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轉基金111年度就基金用途規劃辦理「政治暴力創傷療癒個案管理計畫」(以下簡稱療癒個管計畫),就所需經費編列500萬元,經費來源係由促轉會111年度單位預算案編列預算撥補。有關基金之用途規劃、療癒個管計畫之預算編列與內容概要等節,謹敘明如後:
(一)促轉基金之用途規劃概要
參據促轉會110年8月間提報行政院之促轉基金設置計畫書有關基金設立目的之說明,鑒於我國威權統治時期對人權之侵害可區分為個人與社會集體兩層面,前者包括對個人之生命財產安全、人身自由及訴訟權等基本權之侵害,後者則包括對言論、集會及結社等自由權利之壓迫,爰就不當黨產收歸國有後,在運用方面應以落實對前揭權利之回復與導正。基此,有關促轉基金之運用,考量不當黨產收歸國有進度有限、部分轉型正義工作具迫切性,大抵區分四項用途,依其優先順序分述如次:
1.挹注威權統治時期政治受難者之基本權利受損相關處理及扶助事宜:此係基於政治受難者及其家庭係威權統治時期直接受侵害、受損最大之對象,且當事人及其家屬多屬年邁,其權利回復與生活尊嚴之保障具迫切性。
2.投入轉型正義相關文化事務,以提升國人對公共事務之參與:藉由清除威權象徵、保存不義遺址等措施,導正威權統治時期對歷史記憶與文化之壓迫,以確保社會具有自由形成集體意志之動能。
3.推動轉型正義與人權教育,以理解與反省往昔人權受侵害之錯誤:透過持續推動轉型正義與人權教育,使理念深植人心並強化對民主之認同,避免錯誤不再發生。
4.挹注長期照顧與社會福利,保障弱勢族群之基本權益:基於不當黨產係不當取之於社會,爰規劃挹注長期照顧(以下簡稱長照)與社會福利,俾提升公共福祉。
依前揭基金運用順序,111年度(設立階段)優先規劃挹注威權統治時期政治受難者之基本權利受損相關處理及扶助事宜,重點在於推動療癒個管計畫,112年以後(後續階段)則視計畫執行情形與不當黨產收歸國有狀況,進行調整與逐步擴充,使基金運用能涵蓋前揭四項用途。
(二)111年度療癒個管計畫預算編列情形
根據促轉會就促轉基金111年度預算案之補充說明,相較於促轉會同年度於單位預算案規劃執行之受難家庭照顧服務,著重於各縣市政治受難者家庭據點之經營與辦理密集照顧服務補捐助作業,促轉基金所編列之經費係針對療癒個案管理服務,具體而言,係依政治受難者及其家屬實際需求與身分條件,先為渠等申請既有之長照、社會福利資源,倘既有資源仍不足以回應渠等政治暴力創傷療癒需求時,另為其申請密集照顧服務資源,亦即基金預算與公務預算之補助標的不同,並未涉及重複補助。
有關療癒個管計畫經費配置情形,在所需經費500萬元中,規劃400萬元支用於個案服務經費,其餘100萬元則作為個案服務人員督導與教育訓練經費。在個案服務經費部分,預計運用項目包括委託專業人員提供個案管理服務(含個案評估、服務計畫擬定、個案管理、個案心理支持及引介社會福利資源)60萬元,與補(捐)助政府機關、民間團體提供政治暴力創傷個案管理340萬元。
至於個案服務經費之編列基準方面,促轉會表示,鑒於先前試辦相關服務之經驗,服務個案大致可區分為一次性服務個案與連續性服務個案兩大類,前者係指透過一期3個月之服務即可回應其需求而結案(人數占比約三分之一),連續性服務個案需連續接受12個月之服務(人數占比約三分之二),按服務人數比率加權估算,平均服務期間約9個月,以個案管理費每案每月4千元計,個案管理費推估為3萬6千元(4千元*9),加計個案管理人員開案時,進行初步評估與後續服務計畫之擬定各2千元(2千元*2),合計每案需4萬元,111年全年度個案服務經費編列400萬元,爰可提供服務人數100人。
(三)鑒於療癒個管計畫係屬創新作法,允宜參照國內長期照顧制度之辦理經驗,適時檢討精進,俾提升相關經費之運用效益
有關促轉基金111年度辦理之療癒個管計劃之主要內容,根據促轉會提供資料,可區分為預防性、支持性以及介入性等三層次之服務方式,謹簡述如次:
1.預防性服務:協助政治受難者及家屬參與各地區之相關社群與服務據點活動,俾建立穩定人際網絡連結。
2.支持性服務:提供政治受難者及家屬個案服務,包括根據渠等需求協助轉介與媒合所需長照、社會福利資源,並藉由建立穩定之信賴關係,協助展開政治暴力創傷療程。
3.介入性服務:協助政治受難者及家屬取得密集照顧資源與服務。在既有長照、社會福利資源不足以回應渠等生活照顧與心理療癒需求時,協助取得密集照顧服務資源與服務,俾使其自主與生活尊嚴獲致保障。
觀察療癒個管計畫之服務模式,可謂擷取當前國內長照制度中一站式個案管理精神,提供政治暴力受難者與家屬較周全且連續性之照顧服務,對該族群之服務模式係屬創新作法。鑒於政治暴力受難家庭之特殊性,是項計畫中所涉個案管理服務品質之良窳,與個案管理服務提供者之專業與服務熱忱息息相關。尤其政治暴力受難者及家屬因受迫害之經歷較難與外界建立信任關係,致不易受惠於既有長照制度之個案管理服務方式,加以現有長照服務內涵著重於回應被照顧者之生理需求,較乏心理與社會層面之支持,爰透過療癒個管計畫之推動以彌補既有制度不足之處。現行長照制度在推動歷程中亦經歷多次修正,基金管理機關允宜以該制度為師,在既有之基礎上適時檢討精進,俾提升相關經費之運用效益。
綜上,鑒於政治受難家庭之權利回復與生活尊嚴之保障較具迫切性,促轉基金111年度由促轉會公務預算撥補經費,優先辦理療癒個管計畫,允宜參照國內長照制度辦理經驗,適時檢討精進,俾提升相關經費之運用效益。
(分機:1912 黃彥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