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交部111年度預算案於「一般建築及設備」業務計畫項下之「營建工程」工作計畫編列15億5,300萬元辦理駐外館舍購置計畫,較110年度之1億2,314萬9千元增加14億2,985萬1千元。外交部駐外館處自有比率偏低,每年累計支付租金費用龐鉅,然其推動駐外館舍購置計畫之進度尚待檢討策進。說明如下:
(一)截至110年8月底止,外交部111個駐外館舍中,產權屬自有者僅17個,自有比率偏低
外交部為解決駐外館舍龐大租金問題, 92年經行政院核備「外交部購建駐外館、宿舍分級表」,原預計以15年購建完成16處館舍,並分別於96年、98年及102年間3度報經行政院同意修正分級表。嗣因監察院於105年度立案調查,於106年5月就該部有關購建駐外館、宿舍之分級標準不一且穩定性不佳,缺乏可行性評估及妥適依據;購建駐外館、宿舍分級表期程之執行進度常有延宕;購建駐外館、宿舍分級之規劃未與預算並行,相關經費未能妥適配合,行政院核定分級表及審核編列預算時允應併同考量等情事提出調查意見。該部爰修正「外交部購建駐外館、宿舍分級表」,取消原分級及順序,簡化為「外交部駐外館處購建館舍清單」,經107年7月3日首次修訂「外交部駐外館處購建館舍清單」,將駐舊金山辦事處等5處列為優先辦理購建之館處後,109年5月15日再次調整,將駐澳大利亞代表處等6處列為優先辦理購建之館處,並經行政院核定備查後據以執行(詳表1)。
經檢視近年來外交部駐外館處自有及租用情形,103年度至111年度外交部駐外館處數量介於107至117個之間,館舍產權屬自有者由103年度之15個增加至110年8月底止之17個,111年度預計維持自有數不變,自有率僅15.32%(詳表2)。復以107年度至110年截至8月底止該部辦理情形觀之,除駐布里斯本辦事處購置計畫於109年12月完成啟用外,駐洛杉磯辦事處購置計畫前於105年6月經行政院核定辦理,雖於108年9月完成產權移轉,然現仍在辦理新館舍裝修工程,預計延後至111年12月31日方能完成入住;另駐澳大利亞代表處已完成新館舍購置標的鑑價,刻正辦理議價作業中;至駐舊金山辦事處已提報「駐舊金山辦事處館舍購置計畫」,於109年10月報經行政院核定,並於111年編列15億5,300萬元啟動購置計畫,尚待積極辦理。
表1 107年7月3日及109年5月15日「外交部駐外館處購建館舍清單」修訂情形表 單位:新臺幣千元
駐外單位名稱
租約到期日
年租金
預估計畫總經費
進展
107年7月3日修訂
駐舊金山辦事處
108/11/30
18,678
1,250,000
駐波士頓辦事處
108/12/31
16,200
547,033
駐丹佛辦事處
111/8/31
5,126
225,000
駐加拿大代表處
112/7/31
20,000
365,000
駐法國代表處
112/7/31
60,000
1,683,588
所需經費達新台幣16億8千餘萬元,因無法納入該部中程歲出概算額度內辦理,已陳報行政院同意暫緩辦理。
109年5月15日修訂
駐澳大利亞代表處
109/12/31
5,839
73,500
至110年8月底止已完成新館舍購置標的鑑價,刻正辦理議價作業。
駐越南代表處
111/12/31
18,466
664,146
駐舊金山辦事處
113/11/30
37,354
2,283,203
駐波士頓辦事處
116/4/30
24,065
903,600
駐丹佛辦事處
111/8/31
5,237
225,000
駐法國代表處
112/7/31
56,705
1,683,588
所需經費達新台幣16億8千餘萬元,因無法納入該部中程歲出概算額度內辦理,已陳報行政院同意暫緩辦理。
資料來源:外交部。
表2 103年度至111年度外交部駐外館處館舍自有比率情形表
單位:個;%
年度
103
104
105
106
107
108
109
110
111
駐外館處總數
115
116
117
112109
107
110
111
111
自有
15
15
16
15
15
16
17
17
17
租用
100
101
101
97
94
91
93
94
94
自有比率
13.04
12.93
13.68
13.39
13.76
14.95
15.45
15.32
15.32
說 明:1.110年度為截至8月底之實際數,111年度為預計數。
2.本表不含港、澳。
資料來源:外交部。
(二)該部駐外館舍多為租用,累計支付租金龐鉅,允就部分租金偏高之駐外館舍檢視評估購建之可行性並適時推動,俾節省租金支出
據外交部提供資料,105年度至109年度該部駐外使領單位館舍租金支出介於8億2,122萬4千元至8億9,646萬1千元之間(詳表3),5年來租用駐外館舍租金支出平均約為8億5,542萬5千元,110年度及111年度亦分別編列8億9,281萬3千元及8億6,942萬8千元用以支付各館舍租金,每年租金支出龐鉅。另經洽外交部提供各駐外館舍年付租金情形,該部以租金明細涉及機密未能提供,然據審計部於抽查該部109年度財務收支及決算時,提出109年度該部駐外館舍年租金超過千萬元之館舍計26處,年租金合計達5億餘元,其中除駐布里斯本辦事處、駐洛杉磯辦事處、駐舊金山辦事處等3處已完成購置或已提報購置計畫辦理中;駐法國代表處等3處已列入購置清單;駐新加坡代表處等5處則因考量產權(如駐印尼、新加坡、英國代表處),或雙方仍有土地產權登記問題待解決(如駐韓國代表處),或房地產市場物件稀少無適合標的(如駐加拿大代表處)等爰未列入購置清單外,其餘駐德國代表處等15處尚未評估,有待檢視評估購置之可行性,進一步檢討應否納入館舍購建清單,適時推動館舍購置。鑑於外交部估計全球館舍租金每年平均漲幅約2.5%,為免持續支出鉅額租金,允應加速推動館舍購置及評估作業,以節省公帑支出。
表3 105年度至111年度外交部「駐外使領單位」館舍租用情形表
單位:個;新臺幣千元
年度
105年
106年
107年
108年
109年
110年
111年
租賃之駐外館處總數
101
97
94
91
93
94
94
租用單位數
116
118
117
116
116
116
116
租金支出
896,461
821,224
837,011
874,607
847,824
892,813
869,428
說 明:105年度至109年度係決算數,110年度為法定預算數,111年度為預算案。
資料來源:外交部。
綜上,外交部駐外館舍自有比率偏低,累計支付租金龐鉅,該部雖已2度修訂「外交部駐外館處購建館舍清單」,然107年至110年8月間總計完成啟用及完成產移轉各1件,尚待積極辦理,另允就部分租金偏高之駐外館舍檢視評估購建之可行性,適時推動俾節省公帑支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