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111年度預算案「勞動保險業」項下新增「受僱勞工育嬰留職停薪津貼加給補助經費」47億8,867萬3千元,另於「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業務」之「促進職場平權,落實就業平等」項下新增「產檢假薪資補助所需獎補助費」3億6,259萬6千元,合計51億5,126萬9千元。經查:
(一)配合行政院之「少子女化對策—建構安心懷孕友善生養環境」,新增2項補助措施
1.行政院於110年5月6日第3750次會議宣布「少子女化對策—建構安心懷孕友善生養環境」,將育嬰留職停薪之薪資補助(以下簡稱留職停薪補助案),由原有之6成調高至8成,並由政府負擔外加之2成薪資;另將產檢假由現行5天調增為7天,並由政府提供第6日、第7日產檢假之薪資補助(以下簡稱產檢假補助案),2項補助措施由勞動部配合辦理,並自110年7月1日開始實施。
2.留職停薪補助案:係為因應少子女化之福利措施,與就業保險法原定之育嬰留職停薪津貼屬保險給付有別,勞動部除配合修正「我國少子女化對策計畫(107年至113年)」外,於110年6月4日訂定發布「育嬰留職停薪薪資補助要點」,據以施行。依據勞動部說明,經費計算以近3年(107-109年)初次申請育嬰留職停薪津貼核付人數平均79,023人,按每人每月平均補助單價6,704元核算。
3.產檢假補助案:勞動部配合提出性別工作平等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於110年7月2日函報本院審議。勞動部於110年6月4日訂定發布「產檢假薪資補助要點」,於修法通過前,優於法令給予第6日、第7日產檢假之雇主,予以產檢假薪資補助。依據勞動部說明,所需經費係按行政院主計總處人力資源調查、受僱員工薪資調查及內政部戶政司嬰兒出生數,推估108年受私人僱用可申請產檢假之女性人數約9.3萬人,按女性受僱者平均日薪1,294元及補助2日計算推估。
(二)勞動部自110年7月1日開始辦理補助措施,110年度所需經費暫由就業保險基金週轉支應,並預計以111年度首揭計畫經費償付
1.前揭2補助案均自110年7月起開始辦理,110年度經費來源,經行政院於110年5月14日召開「研商因應少子女化對策-有關產檢假及育嬰留職停薪津貼會議」結論,請勞動部依就業保險法第34條規定,由就業保險基金先作短期週轉,於111年度再匡列預算償還本金及利息。本案經勞動基金監理會報告通過,其內容為:
(1)週轉額度上限:22.2億元。
(2)計息方式:按週轉利率1.74%計息,按月複利計算。
(3)週轉方式:由勞保局依實際所需週轉金額,按月通報基金運用局向就業保險基金撥轉調度並計息。
(4)償還方式:行政院主計總處於111年度首揭計畫匡足預算,勞動部預計於中央政府總預算三讀通過並經總統公布後,即辦理償還週轉本息事宜(預計3月底前,實際還款日期依預算審議進度及國庫資金調度而定)。
2.截至110年7月底止,留職停薪補助案共核付5萬餘件(含初次申請及續發案件),核付金額計2億8,192萬餘元;產檢假薪資補助案部分,受理案件已依相關規定審核中,尚無核定案件及核付金額。
3.111年度預算案新增留職停薪補助案及產檢假薪資補助案2項補助款合計51億餘元,為110年7月1日至111年12月31日(1.5年)所需經費(詳表1),由於本項係屬新增經費,允宜按實際期間核實揭露所需經費、人數、利息費用等經費估算方式,以利預算審議;少子女化計畫為跨部會重要施政計畫,2項補助機制允宜訂定績效指標,定期公布實際辦理情形,俾利追蹤管考其成效。
綜上,勞動部為配合行政院「少子女化對策—建構安心懷孕友善生養環境」政策,自110年7月1日起辦理受僱勞工育嬰留職停薪津貼加給2成之補助,與產檢假第6日及第7日薪資補助,110年下半年所需經費暫由就業保險基金短期週轉,111年度再由公務預算償還;另勞動部宜積極協調完成相關性別工作平等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立法程序;並宜妥適揭露經費估算方式,以利預算審議,尚應訂定績效指標並定期公布辦理情形,俾利追蹤管考其成效。
表1 留職停薪補助案及產檢假補助案111年度預算案經費明細表
單位:新台幣千元
項目
111年度預算案數
(A+B)
110年度(下半年)
需求數(A)
111年度需求數
(B)
留職停薪補助案
4,788,673
1,610,052
3,178,621
產檢假補助案
362,596
121,912
240,684
合計
5,151,269
1,731,964
3,419,305
說 明:110年度需求數包括利息費用。
資料來源:勞動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