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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臺灣大學附設醫院作業基金、國立成功大學附設醫院作業基金、國立陽明交通大學附設醫院作業基金111年度預算評估報告

一、臺大癌醫中心自110年6月1日起併入臺大醫院,允宜加強利用臺大醫院共享資源優勢,創造合併經營綜效 日期:110年10月 報告名稱:國立臺灣大學附設醫院作業基金、國立成功大學附設醫院作業基金、國立陽明交通大學附設醫院作業基金111年度預算評估報告 目錄大綱:一、臺大癌醫中心自110年6月1日起併入臺大醫院,允宜加強利用臺大醫院共享資源優勢,創造合併經營綜效 資料類別:預算案評估 作者:黃鈞毅

臺大醫院111年度預算案新增編列立臺灣大學醫學院附設醫院癌醫中心分院(以下簡稱癌醫中心)作業基金分預算,111年度收入38億7,340萬4千元,成本與費用39億102萬9千元,收支相抵短絀2,762萬5千元。經查:

(一) 110年6月1日起「國立臺灣大學醫學院附設癌醫中心醫院」改制為「國立臺灣大學醫學院附設醫院癌醫中心分院」

為落實完整性癌症中心理念,彌平癌症醫療服務供需之落差,提供國人高品質、全方位與人性化之癌症醫療照護,財團法人永齡健康基金會與國立臺灣大學於97年12月19日正式簽署捐贈合約書,以建物及質子設備實物捐贈方式,於臺大醫院公館院區舊址設立,自107年度起於國立臺灣大學校務基金下設立國立臺灣大學醫學院附設癌醫中心醫院作業基金,嗣癌醫中心主體大樓各項興建工程逐步完成後,於107年12月取得開業執照,並自108年7月開始對外營運。

為加強癌醫中心經營優勢,改制案歷經多次會議,最後教育部110年3月11日臺教高(三)字第1100021720號函同意癌醫中心於110年6月1日改制為臺大醫院之分院,改制後以內部作業單位併入「國立臺灣大學附設醫院作業基金」,自111年度起改以分基金型態編列「國立臺灣大學醫學院附設醫院癌醫中心分院作業基金」。

(二)癌醫中心成立迄今營運結果皆產生業務短絀,允宜賡續研謀善策

經檢視癌醫中心作業基金107至111年度營運情形表,其營運結果皆產生業務短絀,107至109年度之業務短絀決算數分別為9,291萬9千元、5億9,329萬9千元及6億1,822萬3千元,110及111年度預算案分別編列業務短絀10億9,606萬5千元及3億4,585萬6千元(詳表1)。據臺大醫院表示109年度短絀主要係門診及住院醫療服務量未達預期所致,將賡續執行各項開源節流措施,除提升營運量增加醫療收入外,其他業務外收入亦積極開拓,以期達到自給自足、財務日趨健全並邁向永續經營與發展。允宜賡續研謀善策,以達到基金收支平衡。

表1 癌醫中心作業基金107至111年度營運情形表

單位:新臺幣千元

年度及科目

107年度

108年度

109年度

110年度

111年度

決算數

決算數

決算數

預算案數

預算案數

業務收入

2

60,419

897,082

3,073,352

3,551,910

業務成本與費用

92,921

653,718

1,515,305

4,169,417

3,897,766

業務短絀

-92,919

-593,299

-618,223

-1,096,065

-345,856

業務外收入

92,921

594,066

497,530

1,084,792

321,494

業務外費用

0

766

13,517

4,427

3,263

業務外賸餘

92,921

593,300

484,013

1,080,365

318,231

本期賸餘(短絀)

2

1

-134,210

-15,700

-27,625

資料來源:臺大醫院提供。

(三)允宜加強利用臺大醫院共享資源優勢,創造合併經營綜效

詢據臺大醫院表示,癌醫中心改制為臺大醫院之分院後,可增進之優勢說明如下:

1.兩院專業交流,提供病人良好服務:臺大醫院以全科及急重症醫療服務為主,癌醫中心為癌症專科醫院,能提供癌症病人優質診斷及治療,且擁有特殊癌症治療設備。例如輻質中心提供先進之質子治療、複合式手術室、同位素病房、幹細胞移植中心。改制為癌醫中心分院後,臺大醫院可藉其陸續建置之特殊醫療設備,增進效率並共創更好服務量及服務品質。

2.資源共享、業務整合、人員彈性調度:改制前之癌醫中心與臺大醫院分別為兩家獨立醫院,彼此無隸屬關係,雖均為國立臺灣大學醫學院之附設醫院,但在法規限制下資源無法有效共享且人員調度彈性不足,改制後可獲得臺大醫院之人力支援協助、業務相互整合、增加資源整合效率及提升醫療服務品質。

3.地理位置相近, 增加教學與研究能量:癌醫中心與臺大醫院相隔僅5.6公里,車程約15分鐘,透過接駁車頻繁往來,人員流通,改制後使兩院業務整合,教學與研究資源得以共享,可發揮最大綜效,提升兩院教學與研究量能。

4.醫學中心與地區醫院功能互補:在醫療資源分配上,臺大醫院為醫學中心級醫院,屬於臺北醫療區中區,為醫療資源過賸區(已逾每萬人口50床之限制)。癌醫為地區醫院,屬於臺北醫療區東區,屬於醫療資源不足區。然兩院僅隔15分鐘車程,在癌醫改制為分院後,兩院密切醫療人力往來後,可以將癌醫中心之醫療能量發揮最大化,造福臺北醫療東區就醫之民眾。在健保制度方面,若透過完善轉診制度,將醫學中心級之臺大醫院病患轉介到地區醫院級之癌醫中心,以落實分級醫療。

綜上,癌醫中心成立迄今營運結果皆產生業務短絀,惟自110年6月1日起併入臺大醫院,可獲得臺大醫院人力支援協助、業務相互整合,進而增加資源整合效率及提升醫療服務品質,允宜加強利用臺大醫院共享資源優勢,創造合併經營綜效,以達到基金收支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