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場公司111年度預算案編列長期債務舉借49億7,800萬元,以支應桃園機場重大建設及各項設施汰舊換新之資本支出。經查:
(一)為支應第三航站區及第三跑道建設計畫等資本支出而舉借長期債務
1.長期債務舉借概況:該公司「長期債務」於111年度期初預計為104億7,197萬元,加計111年度預計舉借49億7,800萬元, 111年12月31日預計長期借款達154億4,997萬元,占資產負債表之「負債」總額325億9,979萬3千元之47.39%。詢洽該公司主要係第三航站主體航廈「土建」及「機電」兩案已決標,將面臨鉅額工程款支付需求,且新冠肺炎疫情使運量驟降致收入銳減,爰產生資金缺口需向外舉借融通,以推動重大建設並維持正常營運。
2.長期債務償還計畫:主要以營運活動現金流量作為還款來源,財源籌措方向將提高航廈商業開發強度、定期滾動檢討航空費率合宜性、檢討機場服務費分配比率以及評估提高特別公積比率等,以期拓展財源,後續舉債工具將朝多元化方向規劃。
(二)審計部決算審核意見要求通盤檢討妥適規劃短中長期財務調度因應措施
審計部於109年度中央政府總決算附屬單位決算及綜計表審核報告營業部分,以機場公司109年度營運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虧損19億餘元,110年度營運亦難樂觀,加以後續年度機場建設資金需求龐鉅,請該公司審慎評估疫情對公司營運收支之影響及建設資金需求期程,通盤檢討妥適規劃短、中、長期財務調度因應措施,俾利後續建設推動及機場永續經營。
綜上,機場公司111年度預算案編列長期債務舉借49億7,800萬元,預計111年12月31日「長期負債」達154億4,997萬元,雖該公司將以營運活動現金流量作為還款來源,惟邊境管制措施致相關收入尚難大幅增加,且營業成本及費用無法下降,恐影響還款資金來源,允宜審慎規劃財務調度措施,並撙節未具急迫性之成本費用,提升經營效率,以維持該公司財務健全及正常營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