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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國立大學校院(不含臺灣大學、政治大學、中興大學、成功大學、陽明交通大學、臺灣師範大學)校務基金111年度預算評估報告

二、中央大學近年度均呈短絀情形,且111年度預算案之本期短絀較110年度增加,亟待積極落實開源節流措施 日期:110年10月 報告名稱:各國立大學校院(不含臺灣大學、政治大學、中興大學、成功大學、陽明交通大學、臺灣師範大學)校務基金111年度預算評估報告 目錄大綱:二、中央大學近年度均呈短絀情形,且111年度預算案之本期短絀較110年度增加,亟待積極落實開源節流措施 資料類別:預算案評估 作者:預算中心

中央大學校務基金111年度預算案編列收入48億143萬7千元,支出49億7,004萬元,收支相抵後,預計短絀1億6,860萬3千元,較110年度預算案本期短絀1億5,619萬6千元,增加1,240萬7千元(7.94%)。經查:

(一)校務基金預算之編製及執行,以維持收支平衡或有賸餘為原則,並應力求有賸餘無短絀

1.依國立大學校院校務基金設置條例第11條規定:「校務基金預算之編製,應以國立大學校院中長程發展計畫為基礎,審酌基金之財務及預估收支情形,在維持基金收支平衡或有賸餘之原則下,定明預估之教育績效目標,並納入年度財務規劃報告書,…。」

2.又依據行政院主計總處所訂「附屬單位預算共同項目編列作業規範」規定,作業基金應依基金設立目的,考量其財務能力,本自給自足原則,力求有賸餘無短絀,年度賸餘應以逐年成長(短絀積極改善)為目標。

準此,校務基金預算之編製及執行,以維持收支平衡或有賸餘為原則,力求有賸餘無短絀,並應以年度賸餘逐年成長或積極改善短絀為目標。

(二)該校106至111年度收支持續呈現短絀情形,且未能達成積極改善短絀之目標,仍待落實開源節流措施

惟由近年度中央大學收支餘絀情形觀之(詳表1),該校106至109年度實際營運結果為平均短絀1億4,732萬8千元,而111年度預算案編列本期短絀1億6,860萬3千元,除較106至109年度平均短絀決算數高外,亦較110年度短絀預算案數增加1,240萬7千元,顯未能達成積極改善短絀之目標。詢據中央大學說明,該校已規劃相關開源節流措施,包括研議調整學雜費、積極推動募款、設置太陽光電發電設備增加售電回饋金等以增加收入;另建立小型修繕工程開口契約及推動堪用財物交流資訊平台等以撙節支出,允宜積極落實,以期有效改善短絀情形。

表1 106至111年度中央大學校務基金收支餘絀情形表

單位:新臺幣千元

年度

106

107

108

109

110

111

業務收入

4,165,453

4,270,788

4,415,761

4,486,065

4,501,554

4,579,434

業務外收入

241,199

297,023

313,026

265,242

228,633

222,003

收入合計

4,406,652

4,567,811

4,728,787

4,751,307

4,730,187

4,801,437

業務成本與費用

4,411,155

4,517,932

4,650,175

4,747,231

4,705,698

4,789,347

業務外費用

152,407

186,754

199,684

178,531

180,685

180,693

支出合計

4,563,562

4,704,686

4,849,859

4,925,762

4,886,383

4,970,040

本期餘絀

-156,910

-136,875

-121,072

-174,455

-156,196

-168,603

說 明:本表106至109年度為決算審定數,110及111年度為預算案數。

資料來源:中央大學各年度預、決算書。

綜上,中央大學近年度收支均呈現短絀情形,且111年度預算案編列本期短絀1億6,860萬3千元,較110年度預算案增加1,240萬7千元,未能達成積極改善短絀之目標,允宜持續落實開源節流相關措施,以期逐步達成有賸餘無短絀之目標。

(分機:1937 叢宏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