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北藝術大學(以下簡稱北藝大)校務基金111年度預算案編列短絀1,181萬元,較110年度預算案短絀905萬元增加短絀276萬元(30.5%)。經查:
(一)校務基金預算之編製及執行應以維持收支平衡或有賸餘為原則
國立大學校院校務基金設置條例第11條第1項:「校務基金預算之編製,應以國立大學校院中長程發展計畫為基礎,審酌基金之財務及預估收支情形,在維持基金收支平衡或有賸餘之原則下,定明預估之教育績效目標,並納入年度財務規劃報告書,…。」、第2項:「校務基金應配合年度財務規劃報告書執行,…。」按國立大學校院設置校務基金,旨在賦予學校財務運用自主空間,鼓勵開源節流,提升運用績效;是以,校務基金預算之編製及執行應以維持收支平衡或有賸餘為原則。
(二)預算連年短絀,且決算於109年度轉為短絀,實質賸餘亦逐年減少
北藝大校務基金預算連年短絀,109至111年度預算(案)短絀分別為1,046萬4千元、905萬元及1,181萬元;109年度決算短絀885萬7千元,雖較預算短絀1,046萬4千元減少160萬7千元,卻係由107、108年度決算之賸餘2,962萬6千元、987萬8千元轉為短絀(詳表1)。
另為真實反映大學校務基金執行績效,國立大學校院校務基金管理及監督辦法第21條第2項規定實質餘絀之計算方式,係年度收支餘絀依一般公認會計原則須調整加回國庫撥款購置資產所提列之折舊、折耗及攤銷費用。北藝大校務基金107至109年度決算實質賸餘逐年減少,由8,360萬7千元降至5,162萬7千元(詳表1)。
表1 國立臺北藝術大學校務基金近年度預、決算餘絀概況
單位:新臺幣千元
預算/
決算
年度
業務餘絀
業務外餘絀
本期餘絀
實質餘絀
預算(案)
109
-64,536
54,072
-10,464
49,525
110
-59,244
50,194
-9,050
54,587
111
-63,824
52,014
-11,810
52,379
決算
107
-26,182
55,808
29,626
83,607
108
-43,174
53,052
9,878
61,817
109
-47,272
38,415
-8,857
51,627
說 明:實質餘絀係年度收支餘絀依一般公認會計原則須調整加回國庫撥款購置資產所提列之折舊、折耗及攤銷費用。
資料來源:北藝大。
(三)允宜賡續強化開源節流措施,俾利基金收支平衡
北藝大表示,近年來大學紛設,高教資源嚴重稀釋,而該校屬性特殊,經費來源多數為政府補助款,且藝術大學不若一般綜合大學,校友可以企業或個人名義大額捐款母校,自籌財源不易;由於各專業展演及教學設備日趨老舊,維護設備高昂,為維競爭力及教學品質,僅能以有限之校務基金支應,故有短絀情形。允宜賡續強化開源節流措施,俾利基金收支平衡。
綜上,校務基金預算之編製及執行應以維持收支平衡或有賸餘為原則,北藝大因屬性特殊,經費來源多數為政府補助款,且各專業展演及教學設備必須維護,故預算連年短絀,且決算於109年度轉為短絀,實質賸餘亦逐年減少。允宜賡續強化開源節流措施,俾利基金收支平衡。
(分機:1916 黃怡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