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年度基金來源編列154億2,786萬8千元,較上年度預算增加121億5,221萬元,主要係公庫撥款收入增加120億元,支應新增COVID-19疫苗之採購經費。經查:
(一)111年度新增COVID-19疫苗採購經費120億元,全數由公庫撥款支應,致基金逾8成以上財源由公庫挹注
因應COVID-19疫情,衛福部已於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特別預算及追加預算編列COVID-19疫苗採購經費共計340億元,截至111年8月底止採購經費共計381.56億餘元(詳表1),係透過全球疫苗供應平臺(COVAX)採購476萬劑、AstraZeneca疫苗1,000萬劑、Moderna疫苗605萬劑及國產疫苗1,000萬劑,超支部分由特別預算所編因應疫情變化之防治工作經費支應。
另據該部說明,業於110年7月21日與美國Moderna公司簽署2年共3,500萬劑COVID-19疫苗之供應合約,將於111年及112年分批供應基礎劑型疫苗與次世代追加劑型疫苗,然特別預算執行期限至111年6月30日止,鑒於COVID-19國際疫情持續嚴峻,故將111年下半年預估交貨之COVID-19疫苗費用120億元列入疫苗基金(詳表2),全數由公庫挹注資金,以保障國人健康。是以,該基金111年度逾8成以上財源由公庫挹注。
表1 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預算及追加預算疫苗採購相關經費統計表(截至110年8月底止) 單位:新台幣千元
項目
預算數
實際經費
應付數
合計
金額
34,000,000
21,689,915
16,466,934
38,156,849
說 明:超支部分由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預算所編因應疫情變化之相關防治工作經費支應。
資料來源:疫苗基金提供。
表2 111年度疫苗基金COVID-19疫苗相關預算明細表 單位:新台幣千元
項目
金額
說明
合計
12,000,000
疫苗購置費
10,000,000
1千元×10,000,000劑
處置費
1,100,000
0.1千元×10,000,000劑×1.1
其他
900,000
接種作業相關經費(疫苗倉儲物流與配送費用4億元、補助地方政府衛生局或所辦理預防接種作業等相關費用4億餘元及其他耗材9千萬餘元)
資料來源:疫苗基金提供。
(二)鑒於疫苗基金歸屬於特別收入基金,後續允宜視COVID-19疫情發展需要,並參酌基金財源狀況及相關規定妥處
查財政紀律法第8條第1項:「中央政府非營業特種基金須依法律或配合重要施政需要,按預算法第四條規定,並應具備特(指)定資金來源,始得設立。」、預算法第4條第2款第5目:「有特定收入來源而供特殊用途者,為特別收入基金。」及審計部審核109年度中央政府總決算附屬單位決算及綜計表繕發審核通知略以,部分特別收入基金仰賴公庫撥補或可用資金不足,因基金來源不敷支應年度所需經費,增加公庫負擔,允宜檢討改善。基此,疫苗基金應具備適足財源,不宜長期仰賴公庫撥款,後續允宜視COVID-19疫情發展,依基金財源狀況並參酌上開規定妥處。
綜上,疫苗基金111年度公庫撥款增加120億元,支應新增COVID-19疫苗之採購經費,致基金逾8成以上財源由公庫挹注,後續允宜視疫情發展需要,參酌基金財源狀況及相關規定妥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