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委會為提升藝文創作展演質量、培訓國家級客家藝文團隊、兼蓄傳統與現代元素,厚植客家藝文續航力、凝聚客家文化認同,打造客家節慶品牌等政策目標,111年度預算案於「藝文傳播推展-客家藝文發展計畫」項下編列3億1,072萬1千元(含業務費1億4,587萬7千元及獎補助費1億6,484萬4千元),同110年度預算數。經查:
(一)計畫內容及相關規定
客委會辦理「客家藝文發展計畫」,總經費18億8,100萬元,計畫期程109至114年,主要目標包括:1.重點扶植客家藝文團隊,提升藝文創作展演質量。2.培訓國家級客家藝文團隊,打造客家表演藝術新亮點。3.兼蓄傳統與現代元素,厚植客家藝文續航力。4.凝聚客家文化認同,打造「客家節慶」品牌。5.鼓勵不同性別參與,協力傳承客家文化與藝術等。依該會「客家委員會藝文團隊補助作業要點」規定重點如下:
1.補助對象:依法登記、立案之音樂、舞蹈、戲劇、及民俗技藝等各種傳統或現代之藝文團隊。
2.補助範圍:(1)針對藝文資源能量較為匱乏之地區,透過民眾參與,成立新藝文團隊、社團者。(2)為永續經營,持續創作,以提升團隊展演水準,強化經營管理能力者。(3)為開拓客家文化藝術新境界,促進客家藝術活動精緻度,以邁向國家藝術殿堂演出,推展客家文化藝術與國際接軌者。
3.補助額度:辦理團隊營運、教育訓練、專長發展、成果展示、演出創作、版權、團隊表演所需之場地租金及支持、輔助成長等相關經費,第1級團隊最高補助以新臺幣1,000千萬元為原則,第2級團隊最高補助以新臺幣500萬元為原則,第3級團隊最高補助以新臺幣100萬元為原則。
(二)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110年度截至8月底止預算執行率低於5成且部分績效指標未如預期,允宜積極辦理
參據該會提供之109至111年度客家文藝發展計畫預算編列及執行情形(詳表1),該計畫辦理「推展客家文化藝術活動」、「客家藝文團隊輔導及推動客家表演藝術永續發展計畫」、「跨域型客家文化活動計畫」、「輔導地方客家節慶活動計畫」、「在地客家藝文深耕及推動客家藝術創新推廣」等5項工作項目,109年度預算數3億4,020萬5千元,決算數3億3,943萬1千元,執行率99.77%。又110年度預算數3億1,072萬1千元,迄至8月底執行數1億3,470萬9千元,預算執行率43.35%,較原規劃進度稍有落後,詢據該會說明係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所致。
表1 109至111年度客家文藝發展計畫預算編列及執行成效表 單位:新台幣千元
工作項目
109年度
110年度
111年度
法 定 預 算
審定決算數
法 定 預 算
迄8月底實際數
預算案編列數
金額
件數
金額
件數
金額
件數
金額
件數
金額
件數
推展客家文化藝術活動計畫
76,208
550
76,070
517
61,850
550
34,846
438
79,850
620
客家藝文團隊輔導及推動客家表演藝術永續發展
107,810
50
107,616
52
104,079
51
60,271
51
116,079
55
跨域型客家文化活動計畫
59,690
25
59,583
25
59,690
25
16,950
13
36,690
20
輔導地方客家節慶活動計畫
46,000
14
45,917
14
40,263
11
5,089
11
28,263
10
在地客家藝文深耕及推動客家藝術創新推廣
50,497
5
50,245
5
44,839
5
17,553
2
49,839
6
合 計
340,205
644
339,431
613
310,721
642
134,709
515
310,721
711
說 明:109年度為決算數;110年度為截至8月底實際數;111年度為預算案數。
資料來源:客委會提供,本報告整理。
另參據該計畫所訂「推動客家藝文售票展演觀賞人次成長率」、「輔導藝術家駐村創作及展演成長率」及「鼓勵『表演藝術科系所』,參與客家文化主題展演總人次成長率」等3項量化績效目標達成情形(詳表2),109年度目標值分別8,000人次、6件及250人次,實際值8,608人次、3件及850人次,其中以「輔導藝術家駐村創作及展演成長率」較預期目標為低。又110年度迄8月底止實際值2,280人次、9件及0人次,除「輔導藝術家駐村創作及展演成長率」績效目標達成,其餘2項績效目標遠較預期目標落後,亟待疫情趨緩後積極辦理。
表2客家藝文發展計畫迄至110年度8月底績效目標達成情形及111年度目標值比較表
量化績效目標
單位
109年度
110年度
111年度
目標值
實際值
目標值
實際值
目標值
推動客家藝文售票展演觀賞人次成長率
人次
8,000
8,608
8,160
2,280
8,323
輔導藝術家駐村創作及展演成長率
件
6
3
7
9
7
鼓勵「表演藝術科系所」,參與客家文化題展演總人次
人次
250
850
263
0
276
說 明:表列109年度為決算數;110年度為截至8月底實際數;111年度為預算案數。
資料來源:客委會提供,本報告整理。
(三)該計畫迄至110年8月底止補助金額及件數頗多,允宜加強對受補助單位績效之查核,以達經費運用效益
該計畫迄至110年8月底止實際累計補助金額及件數已達4億7,414萬元及1,128件,金額及件數頗多(詳表1)。鑒於該會每年辦理補助各種傳統或現代之藝文團隊從事客家音樂、戲劇、文學、美術、藝文展演及民俗節慶等各式客家文化活動,惟補助案之補助標準、公平性及效益性等較難具體衡量。查「客家藝文發展計畫」之補助係依「客家委員會藝文團隊補助作業要點」辦理,該要點第14點規定:「有關受補助單位補助計畫之管制考核事項,另訂定『客家委員會輔導藝文團隊成長補助計畫督導評核要點』辦理。」準此,該會依前開督導評核要點第3點、第4點,訂有案件進行中之管制追蹤及訪查督導機制,允宜強化受補助之藝文團隊輔導與執行,並加強對受補助單位績效之查核,以達經費運用效益。
綜上,客委會辦理客家藝文發展計畫,因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110年度迄至8月底止預算執行率低於5成且部分績效指標未如預期,允宜於疫情趨緩後積極辦理。另該計畫補助金額及件數頗多,允宜加強對受補助之藝文團隊督導查核,以達經費運用效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