執行期程,設定推動及遷建之順序,詳列各工作期程。另計畫書之績效指標,請增列主要工程之里程碑,以利度控管。
有關用地取得、稅基假設及民間參與等,請依財政部意見辦理;至計畫總經費,請詳細補充相關估算基準及依據,並參照有關機關審提意見(財政部、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及行政院主計總處皆有提相關意見),重新檢討修正。
據體育署表示,業依行政院核復意見並參照有關機關審提意見檢討修正計畫,並於110年8月25日以臺教授體部字第1100030425函送行政院,第3期計畫期程擬延長至115年度,總經費部分:由公共建設項下支應國家運動園區整體興設計畫經費由原35億2,000萬元,修正為58億8,600萬元。惟截至110年9月2日修正計畫尚未經核定。
(二)體育署辦理國家運動園區整體興設與人才培育第1期計畫經監察院糾正,第2期計畫因進度落後而數度展延期程
國家運動園區整體興設計畫採分期分區開發,第1期及第2期經費編列及執行情形詳如表2。行政院於98年9月8日核定「國家運動園區整體興設與人才培育計畫(98-104年)」,體育署因先期規劃欠周、執行策略猶疑不定等違失,延誤重大計畫之推動,並造成歷次支付巨額服務費用之規劃設計成果,遭廢棄不用或未能完全發揮應有效益與增費公帑支出,經監察院104年提案糾正。
國家運動園區整體興設與人才培育計畫第2期原規劃辦理期程為105至108年,然因部分工程進度落後(如宿舍、器材及監控中心新建工程落後,影響需待其完工後始能辦理之第二宿舍及餐廰補照工程),計畫期程經行政院108年9月5日核定展延期程至109年度。據稱109年復因受新冠肺炎(COVID-19)等不可抗力影響,業經行政院109年9月9日核定展延期程至110年。
表2 國家運動園區整體興設與人才培育第1期及第2期計畫預算編列及執行情形統計表 單位:新臺幣千元
年度
國家運動園區整體興建計畫
人才培育計畫
預算數
決算數
預算數
決算數
第一期(98-104)
4,546,414
4,463,740
558,868
558,868
第二期合計
1,821,451
1,821,451
1,692,748
1,659,335
105
516,750
516,750323,625
317,337
106
0
0
471,000
443,875
107
660,000
660,000
586,636
586,636
108
644,701
644,701
311,487
311,487
109
0
0
0
0
110
0
0
0
0
說 明:表內第2期各年度經費為計畫期程經核定展延至110年度,配合實際情形下修之計畫經費。另相關經費皆已於108年底前撥款補助國訓中心,致109及110年度預算數皆為0。
資料來源:體育署提供。
(三)允宜加強管控作業進度並確實督導執行單位管控相關進程,俾利計畫如期如質完成
依原核定計畫第3期以國防部士校營區遷建工程及環評、都市計畫變更作業(下稱國防部士校營區遷建作業)與國家運動訓練中心之興整建計畫為執行重點(詳表3),依前揭教育部110年8月25函送修正計畫草案函之說明:1.國訓中心基地範圍興整建刻正執行中,相關培訓設施工程可於原核定期程113 年完成。2.士校營區基地範圍興建游泳館及網球場工程:開發前,須辦理環境影響評估、都市計畫變更及出流管制規劃等前置作業,預定110 年底完成。3.士校營區遷建至興夏營區工程:原規劃採代拆代建方式執行,經與國防部協商分工事宜,由該部自辨營區遷建。專案管理及監造委託技術服務已決標;國家運動訓練中心之興整建則由體育署補助該中心執行。
鑑於第2期展延期限至110年5月竣工之「第二宿舍及餐廳補照工程」將影響第3期計畫之「舊機電改善工程-第二宿舍及餐廳」工程進度。而第3期重點項目之國防部士校營區遷建作業,涉及環評、都市計畫變更與跨部會土地撥用作業,作業期程較長,允宜加強管控作業進度,以免影響後續相關工程施作。
表3 國家運動園區整體興設與人才培育計畫(第3期)主要工作項目內容彙整表
國防部士校營區遷建作業
國家運動訓練中心之興整建計畫
於國訓中心基地範圍
於士校營區基地範圍
1.國防部士校營區遷建工程(遷建至興夏營區)
2.國防部士校營區環評作業
3.國防部士校營區都市計畫變更作業
4.國防部士校營區土地撥用作業
1.改善棒壘球場設施
2.改善射箭場設施
3.大門及入口意象改善
4.球類館與技擊館雨遮及連通走廊
5.全區環場訓練跑道
6.風雨投擲場
游泳館
網球場
全區公共設施與景觀(含舊機電系統改善)
資料來源:整理自國家運動園區整體興設與人才培育計畫(第3期)原核定計畫第4-9至4-27頁。
綜上,體育署111年度賡續編列辦理國家運動園區整體興設與人才培育第3期計畫第3年經費3億元,按該署辦理第1期計畫因先期規畫欠周等違失經監察院糾正,第2期計畫因進度落後而數度展延期程,復以第3期修正期程及總經費計畫草案仍於作業中,鑒於第2期展延期限部分工程與第3期工程項目密切相關,而第3期計畫重點項目之國防部士校營區遷建作業,涉及環評、都市計畫變更與跨部會土地撥用作業,允宜加強管控作業進度並督導執行單位如期如質完成,以建構優質培訓環境,俾利提升我國競技運動實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