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111年度預算案「勞動保險業務」計畫項下編列「研議承保及現金給付業務」210萬8千元,與110年度同,係為辦理研議改進承保、現金給付業務及完備勞工保險年金制度等配套;辦理勞工保險法令及年金制度相關說明及座談會等事宜。經查:
(一)勞保基金(普通事故)自106年度起保費收入入不敷出,且逐年概增,研擬合理保險費率及提存比率深具急迫性
強化勞工保險及退休制度,保障勞工退休生活,健全勞工保險制度與財務,保障勞工老年經濟生活安全,為勞動部111年度施政目標之一。
依據勞工保險條例第13條、第15條、第66條及第69條規定,勞工保險局(以下簡稱勞保局)以109年12月31日為基準日,精算109年12月底勞保普通事故之過去服務應計給付精算現值約11兆6,094億元,扣除截至110年7月底止已提存責任準備9,014億元,未提存金額為10兆7,080億元。
按勞動部107年精算報告所提之普通事故保險精算後平衡費率應為27.94%,高於法定上限12%,我國勞工保險費由勞工、雇主與政府共同負擔,110年度普通事故保險費率為10.5%,遠低於精算後平衡費率。
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OECD)調查,採確定給付制會員國家中,部分國家之提存率超逾100%,而同為確定給付制度我國勞工退休金制度,109年度已提存基金比率僅為6.57%,雖較108年度提升,惟提存比率仍屬偏低。
該基金之保險收入雖逐年成長,惟不及保險給付支出增加速度,致入不敷出(詳表1),106年度起保險收支短絀,且短絀金額逐年擴大,111年度預算案預計保費收支短絀818.56億元,短絀較110年度預算數增加37.36%,且較109年度決算數增加69.84%,基金收支失衡情形逐年概增,研擬合理保險費率及提存比率深具急迫性。
表1 勞保基金(普通事故保險)104-111年度保費收支統計表
單位:新臺幣億元
年度
保費收入
保險給付支出
保費收支餘絀
年度
保費收入
保險給付支出B
保費收支餘絀
104
3,197.29
2,755.10
442.19
108
3,933.57
4,156.12
-222.55
105
3,284.46
3,194.22
90.24
109
4,006.00
4,487.97
-481.97
106
3,557.16
3,829.31
-272.15
110
4,246.80
4,842.71
-595.91
107
3,646.51
3,896.19
-249.68
111
4,365.84
5,184.40
-818.56
說 明:1.104-109年度為決算數,110-111年度為預算數。
資料來源:勞保局提供。
(二)近年來基金投資績效良好,惟收益率與基金財務健全之投資報酬率20.6%目標值顯有落差,恐不易達成
在現行制度下為確保基金財務健全所應達成之相對投資報酬率水準,以支應未來50年內之基金收支平衡為目標,107年精算報告提出之基金投資報酬率需達到20.6%;然近年基金投資績效盈虧互見,108年度至110年7月底收益率分別為13.71%、9.08%及7.46%,資金運用績效尚屬良好,對基金提供不少挹注,惟與目標值顯有落差,仰賴投資收益改善基金財務狀況之目標恐不易達成。
由於勞保費率偏低,自106年度起勞保保費收入不足支應勞保給付支出,勞保基金財務問題面臨嚴峻考驗。依據前揭精算報告指出,為解決財務失衡問題,首先應從提高實際收取保險費率,以精算最適平衡費率之收支平衡方向進行。
依據勞動部111年度預算書揭櫫有關勞保年金改革方案109年度工作計畫之實施成果為:「1.因應勞保財務問題,於110 年編列220億元撥補勞保基金。2.賡續推動勞保年金改革,邀集專家學者召開4場次研商工作坊,並持續蒐集、溝通各界意見。」勞動部於111年度預算案賡續編列補助款300億元,允宜積極整合年金改革方案,研議合理保險費率,俾利確保勞保基金財務健全。
綜上,強化勞工保險及退休制度,保障勞工退休生活,健全勞工保險制度與財務,保障勞工老年經濟生活安全,為勞動部111年度施政目標之一。勞工保險為我國重要社會保險制度,保險收支失衡日趨嚴重,研議合理保險費率、提撥比率及相關財務改善方案實屬迫切,允宜積極研謀善策,俾利確實照顧勞工生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