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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安全局111年度預算評估報告

六、特勤中心特勤人員團體保險費容有高估之虞,建議酌予減列 日期:110年10月 報告名稱:國家安全局111年度預算評估報告 目錄大綱:六、特勤中心特勤人員團體保險費容有高估之虞,建議酌予減列 資料類別:預算案評估 作者:曾文煌

國家安全局111年度公開預算案於「情報行政」業務(工作)計畫項下「行政管理」分支計畫之「業務費-保險費」科目編列726萬6千元,包括「特勤人員團體保險」之42萬元,其額度雖同110年度法定預算數,惟所編列額度如考量近年實際支用情形,恐有高估之虞。經查:

(一)依特種勤務條例規定,各隸屬機關應提供特勤人員及特勤編組人員勤務必要之保險

特種勤務條例第7條及第16條分別規定:「主管機關統合指揮下列各機關(構)、單位,共同執行特種勤務:一、總統府侍衛室。二、行政院海岸巡防署。三、內政部警政署及各級警察機關。四、憲兵司令部。五、法務部調查局。」、「各隸屬機關依任務需要,應提供特勤人員及特勤編組人員勤務必要之保險、防護措施、裝備及服裝。」據此,國家安全局每年均於公開預算編列該局特勤人員團體保險預算。

(二)近年特勤人員團體保險費實支數已逐年大幅降低,111年度仍循例編列之預算額度,容有高估之虞

依國安局說明,該局特勤人員保險對象係目標年度1月份占列該局編制之特勤人員,保障其因執行特種勤務所致之傷殘或死亡。107年度至110年度國家安全局為辦理特勤人員團體保險,每年均按投保人數250人編列年度預算42萬元,然各年度保費決算數分僅31萬2千元、25萬3千元、22萬8千元及21萬元,支用比率為74.17%、60.30%、54.17%及50.00%,在每年投保人數固定下,平均每人保費並從107年度之1,246元降至110年度之840元。揆國安局111年度特勤人員團體保險費預算仍以250人、42萬元編列,惟依其過往年度保費支用狀況觀之,是項預算顯未依實需編列,容有高估之虞。

表1 國家安全局107年度至111年度特勤人員團體保險費預決算數 單位:千元;%;人

年度

預算數

決算數

支用比率

投保人數

平均每人保費

107年

420

312

74.17

250人

1,246元

108年

420

253

60.30

250人

1,013元

109年

420

228

54.17

250人

910元

110年

420

210

50.00

250人

840元

111年

420

-

-

250人

-

說 明:110年度決算數所列數據為當年度保費完付數。

資料來源:國家安全局。

綜上,國家安全局特勤人員掌理總統及副總統等人之安全維護工作,該局依特勤條例提供其勤務必要之保險當有其必要,然揆近年特勤人員團體保險實支數已逐年調降,110年度保費實支數甚僅預算數之一半,容顯其111年度保險費似有高估之虞,建議酌予減列。

(分機:1924 曾文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