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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福利特別收入基金(社會福利基金、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基金、長照服務發展基金)及國民年金保險基金111年度預算評估報告

五、強化社會安全網第2期計畫屬跨年期計畫,金額甚巨,宜於預算書內妥適揭露,俾利審議 日期:110年10月 報告名稱:衛生福利特別收入基金(社會福利基金、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基金、長照服務發展基金)及國民年金保險基金111年度預算評估報告 目錄大綱:貳、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基金 資料類別:預算案評估 作者:張峻萍

為建立更堅強之家庭與社區永續支持體系,衛福部編擬「強化社會安全網第2期計畫」,期程為110至114年度,其中家暴及性侵害防治基金總經費合計16億1,392萬6千元,於111年度預算案編列經費2億5,584萬2千元,明細詳表1。

表1 家暴及性侵害防治基金辦理「強化社會安全網第2期計畫」經費明細表 單位:新臺幣千元

業務計畫

工作項目

總經費

110年度

預算案

111年度

預算案

暴力防治三級預防計畫

以家庭為中心之整合性服務及處遇服務創新方案

847,887

-

109,575

性侵害創傷復原方案

110,000

-

20,000

保護性工作協助人力

76,600

-

9,575

充實地方政府社工人力配置及進用計畫-家暴及性侵害防治服務業務

579,439

54,271

116,692

合 計

1,613,926

54,271

255,842

資料來源:衛福部保護服務司,本報告彙製。

經查:

(一)「強化社會安全網計畫」梗概

基於隨機殺人事件或家庭暴力事件與貧窮、失業、藥酒癮、精神疾病、疏離、暴力行為、家庭或破裂等因素息息相關,為結合政府部門與民間互助力量,建構綿密安全防護網,扶持社會中每一個體,使其生活或所處環境出現危機時,仍能保有其生存所需之基本能力,爰研擬跨部會「強化社會安全網計畫」(107至109年度),以強化社區生活最基層、第1線之社會安全服務網絡。嗣因第1期計畫已於109年度完竣,政府接續辦理「強化社會安全網第2期計畫」,期程為110至114年度。

(二)宜依預算法規定妥適揭露,俾利審議

據衛福部保護服務司資料,家暴及性侵害防治基金辦理之工作項目總經費為16.13億餘元,除充實地方政府社工人力配置及進用計畫-家暴及性侵害防治服務業務前已於110年度預算案編列經費外,其餘以家庭為中心之整合性服務及處遇服務創新方案、性侵害創傷復原方案及保護性工作協助人力業務皆為111年度新增之工作項目,且該4項方案皆為補助地方政府及捐助民間團體經費,允宜審慎管控。再者,辦理事項總經費甚巨,期程橫跨數年度,宜依預算法第90條準用同法第39條規定,列明跨年期經費所列事項如:全部計畫之內容、經費總額、執行期間及各年度之分配額等,以資完備,惟111年度預算案未見前述法規所列內容,容待改進。

綜上,家暴及性侵害防治基金辦理跨年期之「強化社會安全網第2期計畫」總經費達16.13億餘元,金額甚巨,為完整呈現經費全貌,允宜依預算法第90條準用同法第39條規定於預算書妥適揭露,俾利審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