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委會111年度預算案於「客家文化產業發展-客庄創生及環境營造計畫」項下編列2,642萬7千元,較110年度預算數2,639萬6千元增加3萬1千元(0.12%),係辦理客庄產業創生推廣計畫、客庄地方創生移居計畫等業務。經查:
(一)計畫內容及相關規定
「客庄地方創生移居計畫」主要係為鼓勵青年於70處客家文化重點發展區,提出2年期實踐客庄地方創生計畫,經評審委員會審核通過者,以每年補助50萬元為原則,2年總額上限為100萬元,藉以作為帶動地方創生之種籽。依該會「客家委員會補助客庄地方創生移居計畫作業要點」規定重點如下:
1.補助對象:(1)認同客家且具客語溝通能力者,有意願返鄉,且具移居客庄地區相關準備及能力之青年。(2)未獲其他部會類似補助者。(3)計畫實施地點須位於70個客家文化重點發展區,並以行政院地方創生優先推動地區為優先。
2.補助標準:每個客家文化重點發展區(同區)以補助2案為原則;每案補助額度以每年補助50萬元為原則,2年總額以上限為100萬元。
(二)迄至110年8月底止青年移居返鄉累計通過案件數占70個客家文化重點發展區可補助之總案件數比率未達3成,允宜持續提升
參據該會提供之109至111年度客庄地方創生移居計畫執行情形(詳表1),109及110年度預算數分別為450萬元及810萬元,迄至110年8月底止執行數各為450萬元及163萬6千元,執行率100%及20%,110年度至8月底預算執行情形未如預期。且109年度及110年8月底止青年移居返鄉累計申請案件數共計295案,累計通過案件數共計30案,占70個客家文化重點發展區可補助之總案件數(140案)比率僅21.43%,尚未達3成,允宜持續鼓勵並提高青年移居返鄉比率,俾帶動客庄地方創生相關事業發展,以達客庄地方創生目標。
表1 109至111年度客庄地方創生移居計畫執行情形表
單位:新臺幣千元;案
年度
預算數
(A)
決算數
(B)
執行率 (C=B/A)
申請數
通過數
109
4,500
4,500
100%
104
5
110
8,100
1,636
20%
191
25
111
5,466
-
-
-
-
合計
18,066
6,136
-
295
30
說 明:1.每個客家文化重點發展區(同區)以補助2案為原則,推估70個客家文化重點發展區總案件數為140案。
2.109年度決算為審定決算數;110年度為截至8月底實際數;111年為預算案數。
資料來源:客委會提供,本報告整理。
綜上,客委會賡續辦理「客庄地方創生移居計畫」,迄至110年8月底止青年移居返鄉累計通過案件數占70個客家文化重點發展區可補助總案件數比率未達3成,允宜持續提升並鼓勵青年移居,俾帶動客庄地方創生相關事業發展,以達客庄地方創生目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