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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主管111年度單位預算評估報告

一、毒品製造、運輸、販賣案件109年度經裁判確定有罪人數為近年新高,允宜依據「新世代反毒策略行動綱領」第二期規劃,強化毒品查緝作為 日期:110年10月 報告名稱:法務部主管111年度單位預算評估報告 目錄大綱:壹、綜合部分 資料類別:預算案評估 作者:劉宜姈

111年度法務部及所屬機關編列辦理「新世代反毒策略行動綱領」所需經費合計5億649萬8千元,較110年度預算數4億2,730萬7千元增加7,919萬1千元(增幅18.53%),其中關於緝毒部分,主要包含檢察機關辦理全國毒品資料庫系統維運、科技緝毒政策之擴充網路頻寬及區域聯防相關經費等1億1,249萬2千元,及調查局辦理新興毒品檢驗、強化毒品防制蒐證量能與科技緝毒量能、毒品查緝系統整合等1億8,987萬3千元。我國雖多次修法加重毒品製造、運輸、販賣案件之刑責,惟該類案件經裁判確定有罪人數持續增加,且近年毒品查獲量仍高,顯見毒品供給面威脅未降。經查:

(一)「新世代反毒策略行動綱領」之緝毒策略由法務部主政,並由臺灣高等檢察署負責重大毒品案件情資整合及協調處理機制

行政院毒品防制會報依毒品防制工作需要,設有「防毒監控」、「拒毒預防」、「緝毒合作」、「毒品戒治」及「綜合規劃」等工作分組,其中「緝毒合作組」之權責機關為法務部;行政院自110年起接續推動「新世代反毒策略行動綱領」第二期,關於緝毒部分亦由法務部主政。按臺灣高等檢察署於「新世代反毒策略行動綱領」第一期即成立緝毒合作組與緝毒督導小組,於各地方檢察署成立緝毒執行小組,並建立6處區域聯防辦公室,嗣該署於110年3月23日修正「全面清查重大毒品案件實施計畫」,併入「重大毒品案件情資整合及協調處理機制」,期集中查緝能量及整合緝毒資源。

(二)109年度各類毒品查獲量逾8,000公斤,九成以上來自境外,其中第四級毒品先驅原料大幅增加

揆近年各類毒品查獲量(詳表1),105年度至107年度介於6,122.7公斤至6,767.1公斤間,至108年度遽增為9,476.5公斤,為近年新高,109年度雖略降至8,155.5公斤,惟與107年度以前查獲量相較,仍屬偏高。如以毒品來源地區區分,109年度查獲毒品數量中,最大宗係來自中國大陸,高達3,506.7公斤(占比43%),其次為來自越南1,027公斤(占比12.59%),來自我國部分計704.3公斤(占比8.64%)。又109年度查獲之各級毒品中,第一級毒品以海洛因341.5公斤(占99.97%)最多,第二級毒品以安非他命1,290.7公斤(占91.63%)最多,第三級毒品以愷他命1,412.9公斤(占87.85%)最多,第四級毒品則以先驅原料之2-溴-4-甲基苯丙酮為主,查獲量高達3438.7公斤(占71.68%),為108年度之2.36倍。是以,109年度各國受COVID-19疫情影響,各國加嚴邊境管制措施,惟毒品走私之犯罪行為並未明顯趨緩,查獲量仍逾8,000公斤,且利用快遞、郵包夾藏毒品或利用海上漁船接駁走私案件有增多趨勢,亟需各機關合力阻絕各類毒品及製毒原料於境外。

表1 105年度至110年度各類毒品查獲量-按當期鑑定之純質淨重

單位:公斤

項目/年度

105

106

107

108

109

110

第一級毒品

65.0

771.0

36.1

536.0

341.6

198.1

第二級毒品

641.3

1,047.5

1,465.4

1,745.8

1,408.5

334.2

第三級毒品

1,213.4

1,274.8

1,330.1

4,327.7

1,608.3

921.4

第四級毒品

4,847.4

3,356.6

3,291.1

2,867.0

4,797.0

33.9

合計

6,767.1

6,449.9

6,122.7

9,476.5

8,155.5

1,487.6

說 明:1.查獲機關包含含法務部調查局、內政部警政署、國防部憲兵指揮部、海洋委員會海巡署及財政部關務署;聯合數單位查緝毒品案件,其緝獲毒品數量不予重複登載。

2.110年度統計至7月底止。

資料來源:110年9月法務統計摘要。

(三)毒品販運行為傷害國家形象甚鉅,惟各地方檢察署執行毒品製造、運輸、販賣案件裁判確定有罪人數仍逐年增加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4條第1項至第4項,係規定製造、運輸、販賣毒品者之刑度及罰金刑,其中第四級毒品自92年7月9日修法時始納入,經多次修法陸續加重第二級、第三級及第四級毒品之刑度,且罰金金額亦大幅增加,依毒品級別不同,可得併科500萬元以下至3,000萬元以下罰金,期藉由增加其犯罪成本,防杜毒品擴散。揆諸105年度至109年度各地方檢察署執行毒品製造、運輸、販賣案件裁判確定有罪人數(詳表2),概呈逐年攀升趨勢,該類案件105年度經裁判確定有罪人數為3,292人,109年度已上升至5,293人,為近年新高,增幅高達60.78%。109年度經裁判確定有罪人數之5,293人中,第二級毒品占比超逾5成,主要毒品類型包含安非他命、大麻等。鑑於毒品對於國人健康及社會安全危害甚鉅,且毒品製造、運輸、販賣之犯罪行為嚴重損及國家形象,亟待賡續強化各項查緝作為,抑制毒品供給。

表2 各地方檢察署106年度至110年度執行毒品製造、運輸、販賣案件之裁判確定有罪人數 單位:人

項目/年度

105

106

107

108

109

110

第一級毒品

855

859

1,008

962

1,044

633

第二級毒品

1,555

1,831

2,241

2,487

2,924

1,805

第三級毒品

868

714

917

1,122

1,280

972

第四級毒品

14

15

21

22

45

35

合計

3,292

3,419

4,187

4,593

5,293

3,445

說 明:110年度統計至8月底止。

資料來源:110年9月法務統計摘要。

綜上,行政院自110年度賡續推動「新世代反毒策略行動綱領(第二期110-113年)」,包含緝毒、驗毒、戒毒、識毒及綜合規劃等五大重點項目,近年境外毒品之威脅仍高,且毒品先驅原料查獲量遽增,法務部為緝毒之主責單位,允宜持續注意毒品犯罪之變化趨勢,整合各機關查緝能量,善加運用科技設備及資訊技術,提升查緝量能及查驗密度,將毒品阻絕於境外;另對於製造、運輸、販賣毒品者,亦須積極溯源,俾澈底阻斷毒品供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