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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交部主管111年度單位預算評估報告

六、外交部多數援外計畫係採雙邊架構模式,不易外界瞭解我國援助原則、模式及辦理情形 日期:110年10月 報告名稱:外交部主管111年度單位預算評估報告 目錄大綱:壹、外交部 資料類別:預算案評估 作者:陳燕玲

我國早年接受美、日等國家及國際組織之援助,並利用外援資源成功締造臺灣經濟奇蹟,政府為回饋國際社會,善盡國際責任及義務,於48年派遣首批農業技術人員赴越南,開創我國參與國際援助先河,之後並持續推動各項國際合作發展事務,藉以敦睦邦交、善盡國際責任及發揮人道精神。外交部111年度編列援外預算128億7,718萬4千元,然其中透過多邊架構推動者仍屬少數,難以彰顯臺灣對國際社會之貢獻。說明如下:

(一)外交部以友邦合作計畫、多邊援外計畫、雙邊合作計畫及援贈計畫等方式推動援外工作

外交部為因應國際局勢及外在環境變遷,於98年首次發布我國「援外政策白皮書」,揭示以「進步夥伴」及「永續發展」為政策主軸之援外作為,並依據上揭政策主軸,考量國際情勢與我外交處境,滾動式檢討及修正援外計畫之方向與內容。近年復依總統所揭櫫「踏實外交、互惠互助」之政策指示,秉持拓展我國際空間及鞏固邦誼之原則,確立援外工作內容。據外交部說明,該部援外方式包含友邦合作計畫、與國際組織合作多邊援外計畫、雙邊合作計畫及援贈計畫(詳表1)。

表1 外交部援外計畫推動方式概況表

援外方式

執行方法

辦理項目

友邦合作計畫

依據友邦國家整體經濟與社會發展的需要,透過雙邊諮商機制,共同擇定及推動如公衛醫療等計畫。

協助友邦推動青年技職教育。

協助友邦經濟復甦暨婦女經濟賦權計畫。

與教廷共同參與國際人道援助活動,

與國際組織合作多邊援外計畫

透過國際組織捐助人道援助工作經費,或贊助國際合作發展計畫。

與中美洲銀行(CABEI)合作。

與歐洲復興開發銀行(EBRD)合作。

與泛美發展基金會(PADF)合作。

雙邊合作計畫

透過駐處評估,與對增進雙邊關係有助益之駐在國政府單位、機構、智庫等合作推動小型合作計畫。

衛生及醫療合作。

技術合作。

人道援贈及災後重建

對於國際間發生重大災變,基於人道關懷立場,酌情以適時及適度之方式提供援助。

越南109年10月發生多次水患及風災,我政府捐贈越南美金40萬元。

菲律賓109年11月連續遭受颱風侵襲,我政府捐贈菲國美金20萬元。

110年4月捐贈2萬美元予帛琉紅十字會,協助太平洋友邦帛琉共和國舒力基(Surigae)風災。

110年已援贈印度1,500支醫用氧氣鋼瓶及550台製氧機,印尼、越南各200台製氧機。

援贈我太平洋4友邦(馬紹爾群島、吐瓦魯、帛琉及諾魯)各國病毒檢測器等醫療物資。

援贈食米及我二手汰舊車輛(救護車、消防車)予我友邦。

投融資計畫

辦理促進公部門及私部門發展之貸款或投資開發計畫。

與國際開發夥伴合作,透過共同投資或合作融資等方式發揮財務上之槓桿效益,以推動各項發展計畫。

國際教育相關計畫

籌畫辦理各類專業研習班,也與國內大學合作成立「國際高等教育合作策略聯盟」亦積極辦理,或與國際組織合作辦理多項教育訓練計畫。

「臺灣獎學金」計畫

「臺灣獎助金」計畫

資料來源:外交部。

(二)我國援外工作透過多邊架構推動者仍屬少數,允待賡續爭取與國際組織之合作,俾彰顯臺灣對國際社會之貢獻

援外計畫分為「雙邊援助」與「多邊援助」,其中多邊援助架構係指援助國與受援國間透過一個或多個國際組織執行援助計畫,而國際或區域援外組織對於援助計畫之評估與執行之評核等規範較為嚴謹,且具公信力,有助爭取國人對援外工作之支持。據悉,外交部現正透過國際組織執行之多邊援外計畫包括:與中美洲銀行(CABEI)合作,由外交部每年提供資金協助CABEI在我中美洲友邦瓜地馬拉、宏都拉斯、尼加拉瓜及貝里斯等國執行技術援助或顧問諮詢等計畫;與歐洲復興開發銀行(EBRD)合作推動包括克羅埃西亞Zagreb證券交易所集團(ZSE GROUP)擴張策略顧問案、波蘭低碳製氫廠「初步可行性研究(Pre-feasibility Study)」案及土耳其伊斯坦堡市及安卡拉市「綠色城市行動方案」(GCAP)等3項技術合作案,另外交部與泛美發展基金會(PADF)共同規劃於109年度至111年度在瓜地馬拉及巴拉圭執行「天然災害通報協調中心」計畫,以改善我國拉丁美洲友邦之防災基礎設施及社區發展,並加強經營相關人道援助工作。

然揆諸各年度援外計畫之項數及金額,105年度至109年度援外計畫項目介於109項至123項之間,金額介於85億7,239萬5千元至98億103萬4千元之間,其中以多邊架構方式推動之援外計畫項目介於3項至6項之間,占整體援外計畫項數之比率介於2.75%至5%之間,均未及一成;而援外金額介於287萬9千元至11億4,586萬2千元之間,占援外總金額之比率則介於0.03%至11.69%之間,109年度占比雖較108年度大幅上升,然亦僅及1成,至110年截至7月底止,以多邊架構方式推動之援外計畫金額共4億948萬2千元,占援外總金額34億9,774萬4千元之比率亦僅為11.71%。我國援外工作透過多邊架構推動者仍屬少數,多數係由該部駐外館處與合作國家(主要係邦交國)洽商年度援助計畫,並以援贈方式推動辦理,另顧及合作國家自主性、現況、能力及發展水準,多數援外計畫係尊重合作國家政策,依其國家發展需要辦理,惟恐不易使外界瞭解我國援助原則、模式及辦理情形等,亦難以彰顯臺灣對國際社會之貢獻。

表2 105年度至111年度我國以多邊架構方式推動援外工作情形表 單位:項;%;新臺幣千元

年度

援外總數

多邊架構方式援外

項目數

金額

項目數

占比

金額

占比

105

109

9,138,685

3

2.75

2,879

0.03

106

122

9,049,272

3

2.46

3,030

0.03

107

120

9,366,150

6

5.00

353,593

3.78

108

115

8,572,395

5

4.35

401,729

4.69

109

123

9,801,034

6

4.88

1,145,862

11.69

110/7

91

3,497,744

5

5.49

409,482

11.71

110

103

13,171,022

6

5.83

246,339

1.87

111

132

12,877,184

7

5.30

247,730

1.92

說 明:105年度至109年度為決算數,110年截至7月底止為執行數,110年度為法定預算數,111年度為預算案。

資料來源:外交部。

綜上,我國囿於兩岸關係及國際情勢,援外政策雖多奠基於維繫邦交,並採雙邊援贈方式,由邦交國依其國家發展需要自行辦理,惟為提升援外成效,允宜賡續爭取與國際組織之合作,除借重其專業能力提升計畫成效,並可以有限資源獲取最大效益,同時拓展我國際空間,彰顯臺灣對國際社會之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