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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賦稅署及5區國稅局111年度單位預算評估報告

三、境外資金平均每年匯回數約為1千7百餘億元,與中、高推估金額相較容有差距;另個人及營利事業境外資金匯回進行實質投資申請金額僅分占匯回數之13.7%及55.1%,允宜賡續積極宣導 日期:110年10月 報告名稱:財政部賦稅署及5區國稅局111年度單位預算評估報告 目錄大綱:壹、綜合部分 資料類別:預算案評估 作者:游亦安

面對全球經濟與租稅環境變遷,為引導個人匯回境外資金,及營利事業匯回境外轉投資收益,並於國際規範下,促進我國整體經濟發展,本院於108年7月3日制定「境外資金匯回管理運用及課稅條例」(下稱資金專法),並於同年7月24日公布,再經行政院核定自同年8月15日施行。經查:

(一)資金專法施行期限僅2年,預計吸引資金有低、中、高等3種推估數

依資金專法規定,其施行期限僅2年,首年優惠稅率8%之適用期限於109年8月14日截止,嗣次年稅率則為10%。依財政部推估資金回台之效益,低推估1年平均可吸引1,333億元海外資金匯入,中推估1年可引資4,272億元匯入,高推估1年可引資8,907億元匯入(詳表1)。

(二)按寬列方式估算之境外資金匯回條例平均每年可能匯回數為1千7百餘億元,雖已逾低推估金額,惟與中、高推估金額相較,容有差距

據賦稅署統計,截至該條例實施第1年截止日(109年8月14日)統計,申請匯回金額累計2,160億元,截至110年8月20日止,核准2,148億元,實際匯回2,115億元。另第2年(申請日為109年8月15日至110年8月16日)因稅率提高至10%,申請金額減為1,400億元,截至110年8月20日止,核准1,137億元,實際匯回614億元(詳表2)。按寬列方式([第1年核准數加計第2年申請數-第2年否准數]/2)估算之每年可能匯回金額為1千7百餘億元,已逾低推估金額,惟與中、高推估金額相較,容有差距。

(三)截至109年8月14日止,個人及營利事業境外資金匯回進行實質投資申請金額僅分占前揭匯回數之13.7%及55.1%

1.依資金專法第6條第1項規定,境外資金匯回應存入外匯存款專戶,其中5%可自由運用、25%可從事金融投資、剩餘70%則可用於實質投資。

2.據經濟部工業局統計資料,自108年8月15日至110年8月14日止,境外資金實質投資申請案共450件,金額1,052億元(個人149億元、營利事業903億元);其中否准1件,核准405件,金額960億元(個人121億元、營利事業839億元)。查前揭申請金額分占前揭個人及營利事業匯回金額1,089億元及1,639億元之之13.7%及55.1%(詳表3),實質投資申請數遠低於可用於實質投資數額;依資金專法第7條規定,實質投資得於資金匯回後1年內向經濟部申請,為確實引導境外資金匯回進行實質投資而有利於國家整體經濟發展,允宜積極宣導,尤宜針對個人匯回部分加強辦理,鼓勵依規定進行實質投資。

綜上,資金專法施行期限僅2年,預計吸引資金有低、中、高等3種推估數;按寬列方式估算平均每年可能匯回數為1千7百餘億元,雖已逾低推估金額,惟與中、高推估金額相較,容有差距;另截至109年8月14日止,個人及營利事業境外資金匯回進行實質投資申請金額僅分占前揭匯回數13.7%及55.1%,允宜賡續積極宣導,俾增施行成效。

表1 境外資金匯回條例預期效益推估表 單位:新臺幣億元

效益

低推估

中推估

高推估

每年誘發匯回資金

1,333

4,272

8,907

每年增加稅收

30

248

592

每年創造GDP

470

1,506

3,138

說  明:低推估係依據近年營利事業申報課稅投資收益所推估;中推估係依據「歡迎台商回台投資方案」統計數據所推估;高推估係依據工商界預估資料所推估。

資料來源:賦稅署提供。

表2 境外資金匯回管理運用及課稅條例申請案件統計表

單位:新臺幣億元;件

申請人類型

申請

否准(說明2)

核准

匯回

屆期未匯回

件數

金額

件數

金額

件數

金額

件數

金額

件數

金額

第1年(108/8/15-109/8/14)申請案件

個人

696

869

0

0

687

858

678

850

9

8

營利

事業

327

1,291

2

1

324

1,290

310

1,265

14

25

合計

1,023

(說明1)

2,160

2

1

1,011

2,148

988

2,115

23

33

第2年(109/8/15-110/8/16)申請案件(截至110/8/20)個人

400

575

1

1

333

365

199

239

4

2

營利

事業

188

825

0

0

165

773

131

374

0

0

合計

(說明1)

588

1,400

1

1

498

1,137

330

614

4

2

說 明:1.第1年申請案個人撤回申請9件、營利事業撤回申請1件;第2年申請案個人撤回申請1件、營利事業撤回申請1件,尚有87件於110年8月20日尚在審查中(個人65件、營利事業22件)。

2.第1年否准營利事業申請案2件,原因分別為非屬適用範圍及未依限補正資料;第2年否准個人申請案1件,原因為未通過受理銀行洗錢防制審查。

資料來源:賦稅署提供。

表3 依境外資金匯回管理運用及課稅條例進行實質投資統計表

單位:新臺幣億元;件

申請人類型

申請

否准

核准

件數

金額

件數

金額

件數

金額

108/8/15-110/8/14

個人

112

149

1

0.5

97

121

營利事業

338

903

0

0

308

839

合計

450

1,052

1

0.5

405

960

說 明:截至110年8月14日止,尚有未審竣案個人部分14件及營利事業部分30件,計44件。

資料來源:經濟部工業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