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福基金111年度預算案編列「增設及改善公設兒少緊急及中長期安置機構計畫」1億2,123萬1千元,係辦理兒童及少年安置機構布建優質替代性家外安置環境,協助兒童及少年儘早返家或自立生活,為本年度新增計畫。經查:
(一)7家安置及教養機構收容情況
社福基金所轄教養及安置機構計7家,分別為北區兒童之家、中區兒童之家、南區兒童之家、少年之家、雲林教養院、南區老人之家少年教養所及澎湖老人之家少年教養所。據衛福部社家署統計,110年7月底可收容人數分別為160名、160名、148名、144名、60名、57名及90名,合共819名,實際收容人數則分別為140名、137名、130名、123名、34名、45名及39名,合共648名,實際收容人數占可收容人數之87.5%、85.63%、87.84%、85.42%、56.67%、78.95%及43.33%,提供各區域兒少安置量能。
(二)該計畫規劃辦理1家機構原地改建建物,及5家機構空間改善,允宜依撙節原則有效控管工程費用、進度及品質
據社家署網頁,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相關規定,如有家遭重大變故、失依、貧困或需受保護之兒童少年,政府應協助提供安置教養服務;另依兒童及少年福利機構設置標準規定,兒少安置教養機構應提供各項專業服務、設置相關設施設備、具有適當之室內樓地板面積、配置專業人員,以為無法於原生家庭生活之兒童少年提供適當專業服務,並維護及保障其基本福利及權益。
詢據社家署表示,111年度預算案「增設及改善公設兒少緊急及中長期安置機構計畫」規劃辦理1家機構(南區老人之家少年教養所)原地改建建物,及5家機構空間改善(含北區兒童之家、中區兒童之家、南區兒童之家、少年之家、雲林教養院等),經費明細詳表1,允宜秉儉約原則,積極控管工程費用、進度及品質,俾維持各區域公立機構量能。
表1 111年度社福基金辦理「增設及改善公設兒少緊急及中長期安置機構計畫」經費明細表 單位:新臺幣千元
用途別科目
內容
金額
專業服務費、用品消耗
電腦軟體服務費、其他用品消耗
256
購建固定資產
土地改良物
5,000
擴充改良房屋建築及設備
78,750
購置機械及設備
24,976
購置交通及運輸設備
3,828
購置雜項設備
7,059
購置無形資產
購置電腦軟體
1,362
合 計
121,231
資料來源:社福基金111年度預算案。
綜上,社福基金111年度預算案編列「增設及改善公設兒少緊急及中長期安置機構計畫」1億2,123萬1千元,用於改善兒童及少年安置機構替代性家外安置環境,為保障被安置之兒少權益,允宜秉儉約原則,積極控管工程費用、進度及品質,俾維持各區域公立機構量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