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發基金111年度權利金收入預算案數10億4萬4千元,較110年度預算案數減少14萬5千元。另預計各部會管理運用研發成果繳入科發基金之非流動性股票為0元。經查:
(一)各機關編列科技預算所進行科技研發之成果及其收入歸屬政府而繳入科發基金包括權利金收入及股票
依科學技術基本法第13條與政府科學技術研究發展成果歸屬及運用辦法第17條規定,各機關依法編列科學技術研究發展預算所進行之科學技術研究發展,其研究發展成果及其收入歸屬政府部分而繳入科發基金者除權利金收入,尚包括股票。
(二)為瞭解研發成果以股權方式繳入全貌,允宜揭露投資事業、持股比例、投資金額與餘絀等股票明細資訊
依科發基金111年度預算案書所載,預計各部會管理運用研發成果所取得並繳入科發基金之非流動性股票預估數為0元,預計截至111年底累計數為2億2,189萬2千元,另於資本資產明細表中揭露。然該明細表所揭露與股權相關者為「非理財目的之長期投資」金額19億5,216萬2千元,未見有前揭非流動性股票累計數為2億2,189萬2千元相關資訊。按科發基金為特別收入基金,依行政院主計總處之附屬單位預算應編書表內容,雖未含括資金轉投資及其餘絀表,惟為瞭解科發基金研發成果以股權方式繳入全貌,允宜參照行政院國家發展基金(為作業基金)預算書之投資及其餘絀明細表揭露投資事業名稱、投資金額、持股比例及投資餘絀等資訊。
(三)科發基金持股數量大幅成長,投資事業家數增多,允宜掌握公司營運狀況,適時獲取投資利益,並就投資管理回饋政策加以檢討
1.依科發基金決算書,科發基金所持股票為各部會署將研發成果以股權方式繳入者,其103年底股數餘額為677萬4千餘股,至108年底大幅增至2,391萬1千餘股,109年底再增為3,651萬6千餘股,其間減少數係移交股票至財政部國有財產署(詳表1)。科發基金持股數量大幅成長,投資事業家數增多,其投資管理益增重要。
2.前揭股票多屬技術作價取得股權,而被投資事業營運狀況攸關科發基金持有是類股票之價值及可否獲取投資利益。依111年度科發基金預算書所載,經濟部所繳研發成果收入係科技專案計畫帶動廠商研發投資衍生之產業價值。惟依調查發現,經濟部主管財團法人作價投資之技術研發經費多獲有科技專案等政府資源挹注,惟技術作價投資之公司經營績效多數欠佳,甚有解散清算者,爰持有股權之財團法人及因經濟部將財團法人所獲股權按規定比例繳入而持有股票之科發基金無法獲取投資利益,並衍生政府科技資源挹注研發之技術是否有助於強化產業技術質量與競爭力之疑慮。
3.再者,依審計部109年度審核報告,92年度至109年度科發基金移交予國有財產署之股票票面總金額2億8,138萬餘元,僅處分其中之10.39%,處分之股票金額不高,且部分持有股權因公司解散或廢止致價值喪失。
4.據上,科發基金允宜掌握所持股權之公司營運狀況,強化股權管理,在不影響新創公司營運下,適時處分所持股權,獲取投資利益,以維科發基金權益,並就投資管理回饋政策加以檢討。
綜上,科發基金92年度至109年度處分股票金額不高,部分持有股權因公司解散或廢止致價值喪失,且調查發現部分財團法人以科專計畫資源挹注研發之技術作價投資公司經營績效多數欠佳或甚有解散清算者,衍生政府科技資源挹注研發之技術是否有助於強化產業技術質量與競爭力之疑慮,而近年各部會編列科技預算所進行之科技研發成果及其收入歸屬政府而繳入科發基金之股票數量及投資事業家數增多,科發基金允宜強化投資管理,掌握投資事業營運狀況,在兼顧新創公司營運及科發基金權益下,適時處分股權以獲取投資利益,並就投資管理回饋政策加以檢討。另為瞭解研發成果以股權方式繳入全貌,允宜參照行政院國家發展基金預算書之投資及其餘絀明細表,揭露投資事業、持股比例、投資金額與餘絀等股票明細資訊,俾利預算審議。
表1 科發基金各年度股票餘額表 單位:新台幣千元;股
年度
減少金額
期末餘額
股數
103
47,855
31,789
6,774,800
104
43,361
40,742
4,894,085
105
40,173
14,161
7,350,774
106
13,195
38,025
9,532,893
107
35,362
7,724
2,012,831
108
0
157,904
23,911,531
109
76,098
196,144
36,516,710
說 明:股票金額係股票票面總值。
資料來源:彙總自科發基金決算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