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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福利特別收入基金(不含社會福利基金、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基金及長照服務發展基金)111年度預算評估報告

一、近3年度菸品健康福利捐徵收金額未達300億元,未及99至106年度徵收水準,允宜追蹤菸稅及菸捐徵收金額變動對基金財源造成之影響,及早妥為研謀因應 日期:110年10月 報告名稱:衛生福利特別收入基金(不含社會福利基金、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基金及長照服務發展基金)111年度預算評估報告 目錄大綱:壹、綜合部分 資料類別:預算案評估 作者:芮家楨

依菸害防制法第4條規定,菸品健康福利捐用於菸農與相關產業勞工之輔導及照顧、全民健康保險安全準備、補助經濟困難者之保險費、疾病防治、提升醫療品質、補助醫療資源缺乏地區、辦理生產事故救濟、罕見疾病等之醫療費用、中央與地方之菸害防制、衛生保健、社會福利、私劣菸品查緝、防制菸品稅捐逃漏所需經費,其分配金額與運作係依據菸品健康福利捐分配及運作辦法辦理。謹將近年來菸品健康福利捐之徵收與運用情形分析如次:

(一)111年度菸品健康福利捐配置情形分析

111年度預算案菸品健康福利捐總計279億元,較110年度預算數260億元增加19億元,其中134.23億元列入全民健康保險基金,2.79億元列入公務預算中央與地方私劣菸查緝及防制菸捐逃漏,其餘141.98億元列入衛生福利特別收入基金之財源(詳表1),以菸害防制及衛生保健基金獲配73.62億元最高,疫苗基金23.16億元、醫療發展基金21.04億元及社會福利基金13.95億元次之,其餘各基金獲配數介於0.28億元至7.53億元之間。

表1 菸品健康福利捐預算明細表 單位:新台幣億元

基金別

分配項目/用途

110年度

111年度

1.全民健康保險紓困基金

全民健康保險之安全準備及補助經濟困難者之保險費

2.45

7.53

2.全民健康保險基金

120.05

131.97

罕見疾病等之醫療費用、癌症防治、中央與地方菸害防制及衛生保健

1.98

2.26

3.菸害防制及衛生保健基金

64.66

73.62

4.醫療發展基金

提升預防醫學與臨床醫學醫療品質、補助醫療資源缺乏地區及辦理生產事故救濟

18.18

21.04

5.疫苗基金

20.34

23.16

6.生產事故救濟基金

2.40

2.40

7.社會福利基金

中央與地方社會福利及長期照顧資源發展

12.25

13.95

8.長照服務發展基金

0.25

0.28

9.公務預算(年底賸餘款全數解繳國庫)

中央與地方私劣菸查緝及防制菸捐逃漏

2.45

2.79

合計

245.00

279.00

衛生福利特別收入基金合計(1+3+4+5+6+7+8)

120.52

141.98

資料來源:國健署提供。

(二)近5年度菸品健康福利捐挹注衛生福利特別收入基金金額介於133億餘元至165億餘元間

菸品健康福利捐分配數自105年度343.68億元,逐年減少至108年度277.63億元,迄109年度略增為294.63億元,各年度逾9成分配於醫療保健相關用途(詳表2);近5年度菸品健康福利捐每年度挹注衛生福利特別收入基金金額介於133億餘元至165億餘元間,已成該基金所轄7個分基金之重要財源,以菸害防制及衛生保健分基金為例,每年度分配金額介於65.7億元至80.74億元間,逾該分基金基金來源9成以上(詳表3)。

表2 菸品健康福利捐分配統計表 單位:新台幣億元;%

基金別

105年度實際分配數

106年度實際分配數

107年度實際分配數

108年度實際分配數

109年度實際分配數

總計(1+2+3+4)

343.68

323.33

281.28

277.63

294.63

1.全民健康保險基金

174.27

164.1

141.53

140.94

146.75

2.衛生福利特別收入基金合計

165.98

156.00

134.95

133.92

144.93

2-1全民健康保險紓困基金

17.18

16.17

13.96

3.66

2.95

2-2菸害防制及衛生保健基金

80.74

75.82

65.7

71.2

77.76

2-3醫療發展基金

30.94

9.25

10.87

18.22

22.35

2-4疫苗基金

9.63

27.8

20.39

22.31

24.45

2-5生產事故救濟基金

01.1

1.69

2.25

2.40

醫療保健相關支出小計(1+2)

312.7

294.23

254.14

258.57

276.66

占比

94%

91%

90%

93%

94%

2-6社會福利基金

17.18

16.16

13.2

13.88

14.73

2-7長照服務發展基金(詳說明)

10.31

9.7

9.14

2.4

0.29

3.公務預算

中央與地方私劣菸品查緝

3.09

2.91

2.65

2.63

2.8

防制菸品稅捐逃漏

0.34

0.32

0.14

0.14

0.15

4.農業發展基金

(詳說明)

2

(詳說明)

說 明:長照基金設立前之菸捐收入,先暫存於國健署菸捐保管戶,自106年6月正式撥付予長照基金;另自99年起至102年止,依據「菸品健康福利捐分配及運作辦法」配撥予農委會辦理菸農轉作輔導與照顧,每年提撥1%,已撥8億元,因年度尚有剩餘款故未再分配。

資料來源:國健署提供。

表3 菸捐占菸害防制及衛生保健基金來源比率表 單位:新台幣億元;%

項目

105

106

107

108

109

110

111

獲配菸捐金額(A)

80.74

75.82

65.70

71.20

77.75

68.61

73.63

基金來源(B)

82.83

78.86

66.83

73.31

79.98

69.65

74.66

菸捐占比(A÷B)

97.48

96.15

98.31

97.12

97.21

98.51

98.62

說 明:105至109年度為決算數,110及111年度為預算案數。

資料來源:國健署提供。

(三)近3年度菸品健康福利捐徵收金額未達300億元,未及99至106年度徵收水準,而吸菸率下降及菸品稅額調增等因素,恐增加菸品健康福利捐未來徵收金額之不穩定性

菸品健康福利捐自91年開徵以來,歷經2次(95年2月及98年6月)調整,從91年每千支250元(每包5元),提高至95年每千支500元(每包10元),迄98年再提高至每千支1,000元(每包20元),菸捐徵收金額由91年79.09億元,逐年概增至102年355.93億元,103至105年則介於327.48億元至343.68億元間,至106年下降為323.33億元,迄108年續減至277.63億元(詳表2),109年雖增加為294.62億元,惟近3年皆未達300億元,未及99至106年徵收水準。

依據國健署分析,主要原因係我國整體吸菸率由2008 年21.9%下降至109年13.1%,因吸菸率下降,導致菸捐收入降低,且近年來推動百分之百無菸場所已為世界衛生組織及世界各國共同趨勢,為呼應 WHO 設定2025 年比2020 年減少30%吸菸率目標,衛福部預定2025 年國人吸菸率降至12.7%以下,以符合「菸害防制法」制定之「防制菸害,維護國民健康」意旨。此外,鑒於菸酒對身體健康危害甚鉅,政府自91年起課徵菸酒稅,其中菸品稅額復自106年6月起調增,每包由11.8元,增加至31.8元,致107年菸稅徵收額成長至448.89億元(約8成來自國產菸類),較106年247.16億元增加逾8成,迄109年復成長至468.71億元(詳表4)。

表4 菸稅與菸品健康福利捐歷年收入表 單位:新台幣億元

菸稅實徵淨額

菸品健康福利捐

菸稅實徵淨額

菸品健康福利捐

91年

195.84

79.09

101年

202.56

342.89

92年

240.54

104.23

102年

206.84

355.93

93年

228.00

96.55

103年

194.05

327.48

94年

245.18

105.48

104年

195.27

331.23

95年

243.73

172.10

105年

202.74

343.68

96年

234.52

201.12

106年

247.16

323.33

97年

237.32

201.09

107年

448.89

281.28

98年

213.73

245.66

108年

441.56

277.63

99年

205.06

344.38

109年

468.71

294.62

100年

203.98

347.41

合計

4,855.68

4,775.18

資料來源:菸品健康福利捐資料整理自各年菸害防制年報、菸稅全國實徵淨額依110年8月6日財政部網站資料統計(全國實徵淨額-按稅目別分)。

105年以來菸品健康福利捐挹注衛生福利特別收入基金皆逾133億餘元,111年度預計分配數雖為144.93億元,惟仍低於105及106年度之165.98 億元與156億元 (詳表2),且菸品稅額及菸稅調增對香菸消費市場具有抑制消費量之效果,恐增加菸品健康福利捐未來徵收金額之不穩定性,允宜賡續追蹤菸稅及菸捐徵收金額變動對基金財源造成之影響,俾及早妥為研謀因應,以確保基金財源穩定無虞。

綜上,菸品健康福利捐為醫療保健相關支出重要財源,惟基於保障國人健康,政府未來賡續提供多元戒菸服務,且菸害防制宣導與菸稅調漲等措施,皆有抑制菸品消費量之效果,允宜賡續追蹤菸稅及菸捐徵收金額變動趨勢,審慎評估對該基金財源籌措之影響,俾及早妥為研謀因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