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為提供優質產業加值環境,促成亞太中轉中心,自由港區之推動成果及預期目標等,允宜於預算書充分揭露
日期:110年10月
報告名稱: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111年度營業預算評估報告
目錄大綱:壹、業務計畫方面
資料類別:預算案評估
作者:林佑樺
機場公司111年度經營政策之一係提升航空貨運站及自由港區作業效率及服務品質,提供優質產業加值環境,吸引國際物流業者來臺,以促成亞太中轉中心,於預算案之「營業收入-其他營業收入-租賃收入」科目編列桃園航空自由貿易港區(以下簡稱自由港區)權利金收入1億500萬元、土地租金收入3,662萬1千元。
桃園空港自由港區係92年5月以BOT方式,依桃園航空貨運園區興建營運契約交由遠雄航空自由貿易港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遠雄公司)進行興建及營運,特許權計50年。該自由港區110年截至7月底累計貿易量總計1.80萬噸、貿易值4,840.63億元;111年度預計貿易量3.28萬噸,雖低於108年度與109年度之3.87萬噸及3.35萬噸;惟111年度預計貿易值8,547.17億元,高於以前年度實際數(詳表1)。
表1 桃園空港自由港區營運概況表 單位:萬噸;新臺幣億元
年度
項目
108年度實際數
109年度實際數
110年截至7月底累計
111年度預計數
貿易量
3.87
3.35
1.80
3.28
貿易值
6,433.61
6,365.62
4,840.63
8,547.17
資料來源:機場公司110年9月提供、交通部統計查詢網(110年9月27日檢索)。
綜上,機場園區內自由港區之開發及營運,為機場公司業務範圍之一,111年度預期貿易值高於以前年度,雖係以BOT方式由遠雄公司取得50年之BOT特許權進行開發營運,每年依約收取權利金及租金收入,鑒於機場公司致力提升航空貨運站及自由港區作業效率及服務品質,提供優質產業加值環境,以吸引國際物流業者來臺,促成亞太中轉中心,故關於該自由港區營運現況、相關收支預決算數及未來發展規劃或目標等,允宜於機場公司年度預算書充分揭露表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