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各國立大學校院(不含臺灣大學、政治大學、中興大學、成功大學、陽明交通大學、臺灣師範大學)校務基金111年度預算評估報告

一八、高雄師範大學校務基金近年收支短絀情形未見顯著改善,允宜積極研擬開源節流之道,俾減輕政府財政負擔 日期:110年10月 報告名稱:各國立大學校院(不含臺灣大學、政治大學、中興大學、成功大學、陽明交通大學、臺灣師範大學)校務基金111年度預算評估報告 目錄大綱:一八、高雄師範大學校務基金近年收支短絀情形未見顯著改善,允宜積極研擬開源節流之道,俾減輕政府財政負擔 資料類別:預算案評估 作者:預算中心

一八、高雄師範大學校務基金近年收支短絀情形未見顯著改善,允宜積極研擬開源節流之道,俾減輕政府財政負擔

高雄師範大學(下稱高師大)校務基金111年度預算案編列收入總額14億4,162萬9千元(包括業務收入13億5,506萬5千元與業務外收入8,656萬4千元),費用總額15億3,794萬5千元(包括業務成本與費用15億70萬元與業務外費用3,724萬5千元),預計短絀9,631萬6千元,與110年度預計短絀數9,718萬8千元相較,略減87萬2千元(減幅0.9%)。有關近年高師大校務基金收支連年短絀之情形,謹敘明如次:

(一)校務基金預算之編製與執行,應以維持收支平衡或有賸餘為原則

根據國立大學校院校務基金設置條例第11條第1項規定:「校務基金預算之編製,應以國立大學校院中長程發展計畫為基礎,審酌基金之財務及預估收支情形,在維持基金收支平衡或有賸餘之原則下,定明預估之教育績效目標…。」又國立大學校院校務基金管理及監督辦法第23條第1項亦規定:「學校校務基金及各項自籌收入之執行,應以有賸餘或維持收支平衡為原則;如實際執行有短絀情形,學校應擬訂開源節流計畫,經管理委員會審議通過後執行。」復依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編製作業手冊之共同項目編列作業規範,針對作業基金之業務收支與餘絀規定:「(一)應依基金設立目的,考量其財務能力,本自給自足原則,並參照過去實績及業務增減情形,核實估計其賸餘(短絀)。(二)各基金應力求有賸餘無短絀,年度賸餘應已逐年成長(短絀積極改善)為目標」,亦即校務基金預算之編製與執行,應以維持收支平衡或有賸餘為原則。

(二)高師大近4(106至109)年營運結果持續短絀,且109年度決算短絀較前3年度呈相當幅度擴增

觀察高師大校務基金106至109年度收支餘絀資料,短絀數先自106年度之6,963萬元逐年縮減至108年度之4,555萬9千元,略見改善,惟109年度短絀數卻擴增至7,446萬8千元,高於前各年度(詳表1)。針對109年度校務基金短絀數擴大一節,經洽高師大表示,主要係學雜費與利息收入均減少,且受新冠肺炎疫情衝擊,推廣教育與場地收入亦較往年大幅下滑所致。該校未來將致力於招生推廣,積極拓展自籌收入財源,以達學校永續經營發展之目標。

表1 106至109年度高師大校務基金收支餘絀概況 單位:新臺幣千元

年度

項目

106

107

108

109

業務收入

1,285,031

1,361,537

1,388,017

1,361,528

業務外收入

96,698

99,721

95,267

95,270

收入合計

(A)

1,381,729

1,461,258

1,483,284

1,456,798

業務成本與費用

1,378,146

1,434,564

1,450,252

1,462,324

業務外費用

73,213

75,537

78,591

68,942

費用合計

(B)

1,451,359

1,510,101

1,528,843

1,531,266

收支餘絀

(A-B)

(69,630)

(48,843)

(45,559)

(74,468)

說 明:收支餘絀欄位數據以括弧表示短絀。

資料來源:高師大提供。

(三)高師大近年自籌部分之收支規模均有減少,惟其收入減幅略高於支出,另政府補助部分之收支短絀則持續擴大

進一步檢視高師大校務基金106至109年度期間自籌與政府補助部分之收支情形可悉,在自籌收入及其運用方面(詳表2-1),雖然均有賸餘,惟如就該基金106至108年度期間相關收入及其運用之平均值與109年度加以比較,近年自籌部分之收支規模均呈略減,其中收入部分減幅1.1%,支出部分減幅1.06%,收入部分減幅略高於支出部分,致賸餘縮減。至於政府補助及其運用方面(詳表2-2),近年連年發生短絀,就該基金106至108年度期間相關收入及其運用之平均值與109年度加以比較,其中收入部分增幅3.1%,支出部分增幅5%略高於收入,致短絀進一步擴大,顯示高師大校務基金政府補助相關支出高於收入,爰持續有入不敷出情形。

表2-1 106至109年度期間高師大校務基金自籌收入及其運用情形統計 單位:新臺幣千元

年度

自籌

收入項目

106

107

108

106至108年度期間

平均

109

學雜費

淨收入

322,701

327,899

331,051

327,217

325,703

推廣教育

收入

41,731

31,735

35,667

36,378

28,791

產學合作

收入

32,882

28,518

41,215

34,205

11,644

政府科研

補助收入

59,212

63,474

68,813

63,833

59,684

政府委辦

收入

117,073

166,193

160,446

147,904

178,488

場地設備管理收入

70,444

74,968

69,912

71,775

64,487

受贈收入

7,991

5,121

6,290

6,467

5,874

投資收入

15,017

16,056

15,517

15,530

13,319

其他收益

11,435

10,003

10,449

10,629

18,113

自籌收入

合計數

(A)

678,486

723,967

739,360

713,938

706,103

教學研究及訓輔

成本

126,634

139,648

140,592

135,625

147,896

建教合作

成本

208,758

251,493

257,777

239,343

244,322

推廣教育

成本

33,796

30,382

30,590

31,589

26,532

學生公費及獎勵金

19,596

18,111

12,860

16,856

11,210

管理費用及總務

費用

179,114

152,207

152,955

161,425

154,223

研究發展

費用

2,064

708

87

953

646

雜項業務

費用

4,942

4,663

4,924

4,843

5,611

雜項費用

73,213

75,537

78,591

75,780

68,941

運用自籌收入之支出合計數

(B)

648,117

672,749

678,376

666,414

659,381

(A-B)

30,369

51,218

60,984

47,524

46,722

資料來源:高師大提供,本報告整理。

表2-2 106至109年度期間高師大校務基金政府補助收入及其運用情形統計 單位:新臺幣千元

年度

政府

補助收

入項目

106

107

108

106至108年度期間平均

109

學校教學研究補助收入

616,455

632,377

630,226

626,353

630,823

其他補助收入

86,787

104,915

113,698

101,800

119,872

政府補

助收入

合計數

(A)

703,242

737,292

743,924

728,153

750,695

教學研究及訓輔

成本

773,654

808,064

823,613

801,777

848,080

學生公費及獎勵

14,898

14,900

13,006

14,268

12,342

管理及

總務費用

14,690

14,387

13,84814,308

11,463

運用政府補助收入之支出

合計數

(B)

803,242

837,351

850,467

830,353

871,885

(A-B)

(100,000)

(100,059)

(106,543)

(102,201)

(121,190)

資料來源:高師大提供,本報告整理。

綜上,高師大校務基金近4(106至109)年度雖致力於改善連年收支短絀情形,惟109年度因自籌部分收支賸餘縮減,政府補助部分則支出增幅高於收入致短絀擴大,由於在政府補助收支部分之短絀規模較大,爰使整體收支短絀數擴增,該校允宜持續提升校務基金之財務自主性,俾改善收支短絀之情形。

(分機:1912黃彥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