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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國家科學技術發展基金111年度預算評估報告

九、產學合作計畫研究成果原則公開精簡報告,完整報告公開件數仍屬偏低,允宜審酌研究報告公開之時效性及擴散性,建立適當公開機制,俾利研究成果之分享交流 日期:110年10月 報告名稱:行政院國家科學技術發展基金111年度預算評估報告 目錄大綱:九、產學合作計畫研究成果原則公開精簡報告,完整報告公開件數仍屬偏低,允宜審酌研究報告公開之時效性及擴散性,建立適當公開機制,俾利研究成果之分享交流 資料類別:預算案評估 作者:江穗美

科發基金111年度預算案「推動整體科技發展計畫」編列390億6,554萬9千元,扣除補助跨部會署執行之科技計畫47億7,635萬9千元後,多為補助國內大專校院及經科技部認可之學術研究機構進行學術研究等,研究執行期滿應繳交成果報告。經查:

(一)產學合作研究計畫研究成果報告原則上公開精簡報告,完整報告不予公開

1.科技部補助產學合作研究計畫作業要點第18點第1項及第3項規定:「產學合作計畫結束後3個月內,計畫執行機構應向本部及合作企業繳交產學合作計畫研究成果精簡報告及完整結案報告(電子檔),並將產生之研發成果及實際運用績效等相關資料,辦理相關登錄作業。」、「計畫主持人對上述產學合作計畫之精簡報告、完整報告及研發成果實際運用績效登錄等內容,應負完全責任。如因涉及專利、技術移轉案或其他智慧財產權等,而不宜對外公開者,請勿將其列入精簡報告;原則上本部將公開精簡報告,完整報告不予公開。」

2.據前述規定,科技部補助產學合作研究計畫之研究成果報告,因涉及專利、技術移轉案或其他智慧財產權等,原則上科技部公開精簡報告,完整報告不予公開。

(二)近10年完整報告公開件數僅占公開件數之9.72%,多數僅公開精簡報告

101年度至110年度間應繳交產學合作研究計畫共計6,990件,自願公開完整報告者僅751件,占公開件數之9.72%。雖自107年度起公開完整報告件數已有增加,惟占比僅介於10.38%至39.49%間波動(詳表1)。

表1 科技部產學合作計畫研究報告公開情形 單位:件;%

年度

應繳交件數

公開件數

尚未公開件數

精簡報告

完整報告

小計

完整報告占比

101

788

788

788

0.00

-

102

816

815

815

0.00

1

103

836

830

23

853

2.70

6

104

854

853

24

877

2.74

1

105

885

885

28

913

3.07

0

106

699

697

13

710

1.83

2

107

714

713

184

897

20.51

1

108

639

639

74

713

10.38

0

109

576

576

376

952

39.49

0

110

183

183

29

212

13.67

0

合計

6,990

6,979

751

7,730

9.72

11

說 明:1.統計資料截至110年8月27日。

2.107年度前應繳報告計畫中,部分多年期計畫精簡進度報告繳交時,因系統異常致主持人上傳報告時得選擇永不公開或延後公開,故截至110年8月止,有11件多年期計畫進度報告屬尚未公開狀態,惟此11件計畫後續年度繳交之結案報告則一律立即公開。

資料來源:彙總自科技部提供資料。

(三)精簡報告內容不若完整報告,不利從事相關研究之分享交流

產學合作計畫原則僅公開精簡報告,雖係因涉及專利、技術移轉案或其他智慧財產權等,且容涉及廠商部分出資之權益,然政府出資補助係為嘉惠多數人,精簡報告內容不若完整報告,復未建立完整報告限制公開之期限及公開條件等機制,恐不利從事相關研究成果之分享交流,允宜考量補助規模、廠商出資比例、專利效期、技術移轉期間等因素,檢討完整報告之公開期限。

綜上,科技部補助產學合作研究計畫之研究成果報告為政府挹注經費所得之成果,應以公開為原則。然產學合作計畫原則公開精簡報告,自願公開完整報告件數比例仍屬偏低,衡酌精簡報告內容不若完整報告,允宜審酌產學合作研究計畫研究成果報告公開方式之時效性及擴散性,建立適當之公開機制,俾利研究成果之分享交流。