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務署及所屬111年度單位預算案於「關稅業務-查緝業務」項下編列「臺北港儀檢站軌道式貨櫃檢查儀建置計畫(111-113年)」第1年經費476萬1千元。經查:
(一)臺北港儀檢站軌道式貨櫃檢查儀建置計畫內容概述
1.截至110年8月底止,關務署基隆關可使用之大型X光貨櫃檢查儀共計3部,其中2部分別配屬基隆港及臺北港,皆已使用逾11年,超過10年使用年限,且長期於碼頭港口執行作業,環境鹽分含量高,設備老舊易故障及需更換重要零組件問題逐漸浮現,且一旦故障停機維修,因無鄰近儀檢站可供支援,需改以人工開櫃檢視、查驗方式辦理,影響通關及查緝效率。
2.為解決上開問題,關務署研擬「臺北港儀檢站軌道式貨櫃檢查儀建置計畫(111-113年)」,預計於臺北港儀檢站現有辦公室前方規劃長50米、寬15米之新儀檢作業區域,建置1部軌道式貨櫃檢查儀及屏蔽設施,並汰換1部老舊機動式貨櫃檢查儀,經行政院110年6月間核定,總經費2億1,314萬6千元,111年度編列第1年經費476萬1千元,各工作項目、預期績效及經費詳如表1。
表1 「臺北港儀檢站軌道式貨櫃檢查儀建置計畫」111年度預計辦理之工作項目、預期績效及經費表
項次
預計辦理之工作項目
預期績效
經費
(千元)
1
計畫執行期間替代作業場地規劃設計及施工
1.計畫執行期間,做為現有機動式貨櫃檢查儀作業區,維持儀檢作業順暢。
2.計畫完成後做為貨櫃放射性物質偵測儀檢查動線車道使用。
4,511
2
辦理貨櫃檢查儀委託專業服務採購招標、研訂貨櫃檢查儀採購規格及招標文件
協助海關確認貨櫃檢查儀採購規格、協助研訂招標文件、審標、履約管理、驗收及提供諮詢。
250
3
貨櫃檢查儀及附屬工程監造技術服務之採購招標
代表機關監督工程施作廠商,確保工程施工進度及品質。
-
合計
-
4,761
資料來源:關務署。
(二)「第六貨櫃中心軌道式貨櫃檢查儀及儀檢站建置計畫」執行進度落後
1.關務署自109年度起執行「第六貨櫃中心軌道式貨櫃檢查儀及儀檢站建置計畫(109-111年)」,總經費2億2,128萬8千元,預計於高雄港第六、七貨櫃中心交界處建置固定軌道式貨櫃檢查儀及儀檢站辦公廳舍,藉由使用高科技精密儀器,以非侵入性掃描方式,執行高風險進出口及轉口貨櫃之掃描檢查,以強化通關便捷,並兼顧有效查緝。
2.上開計畫109年度編列第1年經費2,184萬2千元,執行1,990萬元,預算保留194萬2千元至110年度繼續執行,保留主因概述如下:
(1)儀檢站建置工程:109年12月29日、110年1月5日、1月12日、1月19日及1月26日5次開標均無廠商投標流標,爰設計監造費137萬8,778元辦理保留。
(2)貨櫃檢查儀部分:109年10月27日決標,履約期限自決標日起至110年11月30日止,因計畫尚在執行中,採購案標餘款56萬3,516元辦理保留。
3.第六貨櫃中心軌道式貨櫃檢查儀及儀檢站建置計畫110年度預算數為6,020萬8千元,截至110年7月底止之辦理進度:
(1)儀檢站建置工程:110年1月28日檢討後增加採購預算407萬1千元,總經費修正為5,375萬6千元,同年2月20日重新招標因無廠商投標致流標,4月22日第2次檢討後再增加採購預算450萬元,總經費再上修為5,825萬6千元,6月1日重新招標,亦因無廠商投標致流標,預計辦理檢討會議後再重新招標,較原訂完成招標時點109年12月,業已落後逾7月。
(2)貨櫃檢查儀部分:109年10月27日決標,履約期限自決標日起至110年11月30日止,刻正執行中。
綜上,為加強海關查緝能力,關務署111年度新增辦理「臺北港儀檢站軌道式貨櫃檢查儀建置計畫」,惟性質相近之「第六貨櫃中心軌道式貨櫃檢查儀及儀檢站建置計畫」目前執行進度落後,允宜借鏡前揭計畫執行經驗,預為周妥規劃各工作項目之執行內容及步驟,俾如期如質完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