伍、菸害防制及衛生保健基金
日期:110年10月
報告名稱:衛生福利特別收入基金(不含社會福利基金、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基金及長照服務發展基金)111年度預算評估報告
目錄大綱:伍、菸害防制及衛生保健基金
資料類別:預算案評估
作者:芮家楨
衛福部(前行政院衛生署)依菸害防制法第34條規定設置菸害防制及衛生保健基金(以下簡稱菸害防制及保健基金),以國健署為管理機關。111年度預算案基金來源74億6,581萬元,基金用途78億5,876萬5 千元,基金來源用途相抵後短絀3億9,295萬5千元,較110年度預算案短絀增加6,713萬9千元,將以期初基金餘額填補。謹將111年度預算案評估如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