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發展基金111年度預算案「提升醫療資源不足地區醫療服務品質計畫」編列10億5,799萬3千元,係為充實偏遠地區在地醫療人力與設備、建立醫院間急重症快速轉診網絡及建置遠距醫療門診等措施所需經費,以提高偏遠地區民眾就醫之公平性與便利性,並提升醫療服務品質。經查:
(一)提升醫療資源不足地區醫療服務品質計畫辦理情形
「提升醫療資源不足地區醫療服務品質計畫」項下主要計畫包括「緊急醫療及相關緊急應變等醫療資源不足地區之服務提升計畫」、「醫學中心暨重度級急救責任醫院支援離島及偏遠地區計畫」、「偏遠、離島及醫療資源缺乏地區醫院效能提升計畫」及「提升急診轉診品質計畫」,截至109年度累計決算數58億餘元(詳表1),109年度主要執行情形如下:
1.獎勵20家醫院,鼓勵在地醫院互相合作提供急診醫療服務,設立3個「夜間或假日救護站」、8個「設立觀光地區急診醫療站」及9個「提升醫院急診能力」等3類改善措施。
2.提供139位急重症醫師人力,協助提升急診、加護病房、腦中風、心血管、重大外傷、高危險妊娠孕產婦及新生兒之醫療服務資源與品質。
3.賡續核定屏東縣安泰醫療社團法人安泰醫院、宜蘭縣財團法人羅許基金會羅東博愛醫院、國立臺灣大學醫學院附設醫院雲林分院、大千綜合醫院等4 家承辦無醫學中心等級縣市之緊急醫療服務。
4.補助澎湖醫院辦理「離島地區醫院化療照護中心計畫」,羅致內科及急診等醫學科人力支援臺東醫院成功分院209 診個診次、花蓮豐濱分院244診次及恆春旅遊醫院共計246診次;執行臺東、花蓮及屏東地區建置遠距醫療門診計畫,截至109 年12 月31 日總服務量共計2,781人次。
表1 提升醫療資源不足地區醫療服務品質主要計畫 單位:新台幣千元
計畫名稱
截至109年度累計決算數
110年度預算案
111年度預算案
合計
5,804,500
1,287,030
1,057,635
1.緊急醫療及相關緊急應變等醫療資源不足地區之服務提升計畫
906,422
465,600
271,950
2.醫學中心暨重度級急救責任醫院支援離島及偏遠地區計畫
4,220,524
750,000
720,000
3.偏遠、離島及醫療資源缺乏地區醫院效能提升計畫
200,618
44,430
37,685
4.提升急診轉診品質計畫
400,759
27,000
28,000
說 明:1.緊急醫療及相關緊急應變等醫療資源不足地區之服務提升計畫;醫學中心暨重度級急救責任醫院支援離島及偏遠地區計畫;偏遠、離島及醫療資源缺乏地區醫院效能提升計畫均係105至109年度累計決算數,提升急診轉診品質計畫係102至109年度累計決算數。
2.本表不含行政費用。
資料來源:整理自醫療發展基金提供資料。
(二)部分鄉鎮區醫療資源相對不足,仍需賡續強化其醫療服務及就醫可近性
依據中華民國醫師公會全聯會公布之醫師人力與醫療資源統計顯示,109年各市縣平均每位執業醫師服務人口為459.85人,而每位執業醫師服務人口超過6,000人者計有新北市3區(石門區、坪林區及萬里區)、新竹縣3鄉(芎林鄉、寶山鄉及橫山鄉)、金門縣3鄉鎮(金沙鎮、金寧鄉及烈嶼鄉)、苗栗縣2鄉(造橋鄉及三灣鄉)、彰化縣2鄉(埔鹽鄉及芳苑鄉),以及台中市(大安區)、高雄市(田寮區)、宜蘭縣(五結鄉)、南投(縣國姓鄉)、雲林縣(大埤鄉)與嘉義縣(六腳鄉)等6市縣各1鄉(區),共計19個鄉鎮(區),醫療資源相對不足,且尚有金門縣烏坵鄉及嘉義縣大埔鄉等為無醫生之鄉鎮。是以,對於醫療資源尚匱乏之地區,允宜依當地實際狀況研擬可行方案,以均衡醫療資源,俾提升當地民眾就醫可近性。
綜上,部分鄉鎮區醫療照護資源與一般地區相較仍顯不足,允宜逐步改善其醫療照護品質,縮短城鄉醫療差距,充實在地醫療服務能量,俾落實偏遠地區民眾醫療照顧之政策目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