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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及所屬111年度單位預算評估報告

六、本國銀行辦理新冠肺炎紓困振興之貸款數額甚鉅,鑒於全球疫情尚未止歇,消費型態及經濟發展復甦程度受連動影響,允宜注意信用風險 日期:110年10月 報告名稱: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及所屬111年度單位預算評估報告 目錄大綱:參、銀行局 資料類別:預算案評估 作者:翁珮珊

銀行局111年度預算案「銀行監理」計畫編列574萬7千元,係辦理健全銀行業務管理,強化主管機關功能,維護市場紀律、對銀行之監督管理及其法令制度之研究、擬訂、修正等經費。經查:

(一)本國銀行核准新冠肺炎紓困、振興之貸款金額龐鉅

據金管會資料,截至110年7月30日止,本國銀行為配合經濟部、交通部、文化部、衛福部、農委會、國發會、教育部、央行融通資金、勞工紓困貸款等因應新冠肺炎之政府紓困、振興貸款方案,已核准貸款戶數計198萬2,916戶,金額計1兆7,284.59億元,另銀行自辦核准貸款戶數計35萬9,436戶,金額計2兆6,711.05億元,合共戶數計234萬2,352戶,金額計4兆3,995.64億元,數額極為龐鉅(詳表1)。

表1 本國銀行辦理新冠肺炎紓困、振興貸款一覽表

單位:戶、新臺幣百萬元

方案別

申請

核准

戶數

金額

戶數

金額

經濟部方案

117,558

1,107,318

114,016

1,053,682

交通部方案

1,485

163,623

1,390

161,835

文化部方案

31

892

8

673

衛福部方案

66

192

58

163

農委會方案

87

809

86

801

國發會方案

100

1,237

36

341

教育部方案

269

489

230

393

央行融通資金

247,783

369,002

238,486

347,768

勞工紓困貸款

1,081,950

108,164

928,972

92,863

勞工紓困貸款4.0

1,175,801

117,555

699,634

69,940

政府方案小計

2,625,130

1,869,281

1,982,916

1,728,459

銀行自辦-企業戶

245,396

2,271,217

239,707

2,210,561

銀行自辦-個人

124,113

476,896

119,729

460,544

銀行自辦小計

369,509

2,748,113

359,436

2,671,105

合計

2,994,639

4,617,394

2,342,352

4,399,564

說  明:1.基準日為110年7月30日。

2.勞工紓困貸款4.0方案於110年6月15日開始實施。

資料來源:金管會。

(二)允宜對新冠肺炎紓困、振興貸款審慎注意信用風險

據金管會表示,銀行辦理紓困、振興貸款案件仍須依一般授信原則辦理,惟信保基金提供保證8成以上之政府貸款案件,建議銀行不徵提存單為擔保,舊貸申請展延案件,建議維持原核貸條件,亦不另增提存單為擔保;辦理中央銀行專案貸款,資金來源為中央銀行,貸款對象、範圍及條件(由信保基金提供保證)有明確規範,該類貸款之第1類正常授信資產至融通期限日,備抵呆帳提列最低標準由1%降為0.5%,基於備抵呆帳提列之目的為維持信用風險承擔能力,故該會仍持續督促本國銀行落實風險管理,提列適足備抵呆帳。然經政府保證8成以上之貸款,主要屬代位清償性質,惟仍具信用風險,授信管理須審慎。

綜上,本國銀行核准辦理新冠肺炎相關紓困、振興貸款數額已逾4兆元,金額龐鉅,鑒於全球疫情仍然嚴峻,連動影響消費型態及經濟復甦程度,允宜注意信用風險,於紓困振興及穩健經營間取得衡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