貳、促進轉型正義基金
日期:110年10月
報告名稱:促進轉型正義委員會及促進轉型正義基金111年度預算評估報告
目錄大綱:貳、促進轉型正義基金
資料類別:預算案評估
作者:黃彥斌
促進轉型正義基金(以下簡稱促轉基金)係依促轉條例第7條第1項規定成立,屬預算法第4條第1項第2款所定之特別收入基金,俟相關預算程序完成後,預定於111年正式設立,以行政院為主管機關,促轉會為管理機關,並設置促轉基金管理會,辦理基金之收支、保管及運用。該基金設置宗旨在於使不當黨產還諸於民,作為推動轉型正義、人權教育、長期照顧、社會福利政策及轉型正義相關文化事務之用。111年度規劃辦理「政治暴力創傷療癒個案管理計畫」,其經費來源、用途均編列500萬元,預計收支兩平。謹就促轉基金111年度附屬單位預算案評估如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